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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
条件: 包含字词“元符己卯年四月辛巳 (10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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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八》
9 ![]() | 辛巳,左司貟外郎兼提举编修刑房断例曽旼等奏:「凖尚书省剳子编修刑房断例,取索到元丰四年至八年、绍圣元年二年断草,并刑部举驳诸路所断差错刑名文字共一万馀件,并旧编成刑部、大理寺断例,将所犯情欵看详,除情法分明,不须立例外,其情法可疑,法所不能该者,共编到四百九件,依许元丰指挥,将诸色人断例内,可以令内外通知,非临时移情就法之事,及诸处引用差互,曽被刑部等处举驳者,编为刑名断例,共一百四十一件,颁之天下刑部雕印颁行。其命官将校,依条须合奏案,不须颁降天下,并诸色人断例内不可颁降者,并编为刑名断例共二百六十八件,颁降刑部大理寺检用施行,勘㑹申明,颁降断例,系以欵案,编修刑名行下检断,其罪人情重法轻,情轻法重,有䕃人情不可赎之类,大辟情理可悯并疑虑及依法应奏裁者,自合引用奏裁,虑恐诸处疑惑,欲乞候颁降日,令刑部具此因依申明,遍牒施行」。从之。此元符断例,序篇合系四月八日辛巳、九月二十五日甲子曽旼等推恩,或移此入彼。癸未,朝献景灵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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