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抚诸州水旱虫灾》 |
1 | |
2 | 皇帝遣使赈抚诸州水旱虫灾,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使者未到之前,所在长官先勒集所部僚佐等及正长、老人。本司先于厅事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于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位,东向;大门外之左设长官以下及所部位,重行,北向西上。于厅事之庭少北,设使者位,南向。又于使者位之南三丈所,设长官位,北向;其所部僚属则位于长官之后,文东武西,每等异位,重行北面,相对为首;正长老人则位其南,重行,北面西上。使者到,所司迎,引入便次。长官及所部严肃以待,正长老人等并列于大门外之南,重行,北面西上。 |
3 | 至时使者以下各服其服,所在长官及所部僚佐亦各服公服。行参军引长官以下出,就门外位立。司功参军引使者就门外位立,持节者立于使者之北,史二人对举制案,列于使者之南,俱少退东向。行参军赞拜,长官及所部在位者皆再拜。行参军引长官等以次先入,立于门内之右,重行西面。司功参军引使者入,幡节前导,持案者从之。使者到庭中位立,持节者于使者东南,西面。持制案者立于使者西南,东面。行参军引长官以下俱入,就庭中位。立定,持节者脱节衣,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行参军赞再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使者宣制书讫,行参军又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行参军引长官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讫,司功参军引使者以下出,复门外位。行参军引长官及诸在位者各出即门外位如初。行参军赞拜,长官及诸在位者皆再拜。司功参军引使者以下还便次。长官退,其正长老人等任散。 |
4 | 劳问诸王疾苦 |
5 | 皇帝遣使劳问诸王疾苦,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所司先于受劳问者第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于庭中近北设使者位,南面。又于使者位之南三丈所,设主人位,北向。其府国僚属并陪列于庭中之左右,国官在东,府僚在西,俱以北为上。 |
6 | 使者至受劳问者第大门外,掌次者延入次。使者及受劳问者皆公服。赞礼者引使者出次,立于门西,东向;史二人奉制书案立于使者之南,差退。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出,立于门东,西向。受劳问者再拜。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先入,立于门内之右,西面。赞礼者引使者入,就庭中位立,持案者立于其右。赞礼者引受劳问者进就庭中位,北面立。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受劳问者再拜。赞礼者引受劳问者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复位,再拜讫,赞礼者引使者以下出,又赞礼者引受劳问者随出,各即门外位。受劳问者再拜讫,赞礼者引使者以下退就次,又赞礼者引受劳问者入。若受劳问者疾未间,不堪受制,则子弟代受如上之仪。 |
7 | 劳问外祖母疾苦 |
8 | 皇帝遣使劳问外祖母疾苦,本司散下其礼,所司随职供办。内给事一人为使。所司先于受劳问者第大门外之右,设使者便次,南向。又于内寝庭少北设使者位,南向。又于使者位之南三丈所,设受劳问者位,北向。 |
9 | 使者至受劳问者大门外,掌次者延入次。使者服公服,摄迎者亦公服。使者出次,立于门西,东面;给使二人奉制书案,立于使者之南,差退。赞礼者引摄迎者出,立于门东,西面。摄迎者再拜讫,赞礼者引摄迎者先入,立于门内之右,西面。内典引引使者入,就内寝庭位立,持案者立于使者之右。受劳问者服朝服,女侍者引就庭中位立。持案者以案进使者前,使者取制书,持案者退复位。使者称:「有制。」受劳问者再拜。女侍者进诣使者前,受制书,退授受劳问者,受劳问者又再拜。内典引引使者以下出,女侍者引受劳问者退。赞礼者引摄迎者随出,各就门外位,摄迎者再拜。内典引引使者退即便次,赞礼者引摄迎者入。若受劳问者疾未间,不堪受制,则摄迎者于外堂之庭拜受制书如上礼。其异者,受制书诣閤授女侍者,女侍者受,奉入授受劳问者。 |
10 | 凡有劳问无正篇者,皆临时约准上礼而为之。 |
11 | 凡内侍之属充使,则内侍、内常侍以下,准所慰劳者尊卑,临时准约。 |
12 | 皇太子于诸王妃主以下疾苦,其存问家人亲属之礼,率尔遣近侍劳问,则主人受劳问之者待之亦从家人亲属之式,不拜迎拜送及不为授受之礼。 |
《五服制度》 |
1 | 斩縗三年 齐縗三年大功 小功 缌麻 |
2 | 斩縗三年 |
《正服》 |
1 | 子为父。 女子子在室为父。 女子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 |
《加服》 |
1 | 嫡孙为祖。 父为长子。 |
《义服》 |
