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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金史 |
条件: 包含字词“大定二十九年十二月乙巳 (119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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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九》
12 | 十二月丙戌朔,朝于隆庆宫,是月凡五朝。诏罢铸钱。丁亥,密州进白雉。壬辰,谕有司,女直人及百姓不得用网捕野物,及不得放群雕枉害物命,亦恐女直人废射也。戊戌,复置北京、辽东盐使司,仍罢西京、解盐巡捕使。以河东南、北路提刑司言,赈宁化、保德、岚州饥,其流移复业,给复一年。是日,禁宫中上直官及承应人毋得饮酒。乙巳,祭奠兴陵。壬子,谕台臣曰:「提刑司所举劾多小过,行则失大体,不行则恐有所沮,其以此意谕之。」甲寅,宋、高丽、夏遣使来贺正旦。是冬,无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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