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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资治通鉴后编 |
条件: 包含字词“至元五年二月 (1339/3/11 - 133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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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年春正月癸亥,禁滥子僧人名爵。 二月庚寅,信州雨土。 庚子,免广海添办盐课万五千引,止办元额。癸巳,立巴延南口、过街塔二碑。 乙未,加封孝女曹娥为慧感灵孝昭顺纯懿夫人。 己酉,申汉人、南人、高丽人不得执军器、弓矢之禁。 是月,帝如上都。 镇江丹阳县雨红雾,草木叶及行人衣裳皆濡成红色。 五月丙戌,加封浏阳州道吾山龙神崇惠昭应灵显广济侯。六月庚戌,汀州路长汀县大水,平地深可三丈馀,没民庐八百家,壊田二百顷,户赈钞半锭,死者一锭。 秋七月戊寅,诏诸王位下官毋入常选。 甲申,常州宜兴山水出势髙二丈,壊民庐。 九月丁巳,渖阳饥,民食木皮,赈粜米一千石。 自七月至于是月,太白屡经天,冬十月壬辰,禁倡优盛服,许男子裹青巾,妇女服紫衣,不许戴笠,乗马。 甲午,命巴延为大丞相,加元徳上辅功臣之号,赐七寳玉书、龙虎、金符。 十一月戊辰,河南行省掾杞县范孟端谋不轨,诈为诏使入行省,杀平章政事裕噜特、穆尔亷访使旺扎勒巴哈等,召官属及去位者署而用之。执大都路儒学提举归𤾉,俾北守黄河口。旸力拒不从,贼怒,繋之狱。既而官军捕孟端诛之,凡污贼者皆得罪,惟𤾉独免。𤾉同里有吴炳者,尝以翰林待制徴,不起贼召司。夘酉,歴炳惧,不敢辞,时人为之语曰:「归旸出角,吴炳无光」。𤾉之名用是大著。寻由国子博士拜监察御史,入谢,台臣奏曰:「此河南抗贼不屈者」。帝曰:「好事卿,宜数为之」。赐以上尊。癸酉,瑞州路新昌州雨木冰,至明年二月始解。 十二月,巴延构陷郯王萨彻嘉奏赐死,帝未允,輙传㫖杀之,又奏贬宣让王特穆尔巴哈、威顺王,寛、彻布哈不俟命,即遣之,帝为之不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