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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资治通鉴 |
条件: 包含字词“天保甲戌年八月丁丑 (55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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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五》
73 ![]() | 乙亥,齐仪同三司元旭坐事赐死。丁丑,齐主如晋阳。齐主之未为魏相也,相,息亮翻。太保、录尚书事平原王高隆之常侮之,及将受禅,隆之复以为不可,事见一百六十三卷简文帝大宝元年。复,扶又翻。齐主由是衔之。崔季舒谮「隆之每见诉讼者辄加哀矜之意,以示非己能裁。」帝禁之尚书省。崔季舒报徙边之怨也。隆之尝与元旭饮,谓旭曰:「与王交,当生死不相负。」人有密言之者,帝由是发怒,令壮士筑百馀拳而舍之,辛巳,卒于路。卒,子恤翻。久之,帝追忿隆之,执其子慧登等二十人于前,帝以鞭叩鞍,一时头绝,并投尸漳水;又发隆之冢,出其尸,斩截骸骨焚之,弃于漳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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