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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皇统二年四月甲申 (1142/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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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辛巳,江南东路转运使王㬇等献本司银钱十万缗,両以助奉迎两宫之费,诏令户部桩収,专充奉迎支用。上曰:「若常赋之外,不取于民,庻㡬副朕爱民之意。朕在宫中,服食噐用,惟务节俭,不敢分毫妄费,常戒左右曰:此中视钱物不知艰难,民虽一钱,亦不易出。周公作无逸戒,成王惟在知小民之艰难,朕不敢忘也」。自是四方率皆献助矣。左宣教郎、充删令所敇定官李文㑹,守监察御史。文㑹,晋江人也。 诏正奏名进士张弼令临安府押归本贯,日后不得奏。名弼于唱第日唐突进状诉主司,上以其无士行,故斥之。 是日,知盱眙县宋肇言得泗州报邢皇后已上仙。诏礼官讨论合行典礼。壬辰,左从事郎、监漳州南岳庙王伯庠特改右宣教郎为直秘阁,用丙子诏书也。 左奉议郎蔡安疆为京西路转运判官兼提刑提举茶盐等公事,填复置阙。甲申,起居舍人杨愿请以临安府学増修为太学,从之。乙酉,上谓大臣曰:「蔡京、王黼彼此相倾,遂累及国家,以至艰厄如此。人臣茍不念国事而为身之谋,累必及国,而身亦不保,若忘身为国,则国安荣而臣享无穷之福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