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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三年七月丙辰 (11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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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七》
4 ![]() | 绍兴三年秋七月甲寅朔,资政殿学士、新知平江府谢克家、提举万夀观兼侍读吕颐浩引之也。 浙东、福建宣谕朱异言,建州观察推官林安宅清亷守正,尝面折范汝为。诏循二资,令入对。安宅,侯官人也。丙辰,吕颐浩言行宫北门未成,而役夫少,欲于忠锐第八将范温麾下择不堪出战,二百人助役,且令温自董之。上问其故,席益曰:「役夫出入禁闼,非素所抚循,无以弹治」。上曰:「不可。四方闻之,以为使将帅舍甲兵而事营缮,非今日整兵经武之道也」。益曰:「圣虑深逺,非臣等所及。 武泰军节度使权主管殿前司郭仲荀兼权神武后军都统制。 朝请郎吴必明除名,英州编管。必明尝知邵武军,叶浓之乱,必明统所居崇安县射士捕之,繇是武断一乡,胁制县令,与通直郎、前通判临安府暨尚卿协比为奸。为右朝奉郎、通判建州李佩所发。事闻,诏漕臣徐宇究实,于是尚卿、抚州编管,知县、通直郎贾损亦坐停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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