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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元丰五年五月壬午 (10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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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条件: 包含字词“元丰五年五月壬午 (10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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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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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诏:「先王以道在天下,列而为事,陈而为法,人各有分然后安,官各有守然后治。三代以降,累世相仍,寖迷大原,遂乱名实,馀弊斯积,其流及今。朕闵古弗还,因时改造,是正百职,建复六聨,先后重轻,粗获条次,小大贵贱,迭相维持,差择羣材,分委成宪,伫观来效,共致丕平,敢有弗钦,将底厥罪。新除省、台、寺、监官,详定官制所已著所掌职事,如被选之人不循守,敢有僭紊,其申谕中外,违是令者,执政官委御史台弹奏,尚书以下听长官纠劾以闻」。龎元英文昌杂録云:此诏自内出,非学士之辞也,当考。两纪并载此诏,但各有删润,今具载之。政和二年十月十七日,揭榜六曹寺、监长官㕔。 手诏:「详定官制所日有应报所置官司事件不少,其李清臣已下应新除职事官之人,并令依旧」。 又诏:「今后四方实封奏除,内降指定付三省、枢宻院及中书、门下、尚书省外,馀并降付中书省,可从本省分送所属曹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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