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 |
简体字版 |
![](warn.gif)
檢索內容: |
---|
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
条件: 包含字词“大康二年三月丁巳 (1076/4/7)” |
Total 1 |
《卷二百七十五》
6 ![]() | 丁巳,遣权发遣淮西东路转运副使寋周辅,乗驿同蔡确鞫熈河路结籴违法官吏,后遣周辅鞫华亭狱,改差淮南西路转运判官汪辅之代之。日录二十三日,并十四日。 新差权发遣秦凤路转运判官孙逈,乞令熈河路经畧司与提举弓箭手司、转运司同选弓箭手,可以代正兵乏人,从之。 中书门下言:「给事中、集贤殿修撰程师孟,乞罢杭、明州市舶司,只就广州市舶司一处抽解,欲令师孟赴三司同共详议利害以闻」。三司言:今与师孟详议广州、明州市舶利害,先次删立抽解条约」。诏:「恐逐州有未尽未便事件,令更取索重详定施行」。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