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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三年二月戊子 (113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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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ore.gif) | 绍兴三年二月丁亥朔,升桂州为静江府,以上尝领节度故也。 工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席益,言魏、晋而下,甄别人物,専任选曹,至唐而铨法宻矣,然不尽拘以微文,激浊扬清,时出度外,故杜淹表荐四十馀人,后多知名。韦思谦坐公事负殿髙公辅,遽擢为监察御史,国初,犹存旧制,乾德四年,诏曰:「自今常调集选人,吏部南曹取歴任中多课绩而无阙失,其人材可擢者,具名送中书,引验加奬,则是尚或任人而不専任法也。其后官制厘改,典选者一切不得以意从事,振㧞幽滞,无复闻焉。望稽用乾徳诏书,凡常调中材行可取者,许长贰具名以闻」。从之。 龙图阁直学士汪藻守湖州州,例敷籴军粮于民户,而土居左,朝请郎、通判无为军顔经,投匦讼藻废格赦令,䟦扈不臣,事下宣谕官胡䝉䝉,具以闻,经坐贬二秩,经言不已,停其官。 诏禁箭簳往山东,犯者抵死,官吏失察,流三千里,不以原赦。右谏议大夫徐俯进春秋解义,至「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用左氏说父在」故名,上谓俯曰:「鲁桓公簒立天王,当致讨,既四年不问,乃使其宰往聘,失政刑矣」。故书名以贬之。戊子,俯乞编之记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