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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 |
条件: 提到“赵康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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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二十八 高宗五》
31 ![]() | 八月乙未,以张俊为淮西宣抚使,驻盱眙;杨沂中为淮西制置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刘锜副之,并驻庐州。命郦琼率兵赴行在。戊戌,琼叛,杀中军统制张景等,执吕祉及赵康直、赵不群,以兵四万人奔刘豫。辛丑,手诏赦庐州屯驻行营左护军。壬寅,郦琼引兵至淮,杀祉及康直,释不群,使还。刘锜、吴锡至庐州,以兵追之不及,命张宗元往招之。张浚乞去位。甲辰,以赵鼎为万寿观使兼侍读。甲寅,诏命官犯赃,刑部不得擅黥配,听朝廷裁断。乙卯,赐岳飞军钱十万缗。招归正复业人耕湖北、京西闲田。 |
34 ![]() | 闰月癸亥,赠赵康直徽猷阁待制。乙丑,蠲江东路月桩钱万缗。发米二万石振京西、湖北饥民。丙寅,尹焞入见,命为秘书郎兼崇政殿说书。甲戌,始作徽宗皇帝、显肃皇后神主。庚辰,韩世忠引兵渡淮,逆击金人于刘冷庄,败之。辛巳,李纲罢。癸未,复汉阳军。是月,张俊弃盱眙,引兵还建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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