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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二十六年五月丁巳 (11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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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二》
33 ![]() | 丁巳,尚书左仆射沈该提领编类。玉牒所该,初兼提举,避曾祖名改焉。 延福宫使、宁国军承宣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陈永锡,为入内内侍省都知、延福宫使、徳庆军承宣使、提举万夀观衞茂实,为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延福宫使、崇庆军承宣使、带御器械王晋锡为入内内侍省押班。 湖南转运司言,潭州南岳庙灾,诏本司计合用钱数申省取拨,毋得敛民。 诏:「财産不应籍没而籍没者,徒二年。即应籍没而不申,提刑司审覆,及虽申而不待报者,杖一百。监司不觉察者,减一等,著为令」。用秘书少监杨椿议也。 敷文阁待制符行中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从所请也。或曰:行中为政贪刻,及代去,蜀民邀于路,将辱之,为幕官所蔽得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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