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 |
简体字版 |
檢索內容: |
---|
检索范围: 元史 |
条件: 提到“李好文” |
Total 3 |
《卷四十五》
32 ![]() | 二十年春正月己丑朔,察罕帖木儿请以巩县改立军州万户府,招民屯种,从之。御史大夫老的沙、御史中丞咬住奏:「今后各处从宜行事官员,毋得阴挟私仇,明为举索,辄将风宪官吏擅自迁除,侵扰行事,沮坏台纲。」从之。己亥,太阴犯井宿。癸卯,大宁路陷。壬子,以危素为参知政事。乙卯,会试举人,知贡举平章政事八都麻失里、同知贡举翰林学士承旨李好文、礼部尚书许从宗、考试官国子祭酒张翥、同考官太常博士傅亨等奏:「旧例,各处乡试举人,三年一次,取三百名,会试取一百名。今岁乡试所取,比前数少,止有八十八名,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合取三十名,如于三十名外,添取五名为宜。」从之。丙辰,五色云见移时。 |
《卷一百八十三》
11 ![]() | ○李好文 |
12 ![]() |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之东明人。登至治元年进士第,授大名路浚州判官。入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助教。泰定四年,除太常博士。会盗窃太庙神主,好文言:「在礼,神主当以木为之,金玉祭器,宜贮之别室。」又言:「祖宗建国以来,七八十年,每遇大礼,皆临时取具,博士不过循故事应答而已。往年有诏为《集礼》,而乃令各省及各郡县置局纂修,宜其久不成也。礼乐自朝廷出,郡县何有哉!」白长院者,选僚属数人,仍请出架阁文牍,以资采录。三年,书成,凡五十卷,名曰《太常集礼》。迁国子博士。丁内忧,服阕,起为国子监丞,拜监察御史。时复以至元纪元,好文言:「年号袭旧,于古未闻,袭其名而不蹈其实,未见其益。」因言时弊不如至元者十馀事。录囚河东,有李拜拜者,杀人,而行凶之仗不明,凡十四年不决,好文曰:「岂有不决之狱如是其久乎!」立出之。王傅撒都剌,以足蹋人而死,众皆曰:「杀人非刃,当杖之。」好文曰:「怙势杀人,甚于用刃,况因有所求而杀之,其情为尤重。」乃置之死,河东为之震肃。出佥河南、浙东两道廉访司事。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