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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三》[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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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延寿参赞书卷之三
2
九华澄心老人李鹏飞集

人元之寿饮食有度者得之》

1
《黄帝内经》曰: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扁鹊曰:安身之本,必资于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乡党》一篇,其载圣人饮食之节为甚详。后之人,奔走于名利而饥饱失宜,沉酣于富贵而肥甘之是务,不顺四时,不和五味而疾生焉。戒乎此,则人元之寿可得矣。
2
五味
3
《内经》曰:谨和五味,骨正筋柔,气血以流,胜理以密,长有天命。
4
《淮南子》曰: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病也。
5
陶隐居云:五味偏多不益人,恐随脏腑成殃咎。五味稍薄,令人神爽。若稍偏多,损伤脏腑。此五行自然之理,初则不觉,久当为患也。
6
酸多伤脾,肉绉而唇揭,故春七十二日省酸增甘,以养脾气。曲直作酸属木,脾主肉属土,木克土也。
7
醋过食,损胃气及肌藏筋骨,不益男子,损颜色。不与蛤同食,相背也。有云:饮少热醋,辟寒胜酒。黄敔云:自幼不食醋,今逾八十,尤能传神。
8
又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9
咸多伤心,血凝泣而变色,故冬七十二日省咸增苦,以养心气。润下作咸属水,心主血属火,水克火也。
10
盛过于咸则伤肺,肤黑,损筋力。西北人食不耐咸,多寿。束南人食绝欲咸,少寿。病嗽及水气者,全宜禁之。晋桃源避世之人,盐味不通,故多寿。后五味通,而寿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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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蕾皆咸。
12
甘多伤肾,骨痛而齿落,故季月各十八日省甘增咸,以养肾气。稼穑作甘属土,肾骨属水,土克水也。
13
蜜肠、沙糖各见本条。
14
又肝色青,宜食甘,梗米、牛肉、枣、葵皆甘。
15
苦多伤肺,皮槁而毛落,故夏七十二日省苦增辛,以养肺气。炎上作苦属火,肺主皮毛属金,火克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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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柏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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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杳、越皆苦。
18
辛多伤肝,筋急而爪枯,故秋七十二日省辛增酸,以养肝气。从革作辛属金,主筋属木,金克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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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和气,过多损肺,令吐血。红椒久食,失明乏气,合口者害人。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血脉,多忘。除湿温中,益妇人,又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鹦肉、桃、葱皆辛。
20
饮食
21
书云:善养性者,先渴而饮,饮不过多。多则损气,渴则伤血。先饥而食,食不过饱。饱则伤神,饥则伤肾。
22
书云:饮食务取益人者,仍节俭为佳。若过多,觉膨亨、短气,便成疾。书云:饮食于露天,飞丝堕其中,食之咽喉生泡。
23
书云:饮食收器中,宜下小而上大。若覆之不密,虫鼠欲盗食而不可,环器堕涎,食者得黄病,通身如噶,针药不疗。
24
书云:饮食,以铜器益之。汗若入内,食者发恶疮肉疽。
25
书云:饮食生玲,北人土厚水深,禀赋坚实,不损脾胃。久居南方者,宜忌之。南人土薄水浅,禀赋多虚,不宜脾胃。久居北方者,尤宜忌之。
26
