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 |
简体字版 |
![](warn.gif)
檢索內容: |
---|
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十四年正月辛未 (1144/2/24)” |
Total 1 |
《卷一百五十一》
6 ![]() | 丁卯,诏上津、丰阳二县隶金州。 资政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王次翁以旧职致仕,次翁自言疾势困,重乞纳禄故也。太师秦桧怜之,馈问不絶。 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黄龟年落职,令本贯福州居住。龟年为御史,尝论秦桧之罪,至是寓居四眀,右司諌詹大方奏:「龟年昨縁謟附匪人,搢绅不齿,今当朝廷清眀之时,自宜退聴深蔵,而乃覆出为恶,凌压百姓,干挠郡政,害及一方」。上览奏曰:「此岂士人所为?」乃有是命。己巳,直龙图阁、知临安府张叔献升敷文阁待制。辛未,封普安郡王妇郭氏为咸宁郡夫人,给内中俸。郭氏,祥符人,故奉直大夫直卿孙也。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