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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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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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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志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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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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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蠲恤 田赋积贮 课程物産 经费贵州物産鲜少,生计瘠薄,民间无终岁蓄,故通十三府计之,户口才二十万,土地硗确,惟正之供,不敌中土一大县,虽山産铅汞,商𣙜课税,以少佐军国,然视江淮关津之征,云南铜盐之利仅矣,而官吏、师生、军伍、邮传诸经费,且至百万,仰给他省,国家奚利焉?顾山川风气有时而开,淮海惟扬州在禹贡,厥田下下,厥赋下上,而自唐、宋以后,财赋遂甲天下,岂非人聚则土辟,土辟则物丰,财贿资用自饶给欤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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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浩荡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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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天下孳生户口,永不加赋,贵州军伍屯田,许民间占为永业,不取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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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泽深,仁煦育蒸濡民,蕃物,阜丰亨。豫大之道在是矣,述《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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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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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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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以前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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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元十六年七月,西南八番罗氏等国来附,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二十六年六月,西南夷中下烂土等处洞长忽带等,以洞三百寨百一十来归,得户三千馀。闰十月,西南生番心□等八族计千六百二十户内附。二十九年正月,八番都元帅刘徳禄言,新附蛮洞因籍户懐疑窜匿,诏招集之,诏曰:「爰自前宋归附五十馀年,阅实户数,乃有司当知之事,诸郡皆然,非独尔播,自今以往,咸奠厥居,流移失所者,招谕复业,有司常加存恤,毋致烦扰,重困吾民」。二月,乌鲁斯招附桑州生苗、罗甸国、古州等洞酋长三十一、所部民十二万九千三百二十六户,诣阙贡献。三十一年,减八番所设官二百一十六员,八番称新附九十万户,设官四百二十四员,及遣官核实止十六万九千馀户,故减之。三十八年十二月,八番洞官吴金叔等以所部二百五十寨民二万有竒内附,诣阙贡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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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定元年,八番生蛮韦光正等及黄、杨五种人,以其户二万七千来附,请岁输布二千五百疋,置长官司以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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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帝至元四年五月,诏湖广行省元领新化洞、古州、潭溪、龙里、洪州诸洞三百馀处,洞民六万馀户,分隶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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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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𢎞治十五年,贵州布政司户四万三千三百六十七,口二十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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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厯六年,贵州布政司户四万三千四百五,口二十九万九百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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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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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布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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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一十七万五千三百三十五户。雍正五年,新收四川,割归遵义一府五州县户口三万八百八十四户。又收湖南、广西,割归天柱、荔波二县,更名永丰州,开泰、锦屏、玉屏、青溪等县,原无户口。雍正五年,割永宁县隶四川,除户口二千二百四十二户。八年,割威宁州属可渡桥西地隶云南,除户口八百六十六户。雍正十年,又收四川叙永厅赤水河南地方隶毕节县户口五十八户,又割毕节县属赤水河北地方隶四川无原额户口。又各府新增户口六万九千五百十八户,实在户口二十七万二千六百八十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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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人丁一十五万八千二百九十丁,内除九万六千六百九十八丁,原不编差,并随田带泒,亦不徵差外实额,编差人丁六万一千五百九十二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万二千八百六十三丁七分一厘一毫六丝。又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编增额外人丁,并提督举报官庄人丁一千二百六十四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二丁二分八厘八毫四丝是年纂修通志照编审实数。原额丁差及随田带泒丁银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四两八钱七分七厘三毫七丝一忽六微四尘八纤六渺内,除逃亡无徵银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一两四钱一分二厘一毫九忽,六微一尘四纤四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七千六百五十六两五钱八分一厘九毫四丝七微八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千三百九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二万一千三百八十八丁二分八厘八毫四丝,实额徵丁差银八千一百七十四两四钱八分二厘四毫九丝三忽,五微四尘四渺外。铜仁府属,遇闰加增银五两六钱六分五厘五毫六丝五忽六微五尘四纤八渺,无闰之年不加。是年钦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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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诏以后,编审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五年,割永宁一县隶四川,除原额人丁二千三百一十五丁内,实在徵差人丁二百五十五丁。又除威宁州拨归云南人丁一百七十四丁,又施秉县拨归湖南一十五丁,共除徵差人丁四百四十四丁,除徵丁差银六十五两六钱。雍正五年,新收湖南,割归天柱县更名开泰、锦屏、玉屏、青溪等县人丁五千八百六十二丁三分四毫四丝六忽,三微五尘九渺内,除豁免并随粮带泒及减除人丁一千四百四十九。丁丁银二两外,实徵差人丁四千四百一十三丁三分四毫四丝六忽、三微五尘九渺,实徵丁银二百一十八两三钱七分八厘四毫六丝二忽二微七尘二纤七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又新收四川割归遵义一府五州县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一万二千一百八十二丁七斗六升二合七勺,一抄八撮四圭七粒七粟,三末内除新垦尚未起徵田人丁三丁六斗七升五勺,四圭实徵差人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九丁九升二合三勺、九抄、八撮七粒七粟三末,实徵丁差银五千三百一十一两八钱五分一毫九丝一忽、二微七尘七纎六渺。