书云:饮食土蜂行住或猫犬吮破之水,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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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云:空心茶宜戒,卯时酒、申后饭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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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云:极饥而食且过饱,结积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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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渴而饮且过多,成痰癖。日没后食讫便未须饮酒,不乾呕。
30
太宗谓宰相曰:朕每日所为,自有常节,饮食不过度,行之已久,甚觉有力。老子云,我命在我不在天,全在人之调适,卿等亦当加意,毋自轻摄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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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隐居云:何必餐霞服大药,妄意延年等龟鹤。但于饮食嗜欲中,去其甚者将安乐。
32
浆水,按《本草》,味甘酸,微温无毒,调中引气,开胃止渴,强力通关。治霍乱泄痢,消渴。食解烦去睡,调理脏腑,治呕喊。白人肤体如缯帛,为人常用,故不齿其功。世之所用熟水,品目甚多贵,如沉香则燥脾,不骨草则涩气,密香则玲胃,麦门冬则体寒,如此之类,皆有所损。
33
紫苏汤,令人朝暮饮之,无益也。芳草致豪贵之疾,此有一焉。宋仁宗命翰林院定熟水,奏曰:紫苏第一,沉香第二,麦门冬第三。以苏能下胸膈浮气,殊不知久则泄人真气,令人不觉。
34
本草云:酒饮之,体软神昏,是其有毒也,损益兼行。
35
扁鹊云:久饮常过,腐肠烂胃,溃髓蒸筋,伤神损寿。有客访周觊,颌出美酒两石,觊饮石二,客饮八斗。次明,觊无所苦,酒量惯也。客已死矣。观之,客腹已出,胁已穿,岂非量过而犯扁鹊之戒欤。
36
饮白酒,食牛肉生虫。酒浆照人无影,不可饮。不可合乳汁饮,令人气结。祭酒自耗者,杀人。酒后食芥辣物,多则缓人筋骨。卧黍秾食猜肉,患大风。凡中药毒及一切毒,从酒得者,难治。酒性行血脉,流遍身体也。
37
书云:饮酒醉未醒,大渴饮冷水,又饮茶,被酒引入肾脏,为停毒之水,腰脚重腿,膀胱冷痛,兼患水肿,消渴挛痹。
38
书云:酒醉当风,以扇扇之,恶风成紫疯。又醉酒吐罢,便饮水,作消渴。
39
神仙不禁酒,以能行气壮神,然不过饮也。
40
本草:茶饮者,宜热,宜少,不饮尤佳。久食去人脂,令人瘦,下焦虚冷。惟饱食后一二盏不妨。消渴也,饥则尤不宜,令人不眠。同韭食身重。
41
书云:将盥点茶,引贼入工家。恐伤肾也。
42
东坡《茶说》:除烦去腻,世固不可无茶,然暗中损人不少。吾有一法,常自修之,辄以浓茶漱口于食后,烦腻既去而脾胃不知。凡肉之在齿者,得茶漱涤,乃不觉脱去,不烦挑剔也。盖齿性便苦,绿此渐坚牢而齿蠹旦日去矣。
43
书云:饮多,则肺布叶举,气逆上奔。
44
书云:阴池流泉,六月行路勿饮之,发疟。
45
书云:饮宴于圣象之侧,魂魄不安。
46
书云:饮水勿急咽,久成气病。
47
书云:形寒饮冷,则伤肺,上气,咳嗽,鼻呜。
48
书云:粥后饮白汤,为淋,为停湿。
49
陶隐居云:食戒欲庞并欲速,宁可少飧相接续。莫教一饱顿充肠,损气伤心非尔福。
50
养生云:美食须熟嚼,生肉不须吞。
51
又云: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龋,口不臭。漱口忌热汤,损牙。
52
又云:食炙爆,宜待冷,不然伤血脉,损齿。书云:食茅屋漏水堕脯肉,成症痴,生恶疮。
53
书云:人汗入肉,食之作丁疮。
54
书云:食诸兽自死肉,生丁疮。
55
隐居云:生冷枯腻筋韧物,自死牲牢皆勿食。馒头闭气莫过多,生脍偏招脾胃疾。鲜酱胎卵兼油腻,陈臭淹藏尽阴类。老人朝暮更餐之,是借寇兵无以异。按《锁碎录》云:馒头乃闭气,梅血汤以破之。包子包气,醋以破之。
56
书云:食物以象牙金铜为匙筋,可以试毒。
57
书云:食物以鱼鱿器盛之,有蛊毒辄裂破。入闽者,宜审之。
58
书云:夜半之食宜戒,申酉前晚食为宜。
59
《周礼》:乐以消食。盖脾喜音声,夜食则脾不磨,为音响绝也。夏月夜短,尤宜忌之。
60
食物
61
物之无益而有损者,常人犹不可多食,死病人当避忌者乎?此书所载,凡物之有益而无损者不书,或损益相半者则书其损,而不书其益。
62
果实
63
生枣,令人热渴,气胀。寒热,赢瘦者,弥不可多,动脏腑,损脾元。与蜜同食损五脏。
64
软枣,冷。动宿疾,发嗽。与蟹相忌。
65
梅子,坏齿。
66
生龙眼,平。沸汤内潭过,不动脾。
67
生荔枝,性热。多食发虚热,烦渴,口乾,钮血。
68
