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简体字版
-> -> 检索 "人庆戊辰年六月甲午 (1148/6/25)"
该资料的标点符号由人工智能制作。此过程难免引入错误;若遇到标点错误,敬请自行修改。
檢索內容:
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条件: 包含字词“人庆戊辰年六月甲午 (1148/6/25)”
Total 1

卷一百五十七

35
癸巳,上谓大臣曰:「毎嵗决狱,闻宪臣第遣属官代行,徒为文具,可令亲往所部,具所决名件申尚书省」。 权尚书户部侍郎李朝正罢。以殿中侍御史余尧弼奏其尝遣小吏从左帑市绢也。 诏自今尝被伪楚明受伪命之人,不得輙至国门。时左从事郎亷布入都调官,右正言巫伋奏布乃张邦昌之壻,覆载所不容,而无忌惮若此,望赐处分,故有是㫖。布,初见建炎三年二月。 右朝奉郎郑霭为䕫州路转运判官,左朝奉郎杨椿为䕫州路提㸃刑狱公事。霭,骧子也,秦桧与之亲厚,故超用之。 新除军器监丞康与之与外任宫观与之甞称秦桧之命,往镇江市玉带,又从都统制王胜借金,上闻,遽罢之。甲午,上谕大臣曰:「郡守条上便民事,可委官㸔详,有可采者即行之,庶不为虚文也」。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