1 | 为人后者为所后父。 妻为夫。妾为君。 国官为国君。 |
《縗冠》 |
1 | 右正服、加服縗裳三升,义服三升半。冠同六升,右缝,通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冠外縪。妇人之縗连裳,以六升布为总。童子亦连裳。 |
《绖带屦》 |
1 | 右苴麻绖带。首绖大九寸,左本在下,绳缨。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七寸二分,绞垂两结,相去四寸。妇人绖如男子。男子又有绞带。菅屦外纳。妇人屦亦如男子。 |
《杖》 |
1 | 右苴竹杖。其大如腰绖,长齐其心,本在下。主妇亦杖,诸妇则不杖。童子不杖,其当室者则絻而杖。 |
《絻》 |
1 | 右状象冠,广寸,无辟积。童子当室亦服之。 |
《总论制度》 |
1 | 王公以下皆三月而葬,葬而虞,三虞而卒哭。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八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妇人练总,除腰绖。二十五月大祥,除灵座,除縗裳,去绖杖,十五升布深衣,布缟冠,素纰缨,革带素屦;妇人除縗裳,去绖,缟总,衣屦如男子。二十七月禫祭,玄冠皂缨,仍布深衣,革带吉屦,妇人缁总,衣屦如男子。逾月,复平常。 |
2 | 齐縗三年 |
《正服》 |
1 | 子为母。 为祖后者祖卒则为祖母。 母为长子。 |
《加服》 |
1 | 继母如母。 慈母如母。 |
《义服》 |
1 | 继母为长子。妾为君之长子。 |
《縗冠》 |
1 | 右正服、加服縗裳四升,义服五升。其缕四升半,成布四升。冠七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 |
《绖带屦》 |
1 | 右牡麻绖带。首绖大七寸二分,本在上,绳缨。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五寸七分半。布带代绞带。屦内纳。 |
《杖》 |
1 | 桐杖大如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 |
2 | 十三月小祥,除首绖,练九升布为冠,缨武亦如之。其他祥禫变除与斩縗同。逾月,复平常。 |
3 | 齐縗杖周 |
《正服》 |
1 | 父卒母嫁及出妻之子为母,皆报。 为祖后者祖在为祖母。 |
《义服》 |
1 |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夫为妻。 |
2 | 齐縗不杖周 |
《正服》 |
1 | 为祖父母。 为伯叔父。 为兄弟。 为众子。 |
2 | 为兄弟之子。为嫡孙。为姑姊妹女子子在室及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女子子为祖父母。妾为其子。 |
《加服》 |
1 | 女子子适人者为兄弟之为父后者。 |
《降服》 |
1 | 妾为其父母。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 |
《义服》 |
1 | 为伯叔母。 为继父同居者。 妾为嫡妻。 妾为君之庶子。 妇为舅姑。 为夫兄弟之子。 舅姑为嫡妇。 |
2 | 齐縗五月 |
《正服》 |
1 | 为曾祖父母。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曾祖父母。 |
2 | 齐縗三月 |
《加服》 |
1 | 为高祖父母。 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为高祖父母。 |
《义服》 |
1 | 为继父不同居。 |
2 | 右降服亦縗裳四升,冠七升;正服五升,冠八升;义服六升,冠九升。右缝,布缨武,冠内縪,前后缝于武,内厌缝之。其绖带与三年同。其杖三年及杖周皆桐杖,各大如腰绖,通圆之,长齐其心,本在下。粗屦内纳。不杖周则麻屦,五月、三月则绳屦。其三年者与斩縗同。杖周者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逾月除,复平常。禫变节皆与斩縗同。其父卒母嫁出妻之子为母及为祖后祖在为祖母,虽周除,仍心丧三年。义服齐縗三月者,縗裳六升,冠九升,绖带与周亲同而绳屦。 |
《大功殇》 |
1 | |
《正服》 |
1 | 为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为叔父之长殇、中殇。 为姑姊妹之长殇、中殇。为兄弟之长殇、中殇。 为嫡孙之长殇、中殇。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
《义服》 |
1 | 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 |
2 | 成人九月 |
《正服》 |
1 | 为从父兄弟。 为庶孙。 |
《降服》 |
1 | 为女子子适人者。 出母为女子子适人者。 为兄弟之女适人者,报。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在室者,报。 |
2 | 右成服縗裳八升,冠十升,馀皆与长殇同。 |
《义服》 |
1 | 为夫之祖父母。 为夫伯叔父母,报。 为夫之兄弟女适人者,报。为人后者其妻为本生舅姑。 为众子妇。 |