樱桃,寒热病不可多食,发暗风,伤筋骨,呕吐。小儿多食作热,性热也。
69
冥桩,不可多食,损齿及筋。
70
乳柑,大寒。冷脾,发痛疾,利肠,发轻汗,脾胃冷人尤不可多。诸柑性同。
71
橘柚,多食口爽,不知五味。
72
橙子,温。皮多食伤肝,与槟榔同食,头旋恶心,生痰作疟。
73
杨梅,多食发热,损齿及筋。
74
杏实,热。多食伤筋骨。杳酥,生熟吃俱得,半生半熟杀人。
75
杳仁,久服目盲,眉发须落,动宿疾。双仁者杀人,可研细,治夭伤。
76
桃实,发丹石,损胃。多食有热。
77
饱食桃仁,水浴成淋疾。
78
桃、杏花本五出而六出者,必双仁。能杀人者,失常故也。
79
李子,平。发疟疾,多令虚热。白密和食伤人五内,不可临水上瞰之,及与雀肉同食。李不沉水者,毒。其仁和鹦子食,内结不消。
80
梨,寒。乳鹅梨、紫花梨,治心热。此外,生不益人,多食寒中。产妇、金疮人勿食,令萎困。其性益齿而损脾胃,正、二月勿食佳。有人家生大如斗,送之朝贵,食者皆死。考之树下,有大蛇,聚毒于此,不常为妖也。他放此。
81
藤梨,名沐猴梨,食多冷中。
82
林擒,多食发热,涩气好睡,发冷疾,生疮腐,脉闭不行。其子不可食,令人烦。
83
石榴,多食损肺及齿。
84
山石榴,多无益,涩气。
85
栗子,温。生治腰脚。生即发气,宜曝乾蒸炒,食多即气壅。患风水气人不宜。
86
生栗,可于灰火中煨,令汗出,杀其木气,不得通热。小儿生者多难化,熟者多滞气。
87
柿子,寒。日乾者性冷,多食腹痛,生者弥冷。红柿与蟹同食吐红。
88
饮酒食红柿,心痛至死,亦易醉,不解酒毒。
89
一种塔柿引痰,日乾多动风,火乾味不佳。
90
柠子,性尤冷,与蟹同食,腹疼大泻。
91
蒲萄酒过昏人眼。架下饮酒,防虫屎伤人。
92
白果,生引疳解酒,熟食益人。然不可多,多食腹满。有云满一千个者死。此物二更开花,三更结子,当是阴毒之物。有人艰耀,取白果以为饭,饱食,次日皆死。
93
菱芰也冷脏,多利、损阳,令阴萎。不益脾,难化,令胀满,姜酒解之。七月食生菱作蛲虫。
94
茨菰,大寒。动宿冷气,腹胀满。小儿秋食之脐下痛。孕不可食。昊人常食,患脚气,瘫痪,损齿,失颜色。
95
勃荠,性与茨菰同。
96
英实,生食动风冷气,损脾难消,却益精。
97
藕,多食冷中,能去疫气,产后惟此不同生冷忌者,破血故也。
98
甜瓜,动疯疾,多食阴下湿痒,生疮,发虚热,破腹,令人啜啜弱,脚手无力。少食则可不中暑,多食未有不下。贫下多食,深秋下痢难治,损阳故也。患脚气食,法永不除。五月甜瓜沉水者杀人,多食发黄疸,动气,解药力。其双蒂者杀人,与油饼同食发病。杨州太守陈逢原避暑食瓜,至秋忽腰腿痛,不能举动,遇商助教疗之更生。
99
西瓜,甚解暑毒。北人禀厚食惯,南人禀薄不宜多。至于霍乱、冷病,终身不除。
100
木瓜,温。皮薄,微赤黄香,甘酸不涩,向裹子头尖一面方是真,益脾而损齿。若圆和子微黄,蒂庞涩,小圆味涩微咸,伤人气,多食损牙。
101
甘蔗,多食钮血。烧其滓,姻入目则眼暗。
102
沙糖,寒。多食心痛。鲫同食成疳,葵同食生流癖,笑同食成食症,身重不能行。小儿多食损齿及生蛲虫。
103
奈子,多食胪胀,不益人,病人尤甚。
104
愠柠,不可多食,损齿伤筋。
105
松子,多食发热毒。
106
胡桃,平。多食利小便,脱人眉,动风动痰,恶心呕吐。与酒同食过多,咯血。
107
五月食未成果核,发瘫廊,寒热。
108
秋夏果落地恶虫绿,食之患九漏。
109
生果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110
一切果核双仁者害人。
111
治诸果毒,烧堵骨过为末,水服方寸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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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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粳米,生者冷,墦者热。生不益脾,过熟则佳。苍耳同食卒心痛,马肉同食发疯疾。
114
稻米,糯米也。妊娠与杂肉食之,不利其子,生寸白,久食身软,缓筋故也。性寒,壅经络气,使人四肢不收,昏闷多睡,发风动气,可少食。
115
林米,似泰而小,亦可造酒。动风,不可常食。
116
黍米,发宿病,久食昏五脏,好睡。
117
小儿食,不能行,缓人筋骨,绝血脉。
118
白黍,久食多热,令人烦。
119
赤黍,不可口蜜,惟可作糜,不可为饭,枯著难解。
120
五种黍米,合葵食之成疯疾。藏脯于中,食之闭气。肺病者宜此。
121
生米戏食,久为米症,肌疲如劳,缺米则口吐清水。
122
饴糖,进食健胃,多食则动脾风。
123
麦占四时,秋种夏收,西北多霜雪,钙无毒,南方少雪,有毒。
124
小麦,性拥热,小动风气。治钙后觉中毒,以酒咽汉椒三五粒,不为疾。
125
大麦,久食宜人,带生则玲,损人。
126
麦蘖,久食消肾,不可多。
127
积麦,西川多种,山束、河北人,正月方种。先患玲气人不宜食。
128
养麦,性寒,难消。久食动风,头眩。和堵肉食八九次,患热风,脱眉须。
129
粟米,食后勿食杏仁,令人吐泻。
130
稷米,稞也,发三十六种病。八谷之中最为下,不可同川附子服。
