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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兴六年五月癸巳 (1136/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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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
20 | 癸巳,司农少卿周葵直秘阁、知信州。葵既去,御史以亲年髙,不得迎养为言,乞补外。上命赵鼎召至都堂谕旨留之,葵力求去,乃有是命。 左朝请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髙俨行秘书郎。俨召对,劝上听言纳諌。 直寳文阁、知婺州周纲进軄二等,右奉议郎、知抚州刘子翼除直秘阁,并俟终更日令再任,以中书言纲等治郡有方,赈济宣力故也。绍兴八年四月五日,臣寮上言:「刘子翼守抚州,专意聚敛,以奉所知,竭仓库所储,献之督府,欲图召用,不为后人之计。既而迁职再任,军粮不继,几至生变,又复诡计求脱,遂得持节一路」。此事当考。 故集英殿修撰、知拱州钱归善,赐諡恭愍。归善,靖康末守拱州,死于难。 刑部奏:「大理寺丞评断议刑名,毎嵗于次年正月,取㑹差失刑名,比较死罪二人或流徒六人,具名上都省,取旨责罚。失出者,二名当一名,丞比,评事增三分之一。谓死罪三人,流徒八人。已上执议不同建白者罪,著为令」。 勅令所奏诸州以公使酒馈送出夲州界者,以违制论,以公使见钱金帛寳遗人,凖盗论知而受之,坐赃论以言者请立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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