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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索 "嘉熙四年四月甲辰 (1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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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全文
条件: 包含字词“嘉熙四年四月甲辰 (1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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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全文卷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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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己亥,叙复郑损元官,寻以直舍人院程公许奏:『损撤关外五州重屯移之内郡,则丁酉蜀祸,损实为之。使损官可复,不知千亿万之赤子死者可复生乎?乞收成命。』从之。壬寅,前潼川路运判吴申入奏[8],抗言蜀事,上戚恻久之。上曰:『蜀从前亦委寄非人。』奏云:『弃边郡不守,郑损也;启溃卒为乱,桂如渊也;忌忠勇不救,赵彦呐也。今彭大雅又险谲变诈,费防闲。宜进孟珙于夔门。夔事力固乏。东南能助之,夔足以自立。』上皆是之。癸卯,特转史嵩之官三等,令归班。甲辰,监察御史王万除大理少卿,以尝论嵩之故也。诏:『祖宗盛时,宰执有轮日当笔者。今二相并命,合仿旧规而平章总提其纲,一应军国重事,参酌施行。其三省、枢密院印,并令平章掌之。』丙午,嵩之奏:『督府日下结局,已札诸制阃、宣司并四川总领所,一应边机军须等事,具申朝廷施行。其督府钱粮器械,乞札别之杰攒结来上。』诏从之。辛卯,以绍兴府荐饥,诏蠲今年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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