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二万五千三百五十七丁五分九厘二毫八丝六忽三微五尘九渺,又随田起徵人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九丁九升二合三勺九抄、八撮七粒三粟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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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额、徵差并随田带泒银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九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四丝七忽,九尘七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内,于雍正十年改徵米石银一千一百六十八两二钱六分四厘九毫一丝九忽四微六尘二纤,改徵米一千四百八十八石三斗二升一合一勺一抄、四撮八圭三粒九粟,外实徵银一万二千四百七十两八钱四分六厘二毫二丝七忽六微二尘八纤七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又于雍正十年割毕节县属赤水河北地方隶四川原额人丁一千九百七十五丁,原额丁差银一百九十七两五钱,内有逃亡人丁一千九百十二丁,实除现徵丁差人丁六十三丁,除有徵丁差银六两三钱。又收四川叙永厅赤水河南岩上岩下地方隶毕节县,随粮起徵人丁二百十六丁五斗九升五合四勺五抄、六撮六圭三粒八粟,有徵丁差银一百五十三两五钱三厘八毫八丝九微二尘七纎八渺,又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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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一万三千五百五十三,丁永不加赋。贵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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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一万五千八百一十八户,新增户口七千八百六十四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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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人丁四万八千九百八十八丁,七分内除三万二千九百四丁,俱系八番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外,实编差人丁一万六千八十四丁七分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千三百五十五丁五分。又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增额外人丁一百二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七千八百五十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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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徵丁差银三千七百四十一两一分四毫内,除丁逃无徵银二千四十八两二钱八分一厘四毫。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千七百一十七两二钱二分九厘。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一百七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八千二十四丁二分,实额徵丁差银一千七百五十五两四钱七分九厘。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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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四千七十七丁,永不加赋,贵阳府亲辖:
28
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九百三十七户,原额人丁一百一十七丁。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编增人丁四十七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百六十四丁有徵丁差银三十四两九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二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九十六丁,实额徵丁差银四十一两四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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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一十一丁,永不加赋。贵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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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六千一百六十八户,新增户口一千五百七十二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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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人丁八千五百一十四丁,七分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千八百六十八、丁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三千六百四十六丁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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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丁差银二千一百五十七两一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二百八十四两七钱三厘四毫。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八百七十二两三钱九分六厘六毫。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四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千六百九十二丁二分,实额徵丁差银八百八十四两四钱四分四厘二毫。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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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一千五百七十二丁,永不加赋,定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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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四千二百二十一户,新增户口七百三十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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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人丁二万五千二百二十二丁,俱系八番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六十一丁有徵丁差银一十二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六十五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三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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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三十三丁,永不加赋,广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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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一千一百一十九户,原额人丁八千四百六十七。丁内除七千六百八十二丁,俱系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外,止有流寓附籍额丁七百八十五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百九十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五百九十五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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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徵丁差银一百五十七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三十八两。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一十九两。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六百一十一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二十二两二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三百一十三丁,永不加赋开州。
39
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一千二百四十户,原额人丁一千四百一十二。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百五十七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九百五十五丁。
40