131
陈凛粟米、杭米,陈者性皆玲,频食之自利。藏脯腊于中满三月,久不知而食之,害人。
132
绿豆,治病,则皮不可去,去皮食少壅气。
133
赤小豆,行小便,久食虚人,黑瘦,枯燥,逐津液,体重。
134
赤白豆,合鱼鲜食之成消渴。
135
青小豆、一名胡豆,合鲤鱼鲜食之肝黄,五年成乾消。黑白黄褐豆,大小豆,作豉极玲,黄卷及酱皆平,多食体重。服大豆末者忌堵肉。炒豆与一岁以上十岁以下食之,即瞰堵肉,久当拥气死。人有好食豆腐,中毒不能治,更医至中途,遇。作腐人家相争,因问妻,误将莱菔汤置锅中,腐便不成。医得其说,以莱菔汤下药而愈。萝卜也。
136
酱当是豆为者,今以钙麦为者,食之多杀药力。夫子云:不得其酱不食,欲五脏悦而爱之,此亦安乐之端。
137
芝麻炒熟,乘热压出生油。但可点,再煎炼,方谓熟,油可食。
138
油,发玲疾,滑骨髓,困脾脏,经宿即动气。牙齿脾疾人,不宜陈油饮食,须逐日熬熟。
139
黑芝麻,炒食之不生风疾,风人日食之则步履端正,语言不赛。
140
白芝麻,即胡麻,休根,补益。生则寒,炒则热。发霍乱,抽人。化山,又别有胡麻,味苦。
141
麻仁,多食损血脉,粗阳滑精,发女人带疾。
142
菜蔬
143
葵,为五菜主,秋种。早者至春作子,名冬葵。其心有毒,伤人。性玲,热食之亦令热闷,甚动风气。葵冻者,生食之动五种留饮,甚则吐水。和鲤鱼食之,害人。四季勿食生葵,不化,发人一切宿病。百药忌食之,发狂六咬。
144
吴葵,一名蜀葵,不可久食,钝人志性。被病,咬食之,永不差。
145
戎葵,并乌肉食,无颜色。
146
生葱,食之即啖蜜,下痢。食烧葱啖蜜,拥气死。杂白犬肉食之,九窍出血,患气者多发,气上充人,五脏闭绝,虚人胃,开骨节。正月食之,发面上游风。大抵功在发汗,多则昏人神。
147
胡葱,久食伤神损性,多忘损目,发疝疾。胡臭慝齿人食之,甚。青鱼合食生虫。
148
韭,俗呼草锺乳,病人可食。然多食,昏神暗目,酒后尤忌。不可与蜜同食,未出土为韭黄,不益人,滞气。花,动风,过清明勿食,不利万人,心腹疯冷者加剧。
149
霜韭不可食,动宿饮,必吐水。
150
五月食之,损人滋味,乏气力。不可共牛肉食,成痕。热病后十日不可食,发困。葱亦不宜。
151
薤,肥健人,生食引涕唾。与牛肉食作痕。四月勿食莲,及三冬生食,多涕唾。
152
葫,大蒜也。久食伤肝,损目弱阳。煮以合青鱼鲜发黄,作义瞰绘伐命。惟生食,不中煮。暑毒,烂嚼下咽,即和。仍禁冷水。
153
四月、八月食之,伤神损胆气,喘悸气急,腹内生疮,肠肿成疝痕。多食葫,行房伤肝,面无光。北方人禀厚,食惯,病少。
154
小蒜,不可常食,食而啖生鱼,夺气,阴核疼欲死。三月勿食,伤志。时病差后,与一切食,竟入房,病发必死。
155
胡萎,养子也。久食令人多忘,胡臭口气,慝齿、脚气加剧。根发痛疾。
156
蓼子,是水浸令生芽而食之者,多食令人吐水,损阳,少精,心痛,寒热,损骨髓。二月食之,伤肾。和生鱼食,夺阴气,核子痛欲死。
157
萱草,一名法忧。嫩时,取以为蔬食之,动风,令人昏昏然,终日如醉,因得其名。
158
崧,发诸风冷。有热人食之,不发病,性冷也。
159
芥,多食动风气,发诲石。与兔肉同食,成恶病。
160
芜菁,蔓菁也。根不可多食,令气胀。子作油,涂头变蒜发。
161
莱菔,力弱人不宜多食,生者渗人血。
162
生青菜,时病差后食之,手足青肿。
163
一切菜,五月五日勿食之。变百病。
164
一切菜,熟煮热食之。但凡檐溜滴著者,有毒。
165
十月被霜菜,食者面无光,目涩,腰疼。心疟发时,足十指爪青,萎困。
166
荠菜,不宜钙同食,令人督闷发病。
167
凡用甘草皆忌此。
168
苋菜,多食动气,烦闷,冷中,损腹。共蕨及鳖食,生瘕。
169
堇菜,不宜久食,令身重,多肿。只可一二顿。
170
芸台菜,患腰脚人,多食加剧,损阳气,发口疮,齿痛,生虫。胡臭人忌之。
171
鹿角菜,久食发宿疾,损经络,少颜色。
172
菠菱菜,北人食肉钙即平,南人食鱼米即冷。多食冷大小肠,久食脚弱,腰痛。
173
蒪菜,多食性滑,发痔,引疫气。
174
上有水银故也。七月蜡虫著上,令霍乱,勿食之。
175
芹菜,生高田者宜人。黑滑地,名水芹,赤色者害人。性寒,和醋食之,损齿。春秋,龙带精入芹中,偶食之,手青,肚满,痛不可忍。服砂糖三二升,吐出蜥蜴便愈。
176
苦●,夏月食之,以益心。蚕妇忌食之。
177
莴苣,冷。久食昏人目。
178
白莴苣,冷气人食之,腹冷。产后不可食,寒中。共饴食生虫。
179
苦苣,不可与蜜同食。
180
著莲,多食动气,冷气人食之,必破腹。
181
苜蓿,利大小肠,蜜食下痢,多食瘦人。蕨,久食脚弱无力,弱阳,眼暗,多睡,鼻塞,发落。小儿食之不行,冷气食之腹胀,生食成蛇瘕。郗鉴镇丹徒出猎,有甲士折一枝食之,觉心中淡淡成疾,后吐一小蛇,悬屋前渐成乾蕨,信不可生食也。
182
茄,至冷,五劳不可,多发疮,损人,动气,发疯疾。熟者少食无忧,患冷人不可食,秋后食之损目。
183
黄瓜,本名胡瓜,不益人。患脚气、虚肿者,毒永不除。
184
越瓜,色白,动气,发疮,脚弱,不益小兄。时病后勿食,与乳酪鲜及空心食,心痛。
185
青瓜,令人多忘。
186
冬瓜,多食阴湿生疮,发黄疸。九月勿食被霜瓜,向冬发血寒热,反恶病。初食吐食,竟心下停水,或为番胃。有冷者食之瘦。
187
