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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资治通鉴 |
条件: 包含字词“天安元年十一月 (466/11/23 - 466/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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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一》
101 | 薛安都之召魏兵也,毕衆敬不与之同,遣使来请降;是年春,毕衆敬叛建康从薛安都,及安都降魏,乃不与之同耳。上以衆敬为兖州刺史。衆敬子元宾在建康,先坐他罪诛。《考异》曰:《后魏书·衆敬传》云:「元宾有他罪,彧独不舍之。」《宋略》云「榛息在都已诛矣」,今从之。衆敬闻之,怒,拔刀斫柱曰:「吾皓首唯一子,不能全,安用独生!」十一月壬子,魏师至瑕丘,衆敬请降于魏。尉元遣部将先据其城,将,卽亮翻。衆敬悔恨,数日不食。元长驱而进,十二月己未,军于秺。秺县,汉属济阴郡,后汉省,其地当在唐曹州界。孟康曰:秺,音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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