原额丁差银二百七十二两九钱,内除逃亡无徵银八十八两七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八十四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百五十九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八十五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六百一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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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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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一千一百一十六户。新增户口一百八十二户。
43
原额人丁,八百五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百八十九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六百一十六丁。
44
原额丁差银一百六十一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三十七两八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一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六百三十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二十六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増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九十七丁,永不加赋贵定县。
45
原额户口三千一百九十四户,原额人丁三千一百七十三。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七百七十七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千三百九十六丁,原额丁差银六百八十五两六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三百九十九两五钱八分二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八十六两一分八厘。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二十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四百一十六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九十两四钱八分六厘。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七百七十三丁,永不加赋。修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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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一千五百六十三户,原额人丁一千二百七十八。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百七十四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一十七丁。
47
原额丁差银二百八十二两一钱一分四毫,内除丁逃无徵银一百九十九两四钱九分六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八十五两二钱一分四厘四毫。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三十八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五十五丁,实额徵丁差银九十二两九钱四分八厘八毫。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48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七十七丁,永不加赋。长寨厅。
49
实额户口一千六百三十七户。安顺府原辖南笼一厅,鎭宁、永宁、普安三州,普定、普安、清鎭、安平、安南五县,雍正五年,改南笼厅为府,拨普安一州,普安、安南二县,隶南笼府,辖安顺府,现辖鎭宁、永宁二州,普定、安平、清鎭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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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三万六千一十四户内,除南笼厅普安州、普安、安南二县,拨归南笼府辖户口八千一百七十五户,实额户口二万七千八百三十九户,新增一万五百九十八户。
51
原额人丁二万五千四十五丁八分内,除一万一千一百八十五丁,俱系烟瘴苗蛮原。未审丁徵银外,实编差人丁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丁八分。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九千三百七十五丁,又于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编增额外人丁,并提督举报官庄人丁一百四十九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千六百三十四丁八分。
52
原额丁差,银三千五百两六钱六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二千四百五十二两六钱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千七十八两六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百五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千九百九十丁八分,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千一百六十二两一钱一分。雍正五年,裁拨南笼厅、普安州、普安、安南二县归新设南笼府辖,除额丁七千四百五十六丁,内有逃亡四千三百一丁,实除徵差人丁三千一百五十五丁,除徵丁差银七百一十三两六钱五分。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八百三十五丁八分,实额徵丁差银四百四十八两四钱六分。又
53
盛世滋生人丁一千五十一丁,永不加赋。安顺府亲辖。
54
原额户口二千一百二十户,新增户口三千四百五十户。
55
原额人丁二千一百二十丁,俱系㺜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增徵差人丁六十丁有徵丁差银一十二两。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四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四丁,实额徵丁差银二十两八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五十八丁,永不加赋普定县。
56
原额户口一千零二十五户,新增户口五百零八户。
57
原额人丁,一千四百四十。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九百七十一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八十九丁。
58
原额丁差银四百一十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八十四两四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三十一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九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五百八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三十六两九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三百丁,永不加赋。
59
鎭宁州。
60
原额户口一万四千二十三户。拨归郎岱、归化二厅户口三千三百六十五户。
61
原额人丁,六千七百二十六丁,内除五千四百八十五丁,俱系狆蛮原未审丁徵银外,实编差人丁一千二百四十一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九十八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百四十六丁。
62
原额丁差银三百七十二两三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三百二十九两四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四十三两五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二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七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五十三两一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一丁,永不加赋。
63
永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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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三千一十九户,新增户口六千一百四十四户:
65
原额人丁三千五百八十丁,俱系狆蛮,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一十六丁有徵丁差银三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八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十四丁,实额徵差银六两八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66
盛世滋生人,丁二十四丁,永不加赋安平县。
67
原额户口一千六百一十七户。新增户口五十一户:
68
原额人丁,一千一百四十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百二十三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三百四十一丁。
69
原额丁差银三百三十七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四十六两九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九十四两九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三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七十四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四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三丁,永不加赋清鎭县。
70
