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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钦定续文献通考 |
条件: 提到“经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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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五》
61 | 臣等谨案马端临《经籍考》,仍班志之例辑法家,而又于史类别立刑法》一门。盖以法家者流义取信,赏必罚如管、韩诸子之书,大㫖虽主严峻,而法之所该自广,要不専论乎刑名。至于刑制及明慎用刑之道,则别详于《刑法门》中,固非复出也。后世祖述管、韩诸书者,传世甚少,故《宋史》、《明史》之艺文志俱不载法家》。今依马氏之例,续辑此门,择其有合者列焉。他若宋之《宋慈洗寃録》,元之王与无寃録》、明之呉讷《祥刑要览》等书,俱辑入史类,刑法门不复见于此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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