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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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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二百四十五外国二》
2 | 熙宁元年三月,遣新河北转运使、刑部郎中薛宗道等来告哀,神宗问杀杨定事,宗道言杀人者先已执送之矣,乃赐诏慰之。并谕令上大首领数人姓名,当爵禄之,俟崇贵至,即行册礼。及崇贵至,云定奉使谅祚,常拜称臣,且许以归沿边熟户,谅祚遗之宝剑、宝鉴及金银物。初,定之归,上其剑、鉴而匿其金银,言谅祚可刺,帝喜,遂擢知保安。既而夏人失绥州,以为定卖己,故杀之。至是事露,帝薄崇贵等罪而削定官,没其田宅万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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