原额户口六千三十五户,新增户口一十六户,原额人丁二千六百一丁八分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二千二百九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五百九十一丁八分,原额丁差银五百一十四两六分,内除丁逃无徵银四百两二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一十七两六钱六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四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六百三十七丁八分,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二十六两八钱六分。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71
盛世滋生人丁三百六十五丁,永不加赋郎岱厅。
72
实额户口三百二十户。归化厅:
73
实额户口三千四百七十四户,实额人丁,九丁有徵,丁差银一两八钱。平越府:
74
原额户口一万二十六户。新增户口七百五十五户。
75
原额人丁八千五百九十二丁内,除五千九百七十七丁,随田带泒原不徵差外,实编差人丁一千六百一十五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七百四十八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八百六十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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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丁差及随田带泒银一千六百八两七钱九分六毫二丝六尘七纤内,除丁逃田荒无徵银五百六十九两七钱四分一厘五毫六丝六忽,七微四尘八纤一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千三十九两四分九厘五丝三忽,三微一尘八纤九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五十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百一十七丁实额徵丁差,并随田带泒银一千五十七两三钱七分一厘六毫一丝一忽六尘二纤,内于雍正十年将本府黄平、平越丁银五百九两五钱一分三厘九毫一丝九忽四微六尘二纤改徵米六百七十九石三斗五升一合八勺七抄,二撮六圭一粒七粟实徵银五百四十七两八钱五分七厘六毫九丝一忽六微。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77
盛世滋生人丁一千九十四丁,永不加赋,平越府亲辖。
78
原额户口三千七十一户,原额人丁七百四十二丁,俱系招集流寓苗蛮,原不编审。康熙九年,清丈民苗愿随条马带泒除石板寨额银六十两,原不徵丁外实额带泒丁差银一百一十一两三钱,六尘七纤,内除荒芜条,马无徵带。泒丁差银二十二两八钱四分六厘八毫六丝四忽,二微九尘五纤。康熙五十年,编审实在有徵条、马带、泒丁差银八十八两四钱五分三厘一毫三丝五忽七微七尘二纤。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一百一十七石九斗三升七合五勺一抄、四撮三圭六粒三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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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二百六十三丁,永不加赋平越县。
80
原额户口一千五百六户,新增户口五十四户,原额人丁一千四百四十八。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三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一十六丁。
81
原额丁差银二百八十九两六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六两四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八十三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七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四十三丁,实额徵丁差银八十八两六钱。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一百十八石一斗三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粒四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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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五十五丁,永不加赋,黄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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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三千六百七十三户,新增户口二百六十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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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人丁,二千五百六十三。丁内,除随田带泒人丁一千四百三十五,丁实编差人丁一千一百二十八。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七百一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一十六丁。
85
原额丁差银六百二十九两八钱七分七厘八毫六丝。内除丁逃田荒无徵带,泒丁差银三百三两二钱四分二厘七毫七丝三忽七微五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及成熟随田带泒共银三百二十六两六钱三分五厘八丝六忽二微五尘。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八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三十四丁实额徵丁差,并熟田带、泒共丁差银三百三十二两四钱六分七毫八丝三忽六微九尘。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四百四十三石二斗八升一合四抄四撮九圭二粒。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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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二百六十六丁,永不加赋瓮安县。
87
原额户口五百七十九户,原额人丁二千二百九十二丁,俱系招集苗民,原未编审,例系随、田、带、泒原带、泒丁差银二百三十六两一钱九分九厘二毫,内除荒芜无徵带。泒丁差银一十五两七钱三分六厘二毫九丝五忽八微。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条,马带、泒丁差银二百二十两五钱二厘一毫四丝二忽。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带泒丁差银四两五钱一厘六毫四丝四忽。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随田带泒丁差银二百二十五两三厘七毫四丝八忽二微。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二丁,永不加赋。馀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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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七百八十八户,新增户口六十五户,原额人丁七百一十七丁内,除六百七十八丁,俱系招集苗民。原未审丁例,系摊徵丁差银一百九十两八钱六分五厘八毫六丝五忽,统入条编银内起徵外,实编差人丁三十九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三十五丁。
89
原额丁差银一十一两七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一两二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十两五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五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十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二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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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滋生人,丁六十四丁,永不加赋湄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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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额户口四百九户,新增戸口三百七十户,原额人丁八百三十丁,俱系招集苗蛮。原未审丁例系随田带、泒实额带、泒丁差银三百三十两一钱一分三厘五毫六丝,内除荒芜无徵带。泒丁差银一十九两八钱五分三厘七毫六忽六微。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条,马带、泒丁差银三百一十两二钱五分九厘八毫五丝三忽四微。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随田带泒丁差银五钱九分四厘九丝。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随田带泒徵丁差银三百一十两八钱五分三厘九毫四丝三忽四微。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一百四十四丁,永不加赋都匀府。
92
原额户口一万五千三百六十六户,新增户口二千四百八十一户。
93
原额人丁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八丁,内除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四丁,俱系苗狆。原不审丁徵银外,实编差人丁二千三百六十四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二千一百七十四丁。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编增额外人丁一百四十六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五十二两二钱六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七十九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一十五丁,实额徵丁差银六十六两二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94
