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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三十一年六月乙卯 (11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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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九十》
23 | 乙夘,诏秘阁修撰、提举台州崇道观刘岑,左朝散大夫徐嚞,并召赴行在。二人皆愿使金,故有是命。 太尉、威武军节度使、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刘锜为淮南江南浙西制置使,节制逐路军马。锜自顺昌之㨗,金人畏之,下令有敢言其姓名者,罪不赦,上知其能,故有是命。 右朝请大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陈桷复秘阁修撰、充淮南等路制置司参议官。桷久从韩世忠军,军罢而废,至是复用之。 诏吏部县令窠阙再行破格,差注一次。以权吏部侍郎凌景夏言在部者七百馀人发遣不行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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