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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长编 |
条件: 包含字词“皇佑二年五月丙申 (105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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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丙申,诏国信司罢三番使臣,自契丹通使,其接送使人,皆自京差三番使臣,而沿路州军大困于须索。谏官包拯、吴奎极言其扰,既罢遣三番,而顿置什物,并令沿路州军官自办之。 御史何郯言:「伏覩朝廷昨降指挥,废罢迎送北使三番使臣,只令河北州郡逐处供应。议者谓于事便利,莫兹为大。近知有臣僚上言,请尽复旧,此不恻民,隐之甚者。縁河北州郡,自积年供应三番徃来,为诸司上下乗便刻剥,其勾当公人破败家产及死亡流移者,不可胜数,况今累嵗灾伤,民力不堪其弊,幸而朝廷优恤,特行更改,若复仍旧弊,但以数郡生灵性命,奉三番诸司上下诛求,尔于事,何益朝廷,前诏罢之善矣!伏望明圣坚断,不为浮议所移,庻一路之民,有息肩之望」。丁酉,明堂礼仪使言:「将来行礼,请皇帝初诣昊天上帝位,次皇地祗、青帝、赤帝、黄帝、白帝、黑帝、神州地祗位奠玉币,次诣太祖、太宗、真宗位奠币。其酌献之序亦如之」。又言:「明堂所用乐,皆当随月用律,九月以无射为均,而五帝各用本音之乐」。并从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