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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淳佑二年六月戊午 (12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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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全文
条件: 包含字词“淳佑二年六月戊午 (12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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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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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壬子,刑部侍郎兼侍讲李大同奏:『陛下念祖宗付托之重,肆颁御笔,令宗司参酌彝典,建置内学,选育宗贤。臣谓取之属籍,必其家庭之习尚、父兄之教诏薰然有和平之气,蔼然有礼义之风。师保之官,所以养成其器业,必耆德靖重,有可象之仪;经学通贯,有开明之益。若宫嫔之为保姆,内臣之为承直,亦必年齿老成禀资纯厚之人。盖内学之建,非王邸讲授比,当置教授三四员,日轮一人,晨入暮出,不许无故辍讲,庶宗贤与正人居而德性成矣。』从之。淳佑二年六月丁巳[5],诏建内小学,置教授二员,选宗室子俾就学。戊午,太常丞兼金部郎官陈烨进对曰:『内学教导之职,当重其选。』上曰:『难其人。』烨奏:『师儒之官,不但讲诵,当随事规益,养成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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