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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咸平四年四月辛亥 (1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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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条件: 包含字词“咸平四年四月辛亥 (1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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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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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诏秦州太平监所籍主吏柳延义等赀産,悉还之。初,延义等専主银冶,嵗输定课,更三嵗,亏常额者四万二千馀两,有司尽籍其家财以偿,上悯之,故有是命。壬子,审官院初引对京朝官于崇政殿,迁秩有差,京朝官磨勘引对,自此始。上既用孙何、耿望等议罢郊祀进改,乃命审官考其课绩优劣,临轩黜陟之,凡三年差遣受代皆引对,多获进改,罕有退黜,由是官籍寖増云。此据本志,当考。 诏京朝官及吏部选人亲老无兼侍者,特与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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