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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明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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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三 河渠五》
47 | 成化七年,霸州知州蒋恺言:「城北草桥界河,上接浑河,下至小直沽注于海。永乐间,浑河改流,西南经固安、新城、雄县抵州,屡决为害。近决孙家口,东流入河,又东抵三角淀。小直沽乃其故道,请因其自然之势,修筑堤岸。」诏顺天府官相度行之。十九年命侍郎杜谦督理卢沟河堤岸。弘治二年,决杨木厂堤,命新宁伯谭佑、侍郎陈政、内官李兴等督官军二万人筑之。正德元年筑狼窝决口。久之,下流支渠尽淤。 |
《列传第七十四》
32 | 弘治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小王子久不通贡,遣使千五百馀人款关,进以便宜纳之。请于朝,诏许五百人至京师。已而屡盗边,进被劾,不问。三年复窥边,进等整军待之。新宁伯谭佑以京军援,乃遁去。又乞通贡,进再为请,帝许之。当是时,大同士马盛强,边防修整。贡使每至关,率下马脱弓矢入馆,俯首听命,无敢哗者。会进与分守中官石岩相讦,岩徵还,进亦谪衮州知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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