瓜能暗人眼,尤不宜老人。中其毒,至秋为疟利。
188
一切瓜苦者有毒,两蒂、两鼻害人。
189
瓠子,冷气人食之,病甚,大耗食。患脚气、虚肿人食之,毒永不除。
190
葫芦,多食令人吐。
191
芋,一名土芝,有紫有白。冬月食不发病,他月不可食。
192
薯蓣亦有紫、白,颇胜芋。有小而名山药者佳。
193
蒟箬,冷气人少食之。曾有患疗,自谓无生,是物不忌,邻家修琦箬求食之,美。遂多食,竟愈。有病腮瘫者数人,余教多食此而愈。
194
竹●,多食动气,发冷瘕。
195
荚笑,滑中,不宜多。
196
生姜,九月九日勿食之,伤神损寿。
197
乾姜,妊多食内消。
198
桩芽,多食神昏。
199
榆仁,多食发热心痛。
200
菌,地生为菌,木生为棂,为木耳,为蕈。新蕈有毛者,下无纹者,夜有光者,煮不熟者,欲烂无虫者,煮讫照人无影者,春夏有恶虫毒蛇经过者,皆杀人。误食毒菌,往往笑不止而死。惟掘地为坎,投水搅,取清者饮之。
201
木菌,楮、槐、榆、柳、桑,五木之耳,可食,冬春无毒。木耳亦不宜多食,如前所云者,皆杀人。又赤色,仰而不覆者,及生野田中者,皆毒。又发冷气风痔,多睡无力。
202
甘露子,不宜生食,不可多食,生寸白。与鱼同食,生番胃。
203
食茱萸,六七月食之伤神气。同蒿多食气满。
204
莳萝根,曾有食者杀人。
205
飞禽
206
鸡、黄者宜老人,乌者暖血,产妇宜之。具五色,食者必狂。六指玄鸡,白头家鸡,及野禽生子有八字文,及死不伸足,害人。
207
乌鸡合鲤鱼食,生瘫疽。
208
丙午日忌食鸡雉。
209
四月勿食暴鸡肉,作疽、腋漏、男女虚劳、乏气。八月食之伤神气。妊妇多食,子患诸虫。
210
妊食鸡子多,令子失音。
211
鸡子,动风、动气,合鳖肉食害人,合犬肝害人,合犬肉泄痢,合鱼汁、肉汁成心痕,合獭肉遁尸。
212
鸡子白,合葱、蒜气短,合生葱、犬肉,谷道流血。
213
疹,食鸡、鸭子,眼翳。
214
鸡,过宿收不密,蜈蚣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215
雉,离禽也,损多益少,久食瘦人。春夏多食有毒,九月至十一月稍补,他月发痔及疮疥。八月忌之。益人神气。丙午日不可食,明主于火也。四月勿食,气逆。和胡桃、菌子同食,下血。有病疾者,不宜和养麦钙食,生肥虫卵。不与葱同食,生寸白。
216
鹜,鸭也。六月勿食。益神气。黑鸭滑中,发玲痢。脚气人不可多食,有毒。妊娠多食,令子倒生。
217
野鸭,不可与胡桃、木耳同食。《异苑》曰:章安有人元嘉中啖鸭肉成痕,胸满,面赤,不得饮食。医以林米食之,须臾吐一鸭雏,遂差。此因肉生所致,又食过而然。
218
白鹅,肉性玲。多食,霍乱,发疯疾。卵不可多食。苍鹅发疮脓。
219
鹌鹑,四月以前未可食。与猜肝同食,面生黑子,与菌同食发痔。
220
鹧鸪,此。乌天地之神,每月取一只,飨至尊。自死者忌之。
221
山鸡,顿食发五痔,和荞麦食生疮。竹鸡类也。南唐相冯延已,苦脑痛,久不喊。太医昊延绍请庖人曰:相公平日多食鹧鸪、山鸡。昊曰:得之矣。投以甘草汤而愈。盖此禽多食乌头、半夏有毒,以此解之。又《类编》:通判杨立之官南方,多食鹧鸪,生唯瘫,脓血日夕不止。泗水杨吉老,令先啖生姜一斤愈。盖以制半夏毒也。唐·崔魏公,以多食竹鸡暴亡。梁新命捩生姜汁,折齿灌之复活。亦此意也。
222
鸳鸯肉,常食之患大风。
223
雀肉不与李同食。合酱食,妊娠所忌。
224
鹁鸽,虽益人,病者食之,多臧药力。
225
雄鹊,妇人不可食。烧毛纳水中,沉者是雄。
226
乌鸦,肉涩不中食。
227
燕肉,食者必为蛟龙所害。
228
杜鹃,初呜先闻者,主别离。学其声,吐血。厕上闻者,不详。作犬声应之,吉。
229
凡禽自死,口不闭者杀人。
230
走兽
231
猪肉之用最多,然不宜人。食之暴肥,致风虚也。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病人、金疮者尤甚。食其肉,饮酒,不可卧秫穰中。又白猪,白蹄杂青者,不可食。猪肾,理肾气,多食肾虚,久食少子。脂作灯目暗,膏忌乌梅。肝、肺共鱼脍或●食之,作瘫疽,共鲤鱼子食伤神。八月勿食佳。脑子损阳,临房不能举。令食者以盥、酒,是引贼也。曾不思,皮尚可消,而不觉其毒耶?头动风,其觜尤毒,风人不宜。食者,以竹叶烧烟撑口熏之,得口鼻涎出则无害。肉用良姜、桑白皮、皂角、黄蜡各少许,同煮食之,不发风。不得和鸡子同食,令人满闷。猪不姜,食之中年气血衰,面生黑●。俞氏云:猪肉生姜同食,发疾风。又云:发大风。
232
野猪肉,微动风,青蹄不可食。
233
江堵,多食体重。
234
羊肉,性大热。时病愈,百日内不可食,食则复令骨蒸。和鮓食伤人心,和生鱼、酪食害人。生脂,宿有热者不可食。蹄甲中有珠子白者名悬筋,发人癫。肝和猪肉及梅子、小豆食之,伤人心,大病。人妊娠食肝,令子多厄。一切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五脏,伤心,小儿弥忌之。肚子,病人,共饭常食之,久成番胃,作噎病。共甜粥食之,多唾,吐清水。脑子,男子食之,损精少子。欲食者,研细醋和之。猪脑亦然,不食佳。白羊黑头,食其脑作肠瘫。饮酒后不得食羊、豕脑,大害人。心有孔者杀人。一角者杀人。羖羊,青羝羊也。肉以水中,柳木及白杨木不得于铜器内煮,食之丈夫损阳,女子绝阴,暴下不止。髓及骨汁合食,烦热难退,动利。六月勿食,以益神气。青羊肝和小豆食之,目少明。羊不酱同食,久而生癞,发痼疾。
