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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重熙丁丑年四月丁未 (10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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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条件: 包含字词“重熙丁丑年四月丁未 (103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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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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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禁广西路民庸雇溪洞妇女,犯者以违制论。丁未,诏学士院,自今制策登科人,并试策论各一道。时将作监丞富弼献所为文,命试馆职,弼以不能为诗赋辞,上特令试策论,因有是诏。弼寻授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弼除职在五月癸亥,今并书。辛亥,赐茅山王钦若所建庵为五云观。天圣三年十一月钦若卒时,刘随云云,或移见此。

卷一百二十三

22
丙午,吴育又言:「圣人统御之策,中外不同,虽有旃裘之长,向化賔服,终待以外臣之礼,覊縻勿絶而已。或一有背叛,亦来则备御,去则勿追,盖异俗殊方,可置度外,不足责也。今元昊若止是钞掠边隅,当置而不问,若已见叛状,必湏先行文告,以诘其由,不足同中国叛臣,即加攻讨。大凡兵家之势,征讨者贵在神速,守御者利在持重,况北敌之性,惟是剽急,因而伪遁,多误王师,武夫气锐,轻进贪功,或䧟诱诈之机,今宜明候坚壁清野,以挫剽急之锋,而徐观其势,此庙堂逺算也。初,元昊反书闻,朝廷即议出兵,羣臣争言小丑,可即诛灭,育独建议:「元昊虽名藩臣,其尺赋斗租,不入县官,穷漠之外,服叛不常,宜外置之,示以不足责。且彼已僭舆服,夸示酋豪,势必不能自削,宜援国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顺抚而收」。奏入,宰相张士逊笑曰:「人言吴正言心风,果然」。于是育复上奏,俱不报。心风,据龙川别志,然别志称吴舍人,则误矣。育时以右正言谏院供职,明年五月乃知制诰,又明年六月乃为起居舍人。丁未,徙知润州范仲淹知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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