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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归田琐记
条件: 提到“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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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田琐记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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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夷滋事之初,民闲谣言纷起,有「寅虎之年定干戈」语,果于壬寅夏杪撒兵。馀寓扬州时,和议尚未成,警报踵至,有术士昌言扬城只有虚惊,必无大变,然不免破财。馀亲聆其说,惟微言甲辰年有厄,咎徵尤在北方。然甲辰年自京师洎各直省并无事端,惟春初东河大工垂成复决耳。又言丙午、丁未两年,兵象尤著。众以为时尚远,姑妄听之而已。按阳九百六元二之说,自汉以来即有之,而丙午、丁未为国家厄会,则其说实倡自宋人。宋淳佑中,柴望撰丙丁龟鉴十卷,见文献通考;后有元人、明人各为续录一卷,则不著姓名。按柴望,江山人,绍熙间,由太学上舍除中书,因淳佑六年丙午元旦日食上此书,历摭秦庄襄王以后,至晋天福十二年,凡值丙午、丁未者,二十有一,皆有事变。后元人续记宋真宗景德三年至理宗淳佑七年,值丙午、丁未者五;又明人续记元成宗大德十年顺帝至正二十七年,值丙午、丁未者二,亦各举时事以实之。其元人续录序引阴阳书曰:「丙丁属火,遇午未而盛,故阴极必战,亢而有悔也。」又曰:「丙禄在巳,午为刃煞,丁禄居午,未为刃煞。」则亦不过术数家言。馀生也晚,回数六十年前丙午、丁未间,馀方十二三岁,然时已梗阻,稷门值林爽文之变,留滞年馀,始得归里,亦不可谓非一咎徵。然国家敬天勤民,无时可懈,岂待六十年一逢厄会,始议修省。且史传所载,乱多治少,不必尽系丙丁。则其说尽可存而不论,特不可不使人知此说,而以人胜天之理,则存乎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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