盛世滋生人,丁三百五丁,永不加赋,都匀府亲辖。
95
原额户口七千四百一十三户,原额人丁四千四百六十二丁,俱系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人丁六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六十二丁有徵丁差银七两四钱四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编差,附籍汉民人丁六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八两一钱六分。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96
盛世滋生人,丁六十丁,永不加赋都匀县。
97
原额户口一千三百二十八户,新增户口八百五十一户。
98
原额人丁一千九百四十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八百三十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百一十六丁,原额丁差银二百三十三两五钱二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一十九两六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十三两九钱二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四十二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七两四分。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99
盛世滋生人,丁九十二丁,永不加赋,麻哈州。
100
原额户口三千一百二十一户,新增户口九十户,原额人丁三千八十二丁,俱系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三十八丁有徵丁差银七两九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附籍汉民人丁五十四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两八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101
盛世滋生人,丁三十六丁,永不加赋独山州。
102
原额户口一千二百七户,新增户口一十五户,原额人丁二千七百四十七丁,俱系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二十五年,编审新编徵差人丁四十六丁,有徵丁差银九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十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附籍汉民人丁五十六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一两二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三十三丁,永不加赋。
103
清平县。
104
原额户口二千二百九十七户。原额人丁,一千五百五十一丁,内除人丁一千一百三十三丁,俱系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实,编差人丁四百一十八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三百四十四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七十四丁。
105
原额丁差银八十三两六钱,内除丁逃无徵银六十八两八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十四两八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一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十五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九两。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106
盛世滋生人,丁八十四丁,永不加赋。荔波县原属广西,雍正十年割隶黔省。
107
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一千五百二十五户。
108
原额人丁系𤝎𦍕狑狪、猺獞六种,夷蛮、洪武、永免例不编差。

·八寨厅》

1
化诲生苗户口四千九百七十三户。

·鎭逺府》

1
原额户口六千九百六十三户,新增户口二千五百六十四户。
2
原额人丁六千五百五十五丁,俱系洞蛮苗狆。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三百二十八丁有徵丁差银六十五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七十七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五丁,实额徵丁差银八十一两内除施秉拨回湖南麻阳县人丁十五丁,除徵丁差银三两。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九十丁,实额徵丁差银七十八两。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九十石三斗八升八合八勺、八撮、八圭八粒八粟。雍正十二年,新收湖南拨隶黎平之天柱县额徵差苗丁四千一百七十八丁,额徵银一百二十五两三钱四分。又随粮带泒汉丁九百二十六丁,通共额徵有差。人千五千五百四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三两三钱四分。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3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九十丁,永不加赋,鎭逺府亲辖。
4
原额户口四千八百八十二户。原额人丁,四千七十三丁,俱系峝蛮。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人丁七十七丁有徵丁差银一十五两四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附籍汉丁一百一丁,实额徵丁差银二十两二钱。雍正九年,全数改徵米二十二石四斗四升四合四勺四抄、四撮四圭四粒四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5
盛世滋生人丁七十三丁,永不加赋鎭逺县。
6
原额户口一千二百五十一户,原额人丁一千六百六丁,俱系苗蛮。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一百二十一丁有徵丁差银二十四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附籍汉民人丁一百五十五丁,实额徵差银三十一两。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三十四石四斗四升四合四勺、四抄、四撮四圭四粒四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九十五丁,永不加赋。
7
施秉县。
8
原额户口八百二十九户,原额人丁八百七十六丁,俱系峝蛮。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一百三十丁,有徵丁差银三十六两。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人丁一十九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附籍汉民人丁一百四十九丁,实额徵丁差银二十九两八钱。内于雍正八年拨归湖南麻阳县人丁十五丁,除徵丁差银三两。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三十四丁,实额徵丁差银二十六两八钱。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三十三石五斗。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九十七丁,永不加赋。
9
天柱县原隶湖广,雍正五年,割归黎平,十二年改隶鎭逺府原额户口无新编,户口二千五百六十四户,原额人丁五千四百九十丁,内除豁免人丁八丁,实在徵差人丁。五千四百八十二丁内,除汉丁九百三十六丁丁银例系随粮带泒外实徵差苗丁四千五百四十六丁,又除减免人丁五百五丁,实在徵差苗丁四千四十一。丁有徵鸡折银一百二十一两二钱三分。又雍正六年,化诲苗拜文、堵二寨,任徵苗丁一百三十七丁,有徵丁银四两一钱一分。雍正九年,编审实额随粮带泒。汉丁九百三十六丁,徵差苗丁四千一百七十八丁,实额折徵苗丁银一百二十五两三钱四分。又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二十五丁,永不加赋。思南府
10
原额户口六千四百八十二户,新增户口一百四十八户。
11
原额人丁,五千二百一十三。丁五分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三千五百二丁四分一厘四毫六丝。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七百一十一丁八厘五毫四丝。
12
原额丁差银八千一百八两二钱二分二厘二毫九丝七忽,三微五尘四渺内,除丁逃无徵银五千七百九十八两五分四厘六毫二丝六忽二微九尘四纎。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二千三百一十两一钱六分七厘六毫七丝一忽五尘六纤四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百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八百一十五丁八厘五毫四丝,实额徵丁差银二千四百九十五两七钱六分六厘一毫二丝五忽,三微五尘六纤七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13
盛世滋生人丁三百六十三丁,永不加赋,思南府亲辖。
14
原额户口二千九十五户,新增户口一百四十八户。
15
原额人丁,一千六百三十二。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九百七十五丁二分四厘二毫。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六百五十六丁七分五厘八毫。
16
原额丁差,银二千二百八十七两九钱一分七厘八毫七丝八忽五微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三百六十七两六钱六分一厘四毫七丝五忽。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九百二十两二钱五分六厘四毫三忽五微。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六百八十二丁七分五厘八毫,实额徵丁差银九百五十五两一钱七分四厘四毫三忽五微。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九十七丁,永不加赋安化县。
17
