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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天圣元年四月壬寅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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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条件: 包含字词“天圣元年四月壬寅 (1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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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

21
辛丑,中书言诸路转运使副、河北河东陜西部署钤辖都监并奉使契丹臣僚辞见,请并许上殿奏事,从之。初,有诏但令两府大臣附奏,太常丞、直集贤院、判吏部南曹丁度言:臣下外出,必有所陈,今一切令附奏,非所以防壅蔽也」。故中书为言,卒得请。上初即位,度上书论六事:一、増劝讲官,二、増谏员、三、补䕃用大功以上亲,四选河北河东役兵补禁军,五籍令佐垦田为殿最。六、凡縁公事坐私罪杖者,听保任迁官。又尝献王凤论于皇太后,以戒外戚云。 罢礼仪院,从枢宻副使张士逊等所请也。以知礼仪院翰林学士晏殊、龙图阁直学士冯元为判太常礼院、同判太常礼院,官为同知院、判太常礼院,典礼所出,大中祥符中,又増置礼仪院,以辅臣领其事,于是始罢。礼仪院占公人二十三人,岁费钱千七百馀贯,非泛行礼支给,在外日逐行遣,祗应不多,详定仪制,久来属太常寺及礼院管勾,今请停罢。所有承受宣勅、行遣公案、诸般文字,并付本院。壬寅,诏:徐州仍岁水灾,民颇艰食,已尝发常平仓,及以种粮贷中下户,又罢散蚕盐,常虑或致流徙,其令京东体量安抚臣僚,倍加拯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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