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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北史 |
条件: 包含字词“太和二十年三月丁丑 (496/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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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魏本纪第三》
66 ![]() | 癸丑,诏介山之邑,听为寒食,自馀禁断。三月丙寅,宴群臣及国老、庶老于华林园。诏国老黄耇以上,假中散大夫、郡守。耋年以上,假给事中、县令。庶老直假郡县。各赐鸠杖衣裳。丁丑,诏诸州中正各举其乡人望,年五十已上,守素衡门者,授以令长。夏五月丙子,诏敦劝农功,令畿内严加课督。堕业者申以楚挞,力田者具以名闻。丙戌,初营方泽于河阴。遣使以太牢祭汉光武及明、章三帝陵。又诏汉、魏、晋诸帝陵各禁方百步不得樵苏践藉。丁亥,祀方泽。秋七月,废皇后冯氏。戊寅,帝以久旱,咸秩群神。自癸未不食至于乙酉。是夜,澍雨大洽。八月壬辰朔,幸华林园,亲录囚徒,咸降本罪二等决遣之。丁巳,南安王桢薨。幸华林园听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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