原额户口一千六百一户。原额人丁,八百九十二。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百四十九丁六分七厘二毫六丝。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四十二丁三分二厘七毫四丝。
18
原额丁差,银二千一百五十三两七钱二厘四毫一丝八忽七微八尘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四百二十三两四钱六分六毫四丝三忽,四微四尘一纤七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七百三十两二钱四分一厘七毫七丝五忽三微三尘八纤三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七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六十九丁三分二厘七毫四丝,实额徵丁差银八百一十两二钱五分五厘五毫三丝八忽,三微三尘四纤三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19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一十丁,永不加赋印江县。
20
原额户口一千九百一十三户,原额人丁二千一百五十三。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六百二十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五百三十三丁原额丁差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一钱八分七厘五尘五渺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二十两五钱二分五厘四毫九丝四忽七微八尘七纤八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三百一十六两六钱六分一厘五毫五忽二微六尘二纤七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五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九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五百七十二丁,实额徵丁差银三百三十五两二钱二分五厘七毫一丝七忽五微三尘五纤八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21
盛世滋生人,丁九十五,丁永不加赋婺川县。
22
原额户口八百七十三戸,原额人,丁五百三十六丁,五分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百五十七、丁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七十九丁。
23
原额丁差银二千三百二十九两四钱一分五厘一尘九纤九渺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九百八十六两四钱七分一丝三忽六尘四纎五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三百四十三两七厘九毫八丝六忽九微五尘五纤四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十二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十一丁实额徵丁差银三百九十五两一钱一分四毫六丝五忽九微八尘六纤六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24
盛世滋生人,丁六十一丁,永不加赋。石阡府。
25
原额户口二千八百四十五户,新增户口三千九百四十五户。
26
原额人丁,二千五百六十一。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七十丁二分九厘七毫。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千四百九十丁七分三毫。
27
原额丁差银一千一十五两四钱六分五厘五丝四忽二微三尘一纤二渺内,除丁逃无徵银四百五十六两六钱六厘五毫一丝六忽五微七尘二纤三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五百五十八两八钱五分八厘五毫三丝七忽六微五尘八纤九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一百一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六百六丁七分三毫,实额徵丁差银五百九十九两九钱五分四厘七毫五丝七忽,一微二尘一纤七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28
盛世滋生人丁七百五十六丁,永不加赋。石阡府亲辖:
29
原额户口二千一百一十三户。新增户口三千六百三十五户。
30
原额人丁,一千九百七十七。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百九十七丁二分九厘七毫。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千七十九丁七分三厘。
31
原额丁差银八百四十五两一钱三分四厘七毫七丝三忽二微七尘一纎二渺内,除丁逃无徵银四百六两一钱四分九厘八丝七忽,四微五尘二纤三渺。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四百三十八两九钱八分五厘六毫八丝五忽八微一尘八纤九渺。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九十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一百六十九丁七分三毫,实额徵丁差银四百七十二两四钱九分八厘七毫七忽八微四尘一纤七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五百二十八丁,永不加赋龙泉县。
32
原额户口七百三十二户,新增户口三百一十户,原额人丁五百八十四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百七十三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一十一丁。
33
原额丁差银一百七十两三钱三分二毫八丝九微六尘内,除丁逃无徵银五十两四钱五分七厘四毫二丝九忽,一微二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一十九两八钱七分二厘八毫五丝一忽八微四尘。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三十七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二十七两四钱五分六厘四丝九忽二微八尘。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34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二十八丁,永不加赋。思州府。
35
原额户口三千二百一十三户,新增户口三千六百五十四户。
36
原额人丁二千四百一十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六百九十五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七百二十一丁,原额丁差银一千五十两八钱五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七百九十五两三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六十五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七百八十六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七十八两五分。又雍正五年,新收湖南,割归更名玉屏、青溪二县。随粮人丁二百三十四丁三分四毫四丝六忽、三微五尘九渺,实徵丁差银九十二两八钱三分八厘四毫六丝二忽,二微七尘二纤七渺。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并随粮人丁一千二十丁三分四毫四丝六忽、三微五尘九渺实额徵丁差银三百七十两八钱八分八厘四毫六丝二忽,二微七尘二纤七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五百四丁,永不加赋。
37
思州府亲辖。
38
原额户口三千二百一十三户,新增户口一百二十户:
39
原额人丁二千四百一十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六百九十五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七百二十一丁,原额丁差银一千五十两八钱五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七百九十五两三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五十五两五钱五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六十五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七百八十六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七十八两五分。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40
盛世滋生人丁四百四十七丁,永不加赋玉屏县原系平溪衞,隶湖广,雍正五年,割归黔省改为县,更今名。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一千五百三十户,原额随粮人丁二百二十丁有徵银一百一十两内,除改折米石价值不等,减去银二十七两五钱,实徵银八十二两五钱。又雍正八年,新收楚省移送沅州,拨归人丁八丁九分六厘八毫四丝有徵,丁银七两六钱七分四毫三丝五微一尘八纤三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三共人丁二百二十八丁九分六厘八毫四丝内,除拨归楚省沅州麻阳县管辖随粮人丁一百一十丁八分五厘三毫一丝六忽、二微九尘三纤一渺外。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随粮人丁一百一十八丁一分一厘五毫二丝三忽七微六纤九渺,实额徵丁差银三十四两七钱四分三厘八毫四丝九忽五尘二纤七渺七漠六茫六沙二漂又新增。
41
盛世滋生人,丁二十九丁,永不加赋。青溪县原系清浪衞,隶湖广,雍正五年,割归黔省改为县,更今名。原额户口无新增户口二千三十一户,原额随粮人丁一百六十二,丁实徵银八十一两内,除雍正八年拨归楚省辰溪、黔阳、会同、沅州、麻阳等州县管辖人丁四十五丁九分四厘五毫二丝一忽,三微五尘六纤外,又收回多拨楚省黔阳县随粮地丁一分三厘四毫四丝四忽。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随粮人丁一百一十六丁一分八厘九毫二丝二忽六微四尘四纤,实额徵丁差银五十八两九分四厘六毫一丝三忽,二微二尘,又新增。
42
盛世滋生人,丁二十八丁,永不加赋铜仁府。
43
原额户口二千八百二十八户,新增户口一千四百七十二户。
44
原额人丁二千四百七十五丁内,除人丁三百四十四丁,原系峝蛮例不徵银外,实编差人丁二千一百三十一丁,又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六百四十六、丁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八十四丁五分。
45