235
牛,盛热时卒死者不堪食,作肠瘫。下痢者必剧,丑月食之伤神气。患牛脚蹄中拒筋,食之作肉刺。共马肉食之身痒,共堵肉食生寸白。肉用桑柴火炙食,生寸白。牛肉,患冷人不宜食。五脏各补人五脏。沙牛肉,常食发宿病。
236
马肉,自死者害人,甚者杀人,不可食。下痢人食者加剧。肉多著水浸洗,方煮得烂,去血尽始可煮,炙肥者亦然。毒不出,患丁肿。肉只可煮,馀食难消,不可多食。妊不可食,五月食之伤神气。食肉而心烦闷者,饮清酒则解,浊酒则剧。不与陈仓米同食,卒得恶,十死九。姜同食生气嗽。患痢,食心闷。血有毒,饮美酒解。白马玄蹄,脑令人癫。白马青蹄,肉不可食。黑脊斑臂,肉不可食。鞍下黑色彻肉裹者,伤人五脏。马头骨作枕,令人不睡。食死马,勿食仓米,发百病。马汗气及毛,不可偶入食中,害人。汗不可近阴,先有疮不得近马汗及肉汁。马气并毛等必杀人。马筋肉,非十二月采者,宜火乾。马心,下痢人不可食。马蹄夜目,五月以后勿食之。肉不可与鹿膳同食。
237
驴肉,病死者不堪。骡、驴、马,为其十二月胎,骡又不产妊。不可食驴肉,动风,脂肥尤甚。食肉慎不可饮酒,致疾杀人。尿稍毒,服不过二合。
238
醍醐酥酪,有益无损。羊牛马酪,食竟即食大醉,变血澹尿血。牛乳不可与酸物食,成坚积。驴乳冷,不堪酪。一切牛马乳及酪,共生鱼食,成鱼症。乳酪煎鱼,主霍乱。
239
犬肉炙食,成消渴。白犬自死,不出舌者害人。瘦者是病,不堪食。妊食犬,儿无声。九月禁食,以养神气。肉与蒜同食损人。血,食肉而去血,不益人。血和海鮋食之,得恶病。狂犬,若鼻赤起与燥者,此欲狂,其肉不堪食。孙真人曰:春末夏初,犬多发狂,当戒,小弱持杖预防之。防而不免,莫出于灸。其法只就咬处牙上灸之,一日一次,灸一二三元,在意直主百二十日止。咬后便讨韭菜煮食之,日日食为佳。此病至重,世不以为意,不可不知也。
240
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颗,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力。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
241
狸肉骨可治劳。
242
獐肉,八月至十一月食之胜羊肉,馀月动气。
243
麂肉,多食动症疾。以其食蛇,所以毒。
244
麋肉,不与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
245
兔肉,妊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共獭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一年成疸。共姜、橘食,心痛,霍乱。
246
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血间,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
247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疾。
248
豺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精神。
249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湿,治传尸劳。
250
象肉,食之体重。
251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灯,姻气入目,失明。不可近阴,不起。
252
麝肉共鹄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白颗。
253
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254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
255
肉汁在密器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
256
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消。自死肝脏不可食。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脾,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之。食毕嗽口数过,齿不踽。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吉。
257
鱼类
258
鲩鱼,有疮者不可食。
259
