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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册府元龟 |
条件: 包含字词“开成二年三月 (837/4/9 - 83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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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五》
14 ![]() | 开成二年三月壬申,以妖星见,降诏:「诫百司及天下州府见禁囚徒死者从流,流已下并释放。膏泽不愆,播种伊始,土木兴役,恐妨农功。禁中及百司所有修造,并宜权停。韶阳御辰,生气方盛,思全物类,以顺天时。内外五坊,凡有笼养鹰鹞及鸡鸭、鸟雀、狐兔等,悉宜放之。朕今素服避殿,命太常彻乐,太官减膳一日,常分为一旬。常参官及诸州府长吏,如有规谋者,各上封事,极言得失。陈救灾之本,明致理之方,咸竭乃心,以辅厥辟。于戏!朕明诚未感,化理未孚,谴告在天,丁宁斯甚,所宜尽意,其与同忧。勉进嘉言,共凝庶绩,弼违纳诲,副兹虚怀。宣示内外,各令知悉」。甲戌,以彗星见,命京师诸佛寺开仁王经道场。 |
《卷一百六十五》
44 ![]() | 开成二年三月壬申,诏:「唐州劫掠县官,捷桂管聚集妖人,或始于讨穷,或迷于诱导,啸集未散,伏藏山林者,委本处长吏遣人宣谕恩旨并放,令归乡贯田里,俾安家业,勿更根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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