原额丁差银一千四百二十三两五钱五分九厘,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一百二十九两九钱七分八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九十三两五钱八分一厘三十一三十五两年编审加增。夫马草料银四两八钱二分六厘六毫七丝八忽六微六尘八纤六渺外,遇闰加徵闰银五两六钱六分五厘五毫六丝五忽六微五尘四纤八渺,无闰之年,例不徵输。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编徵差人丁九十九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五百八十三丁五分,实额徵丁差,并加增夫马草料共银三百四十九两八钱五分一厘。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三百八十八石七斗二升三合三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粒四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46
盛世滋生人丁四百二十丁,永不加赋,铜仁府亲辖。
47
原额户口八百二十一户,新增户口二百七十二户。
48
原额人丁,一千一百六十九丁,内除提溪司人,丁三百四十四丁,原系峝蛮,从未审丁徵银外,实编差人丁八百二十五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四百九十四丁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三百三十丁五分。
49
原额丁差银四百九十二两四钱六分四厘,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八十四两五钱三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七两九钱六分一厘,加增夫马草料银三两一分二厘四毫六丝一微八纤六渺,遇闰加徵银四两九分六厘九毫三忽四微五尘四纤八渺。无闰之年,例不徵输。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五十五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八十五丁五分,实额徵丁差,并加增夫马草料共银二百四十一两七钱九分一厘。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二百六十八石六斗五升六合六勺、六抄、六撮六圭六粒七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七十二丁,永不加赋铜仁县。
50
原额户口二千七户,新增户口一千二百户,原额人丁一千三百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千一百五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百五十四丁。
51
原额丁差银九百三十一两九分五厘,内除丁逃无徵银八百四十五两四钱七分五厘。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八十五两六钱二分,加增夫马草料银一两八钱一分四厘二毫一丝八忽五微六尘外,遇闰加徵银一两五钱六分八厘六毫六丝二忽二微。无闰之年,例不徵输。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新增徵差人丁四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九十八丁,实额徵丁差,并加增夫马草料共银一百八两六分。雍正十年,全数改徵米一百二十石六升六合六勺、六抄、六撮六圭六粒七粟。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52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四十八丁,永不加赋。黎平府。
53
原额户口四万九千四百六十户,新增户口一万四千一百九十三户。
54
原额人丁二万八千三百九丁,俱系黑苗。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五年,新徵编差人丁五十一丁有徵丁差银十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四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十七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九两四钱。又雍正五年,新收湖南,割归锦屏、开泰二县共原额人丁,八十四丁内,除归并湖南武冈、新宁二州县及溆浦等县八十三丁。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九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九两六钱,又新增。
55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四十五丁,永不加赋。黎平府亲辖:
56
原额户口四万九千二百四十户,新增户口一千九百六十户。
57
原额人丁二万一千二百六十五丁,俱系黑苗。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四十一丁有徵丁差银八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八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七十九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五两八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六十六丁,永不加赋。开泰县原系五开衞,隶湖广,雍正五年割归黔省改为县,更今名。原额户口无新编,户口九千四百三十七户,原额人丁五十二丁全数,拨归楚省管辖。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58
盛世滋生人,丁三十三丁,永不加赋,永从县。
59
原额户口二百二十户,新增户口二千四十户,原额人丁七千四十四丁,俱系黑苗。原未审丁徵银。康熙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十丁有徵丁差银二两。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八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三两六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60
盛世滋生,人丁二十四丁,永不加赋,锦屏县原系铜鼓衞,隶湖广。雍正五年,割归黔省改为县,更今名。原额户口无新编,户口七百五十六户,原额人丁三十二丁内除归并武冈、新宁二州县人丁一十六丁。又除拨回楚省溆浦等县人丁一十五丁,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丁实额徵丁差银二钱,又新增。
61
盛世滋生人,丁二十二丁,永不加赋大定府。
62
原额户口二万四千七十九户,拨隶云南四川省二百六十五户,又新增户口五千八百九十六戸,原额人丁一万四千三百六十四。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一万三千二百九十七丁。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增额外人丁四百六十九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千五百一十八丁。
63
原额丁差银二千八十九两二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九百一十二两四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七十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百三十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七百四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三百九十两三钱。又雍正五年,割永宁县隶四川。八年,割威宁州属可渡桥,西隶云南,共除原额人丁二千四百八十九。丁内永宁县有逃亡人丁二千六十丁,实除徵差人丁四百二十九丁,除有徵丁差银六十二两六钱。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三百一十九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四十六两七钱。又雍正十年,割毕节县属赤水河北地方隶四川,除原额人丁一千九百七十五丁内,有逃亡人丁一千九百一十二丁实,除现徵丁差人丁。六十三丁,除有徵丁差银六两三钱。又收四川叙永厅赤水河南岩上岩下地方隶黔西毕节,实在随粮起徵人丁二百一十六丁五斗九升五合四勺五抄、四撮六圭三粒八粟,有徵丁差银一百五十三两五钱三厘八毫八丝九微二尘七纤八渺,又新增。
64
盛世滋生人丁九百六十四丁,永不加赋,大定府亲辖。
65
原额户口六千六百六十三户,新增戸口四千五百九十五户。
66
原额人丁无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一百六丁有徵丁差银二十一两二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编增徵差人丁三十三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百三十九丁,实额徵丁差银二十七两八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67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二十丁,永不加赋,平逺州。
68
原额户口二千三百五十九户。新增户口九百七十八户。
69
原额人丁无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五十丁有徵丁差银十两。又康熙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三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八十三丁,实额徵丁差银一十六两六钱。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70
盛世滋生人,丁四十三丁,永不加赋黔西州。
71
原额户口三千八百六十七户,新增户口三百二十三户。
72
原额人丁无康熙三十一年至三十五年,新编徵差人丁三百一十三丁有徵丁差银六十二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四十七丁,实额徵丁差银六十九两四钱。雍正十年,收四川叙永厅岩上岩下地方隶本州,实在随粮起差人丁一百四丁一斗一升七合一勺四抄、四撮七粒二粟,有徵丁差银七十三两七钱八分九厘一毫一丝二忽,四微一尘四纎九渺。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73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三十八丁,永不加赋。威宁州。
74
原额户口六千七百八十二户,拨隶云南三百三十二户。
75
原额人丁,三千九百九十五。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三千五百一十一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四百八十四丁,原额丁差银七百九十九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七百二两五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九十六两八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五百一十八丁,实在有徵丁差银一百三两六钱。雍正八年,割可渡桥西地方隶云南,除徵差人丁一百七十四丁,除丁差银三十四两八钱。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四十四丁,实额徵丁差银六十八两八钱,又新增。