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山上水中有鲤,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鲤。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死。腹有瘕不可食。与麦酱同食,咽生疮。与紫苏同食,发瘫疽。鲤鮓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鲤成瘕。鱼及子,不可合堵肝食,鲫亦然。《素问》云:鱼热乎。叔和云:热生风。日华子云:鲤鱼凉。当以《素问》为正,风家更使食鱼胎,祸无穷矣。
260
●鱼,有疮者不可食。
261
鳜鱼,背有十二鬣骨,每月一骨,毒能杀人,宜尽去之。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棹,鱼触便浮,知鱼畏此木也。
262
白鱼,泥人心,疮疖人不可食,甚发脓,灸疮不发。脍食之,久食发病。
263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264
青鱼及鮓,服术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
265
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合荞麦食失音。
266
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吐血。犯者以地浆解。
267
时鱼,味美稍发疳痼。
268
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269
●鱼,勿食多,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270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鮓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嗽。大人久食,卒心痛,合乾㝃食瘫痪。
271
鯸●鱼,有毒,不可食。
272
石首鱼,不堪鲜食。
273
章鱼,冷而不泄。
274
狗鱼,暖而不补。
275
河魨,又名胡夷鱼,味珍。经云:无毒,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眼赤者害人。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
276
鲈鱼,不甚发病。然多食能发●癖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277
鳅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278
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霍乱。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又有白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饪食之胎生疾。凡头中无顋,背有点,并杀人。
279
《茅亭客话》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始,信不可多也。
280
鱓鱼肝,生恶疮,勿以盐炙。
281
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282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
283
鳗鲡,虽有毒而治劳。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
284
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小者谓之鬼鲎,害人。
285
鱼鮓,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
286
黄鱨鱼,食后食荆芥杀人。
287
凡一切鱼毒、鱼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亦然。无鳞恶荆芥,无鳃发癫,全鳃发瘫。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孕。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并不可食。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脍成痕瘕,作鮓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
288
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著人咽。鱼子共猪肝食,不化,成恶病。妊食乾鱼,令子多疾。鱼汁不可合鸬鹚肉食。鱼脍、瓜,忌同食。三月庚寅勿食鱼。
289
