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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
条件: 包含字词“咸平二年八月乙亥 (999/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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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
22 | 乙亥,以枢宻使、赠中书令、追封济阳郡王、武惠公曹彬配享太祖庙庭。司空、平章事、赠太尉、中书令、文惠公薛居正,忠武军节度使、同平章事、赠中书令、武惠公潘羙,右仆射、赠侍中元懿公石熈载配飨太宗庙庭。丙子,以司封郎中、知制诰朱昻为𫝊法院译经润文官。始,太宗作《圣敎序,上亦继作,悉编入经藏。上又尝著崇释氏论,以为释氏戒律之书,与周、孔、荀、孟迹异道同,大指劝人之善,禁人之恶,不杀则仁矣,不窃则亷矣,不惑则正矣,不妄则信矣,不醉则荘矣。茍能遵此,君子多而小人少,又上生三途之说,亦与三后在天鬼得而诛之,言共贯也。盐铁使陈恕尝建议,以为传法院费国家供亿,力请罢之,言甚恳切,上不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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