76
盛世滋生人丁三百一十七丁,永不加赋毕节县。
77
原额户口,四千四百八户。拨归四川户口三十三户。
78
原额人丁,八千三百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七千九百三十六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三百七十丁。
79
原额丁差银一千四十两五钱,内除丁逃无徵银九百八十一两八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五十八两七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六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四百六丁,实额徵丁差银六十四两一钱。雍正十年,拨赤水河北地方隶四川原额人丁一千九百七十五丁,原额丁差银一百九十七两五钱,内有逃亡人丁一千九百一十二丁,逃亡无徵银一百九十一两二钱,实除现徵丁差人丁。六十三丁,除有徵丁差银六两三钱。又收四川叙永厅赤水河南地方隶归本县,实在随粮起差人丁一百一十二丁四斗七升八合三勺,一抄五圭六粒六粟,有徵丁差银七十九两七钱一分四厘七毫六丝八忽、五微一尘二纤九渺。又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二百四十六丁,永不加赋。南笼府原为南笼厅,雍正五年,改府辖四州县。原额户口一万七千五百七十五户,新增户口五千九百五户。
80
原额人丁七千四百五十六丁,内有逃亡人丁四千三百一丁。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千一百五十五丁。
81
原额徵丁差银一千八百七十二两二钱五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一千一百五十八两六钱。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七百一十三两六钱五分。内雍正十年,将府辖丁差银二百三十两九钱,改徵米三百二十九石八斗五升七合外,实徵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五分。又新增。
82
盛世滋生人丁一千三百七十丁,永不加赋。南笼府亲辖:
83
原额户口一千四百四十四戸,新增户口二百三十五户。
84
原额人丁,一千六百八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六百三十五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差人丁九百七十三丁。
85
原额徵丁差银四百两五钱五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一百七十四两六钱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二百二十五两九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二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在有徵差人丁九百九十七丁,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三十两九钱,改徵米三百二十九石八斗五升七合。又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86
盛世滋生,人丁五百七十四丁,永不加赋。永丰州原属广西泗城土府,雍正五年更今名,割归南笼府辖。戸口八千九百户。
87
额丁因系新归狆蛮,未曾审丁徵银、普、安州原属安顺府,雍正五年拨归南笼府辖原额户口二千八百四十三户,新增户口三百户,原额人丁三千五百九十二。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二千一百三十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一千四百六十二丁,原额徵丁差银八百五十一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五百五十四两九钱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二百九十六两五分。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六十五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五百二十七丁,实额徵丁差银三百一十两。又康煕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88
盛世滋生人丁八百三十三丁,永不加赋。普安县原属安顺府,雍正五年,拨归南笼府辖原额户口四百二户,新增户口九百四十一户,原额人丁一千九十六。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百五十二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徵差人丁二百四十四丁。
89
原额徵丁差银二百六十九两三钱五分,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九两七钱五分。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五十九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四十四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二百八十八丁,实额徵丁差银六十九两八钱五分。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90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一丁,永不加赋。安南县原属安顺府,雍正五年,拨归南笼府辖。原额户口三千四百八十六户,新增户口四千九百二十九户。
91
原额人丁,一千一百六十丁,内除节年清编抵补外,尚逃亡人丁八百四十八丁。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一十二丁。
92
原额丁差银三百四十八两内,除丁逃无徵银二百五十四两四钱。康熙三十五年,编审实在有徵丁差银九十三两六钱。又三十五年至五十年,增徵差人丁三十一丁。康熙五十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三百四十三丁,实额徵丁差银一百二两九钱。康熙五十五年至雍正九年,编审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一百六十二丁,永不加赋。遵义府原隶四川,雍正五年割归黔省原额户口三万八百八十四户。
93
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一万二千一百八十二丁七斗六升二合七勺,一抄、八撮四圭、七粒七粟,三末内除新垦尚未起徵田地人丁三丁六斗七升五勺、四圭。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万二千一百七十九丁九升二合三勺九抄,八撮七粒七粟三末。
94
原额丁差银五千三百一十三两五钱八分四厘八毫一丝四忽五微三尘七渺。内除新垦尚未起徵丁银一两七钱三分四厘六毫二丝三忽二微五尘三纤一渺。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五千三百一十一两八钱五分一毫九丝一忽,二微七尘七纤六渺。又新增。
95
盛世滋生人丁一千八百一十四,丁永不加赋。遵义县。
96
原额户口一万六千一百四十户,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五千三百五十七,丁八斗六升,二抄、五撮、三圭,三粒内除新垦尚未起徵,地丁四升二合、三抄三撮,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五千三百五十七丁八斗一升八合一勺,七抄、二撮、三圭、三粒。
97
原额丁差银二千四百六十四两六钱一分五厘六毫一丝一忽六微五尘一纤六渺。内除新垦尚未起徵丁银一分九厘三毫三丝五忽,一微八尘。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二千四百六十四两五钱九分六厘二毫七丝六忽,四微七尘一纤六渺。又新增。
98
盛世滋生人,丁九百三十七丁,永不加赋正、安州。
99
原额户口三千一百一十八户,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一千九百四十四丁七斗四升八合,八勺七抄一圭三粒六粟实额徵丁差银五百六十两五钱七分六厘一毫六丝五忽,四尘七纤八渺。雍正九年,编审新增。
100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八十一丁,永不加赋桐梓县。
101
原额户口三千三百一十六户,原额随田带泒人丁一千三百二十二丁六斗六升四合五勺。四抄内除新垦尚未起徵,地丁一斗六升八合。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三百二十二丁四斗九升六合五勺四抄,原额丁差银六百二两五钱六分四厘二毫六丝八忽七尘三纤五渺内,除新垦尚未起徵丁银七分五厘六毫。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六百二两四钱八分八厘六毫六丝八忽七尘三纤五渺,又新增。
102
盛世滋生人丁一百二十七丁,永不加赋绥阳县。
103
原额户口二千八百二十一户,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二千一十四丁九勺,四抄、八撮、四圭、三粟,三末内除新垦尚未起徵,地丁一丁七斗九合九勺三抄四撮。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二千一十二丁二斗九升一合一抄、四撮四圭三粟三末。
104
原额丁差银九百一十八两五钱三分六厘三毫六丝九忽九微六尘六纤一渺内,除新垦尚未起徵丁银七钱六分九厘四毫七丝三微。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九百一十七两七钱六分六厘八毫九丝九忽六微六尘六纤一渺,又新增盛世滋生人丁三百三十一丁,永不加赋。仁懐县。
105
原额户口五千四百八十九户,原额随田起徵人丁一千五百四十三,丁四斗八升八合三勺,三抄、四撮六圭八粟内除新垦尚未起徵,地丁一丁七斗五升五勺、三抄、三撮四圭。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差人丁一千五百四十一丁七斗三升七合八勺、一撮二圭八粟。
106
原额丁差银七百六十七两二钱九分二厘四毫四忽二微九尘一纤七渺,内除新垦尚未起徵丁银八钱七分二毫一丝七忽,七微七尘三纤一渺。雍正九年,编审实额徵丁差银七百六十六两四钱二分一厘一毫八丝六忽五微一尘八纤六渺。又新增。
107
盛世滋生人丁二百三十八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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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通志卷十一
URN: ctp:ws79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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