鳖居水底,性甚冷毒,有劳气及症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者,锉其甲,同煮熟,则去甲食之,庶几性稍平。目陷者,赤足者,肉下有王字形者,三足者为能,并能杀人。腹下有蛇盘纹者是蛇,须看之。合鸡子、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妊食之,令子项短。六甲日忌食龟鳖及鳞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鳖曾杀人。合苋菜食,腹中生鳖。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其主日:吾将差矣。即服之,果差。
290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音建人中之,不即疗多死。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并杀人。中其毒者,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横生。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绿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
291
鰕,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无须者,煮而色白者不可食。鮓内有者大毒。以热饭盛密器中作鮓,毒人至死。鰕脍共猪肉食之,尝恶心,多唾,损颜色。
292
螺,大寒,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蚌著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293
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乾。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
294
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
295
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
296
蛏,天行后不可食。
297
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十一月勿食龟鳖,发水病。
298
虫类
299
蜜,七月勿食生蜜,发霍乱。蜜瓶不可造鮓,鮓瓶不可盛蜜,及蜜煎损气。
300
白花蛇,用之去头尾,换酒浸三日,弃酒不用,火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乌蛇生商洛,今蕲黄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啮物,多在芦丛嗅花气,尾长能穿百钱者佳。市者伪以他蛇,烟熏货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谓剑脊乌梢。商州,有患大风,家人恶之,为起茅屋。山中有乌蛇,堕酒罂,病人不知而饮,遂差。史记隋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曰:素有大风,求蛇肉,风愈而患此疾。盖蛇瘕,腹上有蛇形也。
301
蛇头不可以刀断,必回伤人,名蛇箭。
302
蛤蚧,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为佳。
303
水蛭,乾者冬月猪脂煎,令黄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极难死,火炙经年,得水犹活。
304
石蛭,头尖,腹大,不可药用。误用,令人目中生烟不已,渐致枯损,不可不辨。有吴少师,得疾数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皆以为劳。张蜕取黄土,温酒调服,下马蝗千馀。云:皆因去年出师饮涧水,似有物入口,径入喉,自此得疾。夫虫入肝脾,势须滋生,食时则聚丹田问,吮咂精血,饱则散处四散,久则杀人,不可不知。
305
蜈蚣,黄足者甚多,不堪用。鸡,杀过宿,收拾不密,此虫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为害非轻。
306
蚕沙,煮酒色清味美,能疗疾。
307
蜘蛛,灰色大腹,遗尿著人,作疮癣。
308
花蜘蛛,丝最毒,能系瘤,断牛尾。人有小遗,不幸而著阴,缠而后已,切宜慎之。曾有断其阴者。
309
蚯蚓,暑月履湿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闻蚓鸣于身,以盐水浸之而愈。又张韶为所咬,形如大风,眉须尽落,每蚓呜于身,亦以此取效,仍当饮盐汤。
URN: ctp:ws7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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