2 | 右降服縗裳七升,正服八升,冠同十升;义服縗裳九升,冠十升。牡麻绖,首绖大五寸七分半。长殇及成人皆九月,绖以绳缨;中殇皆七月,绖无缨:俱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四寸六分。布带,绳屦。 |
3 | 小功五月殇 |
《正服》 |
1 | 为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叔父之下殇。 为姑姊妹之下殇。 为兄弟之下殇。 为嫡孙之下殇。 为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从父兄弟姊妹之长殇。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 |
《降服》 |
1 |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 为侄丈夫妇人之长殇。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 |
《义服》 |
1 | 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
2 | 右降正服,冠縗同十升,义服十一升。澡麻绖带,冠左缝,不厌。首绖大四寸六分,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三寸七分。布带吉屦,无絇。妇人縗绖精粗如男子。 |
3 | 成人 |
《正服》 |
1 | 为从祖祖父,报。 为从祖父,报。 为从祖姑姊妹在室者,报。 为从祖兄弟,报。 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报。 为外祖父母。 为舅及从母丈夫妇人,报。 |
《降服》 |
1 | 为从父姊妹适人者,报。 为孙女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适人者,报。 |
《义服》 |
1 | 为从祖祖母,报。 为从祖母,报。 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适人者,报。 娣姒妇,报。 为同母异父兄弟姊妹,报。 为嫡母之父母兄弟从母。 为庶母慈己者。 为嫡孙之妇。 母出,为继母之父母兄弟从母。 嫂叔报。 |
2 | 右降服縗裳十升,正服縗裳十一升,冠同十一升。义服縗裳十二升,冠与縗同。其绖如小功五月,唯麻断本。 |
3 | 缌麻三月殇 |
《正服》 |
1 | 为从父兄弟姊妹之中殇、下殇。 为庶孙丈夫妇人之中殇、下殇。 为从祖叔父之长殇。 为从祖兄弟之长殇。 为舅及从母之长殇。 为从父兄弟之子之长殇。 为兄弟之孙之长殇。 为从祖姑姊妹之长殇。 |
《降服》 |
1 |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中殇、下殇。 为侄丈夫妇人之中殇。 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中殇、下殇。 |
《义服》 |
1 | 为人后者为从父兄弟之长殇。 为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 为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
2 | 成人 |
《正服》 |
1 | 为族兄弟。 为族曾祖父,报。 为族祖父,报。 为曾孙、玄孙。 为外孙。 为从母兄弟姊妹。 为姑之子。 为舅之子。 为族曾祖姑在室者,报。 为族祖姑在室者,报。 为族姑在室者,报。 |
《降服》 |
1 | 为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父,报。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为从祖祖姑适人者,报。 为人后者为外祖父母。 为兄弟之孙女适人者,报。 |
《义服》 |
1 | 为族曾祖母,报。 为族祖母,报。 为族母,报。 为庶孙之妇。 女子子适人者为从祖伯叔母。 为庶母。 为乳母。 为婿。 为妻之父母。 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为夫从祖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祖父母,报。 为夫之外祖父母,报。 为夫之从祖兄弟之子。 为夫之从父兄弟之妻。 为夫之从父姊妹在室及适人者。 为夫之舅及从母,报。 |
《改葬缌》 |
1 | |
2 | 右降正义服,冠縗同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冠右缝不厌。澡麻断本以为绖,首绖大三寸七分,五分首绖去一以为腰绖,大二寸九分。布带。吉屦,无絇。皇家所绝旁亲服者,皇弟子为之皆降一等。凡童子不缌,当室则缌。 |
《縗裳制度》 |
1 | 凡縗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若齐,裳内縗外。负广出于适寸;适博四寸,出于縗;縗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属幅。衣二尺有二寸,袪尺二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