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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二十六年十一月辛巳 (1156/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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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五》
28 ![]() | 辛巳,左朝奉郎孙觌复右文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觌上疏自诉不已,故复之。 左朝散大夫、知江州范漴罢。以右正言凌哲论其尝谄事岳飞也。壬午,上谓大臣曰:「近太学试补弟子、员中程者,诗赋多而经义少,后生軰往往皆诗赋,数年后恐经义科废矣,宜令兼习经义,沈该等请竢省试毕」。上可之。癸未,吏部侍郎陈康伯等言:「被㫖措置财用,今当节妄费,以寛民力,所有州县违法支使窠名,如支积俸,差权局馈遗、借请批劵之类,并令日下住罢,仍委监司互察。从之。如违,令台諌弹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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