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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检索 "洪武五年 (1372/2/5 - 1373/1/23)"
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明史
条件: 包含字词“date:208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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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六十九 循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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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府州县吏来朝,陛辞,谕曰:「天下新定,百姓财力俱困,如鸟初飞,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惟廉者能约己而爱人,贪者必朘人以肥己,尔等戒之。」洪武五年,下诏有司考课,首学校、农桑诸实政。日照知县马亮善督运,无课农兴士效,立命黜之。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馀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嘉、隆以后,资格既重甲科,县令多以廉卓被徵,梯取台省,而龚、黄之治,或未之觏焉。神宗末年,徵发频仍,矿税四出,海内骚然烦费,郡县不克修举厥职。而庙堂考课,一切以虚文从事,不复加意循良之选。吏治既以日媮,民生由之益蹙。仁、宣之盛,邈乎不可复追,而太祖之法蔑如矣。重内轻外,实政不修,谓非在上者不加之意使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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