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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
条件: 包含字词“嘉佑四年六月癸亥 (105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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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丁巳,诏:「淮南东路:扬州西路、庐州、江南东路、江宁府、西路洪州、湖南路潭州、浙东路越州、福建路福州,并兼本路兵马钤辖,就置禁军驻泊禁军三指挥,越州、福州置禁军二指挥,其新招禁军,以威果为额,请受如宣毅例,毎指挥毋得过四百人,逐路选甞歴任武臣二员为兵马都监,浙东、福建路一员,并置公廨于本州,以専训练,毋得差出,若招置不足,听拣本路厢军填之」。戊午,后宫周氏生皇第十女。初,董氏及周氏有娠,内外皆冀其生,皇子内侍省多具金帛噐皿杂物,以备赐予,所费不可胜纪。又修潜龙宫潜龙宫者,真宗为开封府尹时廨舎也,既而皆生皇女,其赐予之数,犹数倍于兖国公主出降时。 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言:乞今后河北陜西等处择人,充走马承受,免使,劳扰州郡,诏令逐路管经略军马廵检等司,今后走马承受得替,令逐州军保明,无违越事件以闻,方得酬奬。祠部郎中吕公孺,自户部判官出为京西转运使,御史中丞韩绛言:「公孺父夷简,执政日,公孺兄公绰受四方赂遗,徃徃为公孺,恐喝夺之,又与公绰女奸,不可以任监司」。六月癸亥朔,降公孺知安州,公孺自讼为绛所诬,乞置狱考实,诏不许,趣令之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