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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 |
条件: 包含字词“乾道二年八月甲午 (1166/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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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三十三 孝宗一》
51 | 八月辛未朔,诏两淮行铁钱,铜钱毋过江北。癸酉,以武锋军隶步军司。甲戌。罢任子年三十得免试参选之令。丁丑,蠲淮南放归万弩手差役二年。壬午,诏诸州守臣兼训练禁军。癸未,降会子、交子于镇江、建康务场,令江、淮之人对换。丙戌,林安宅劾叶顒之子受金失实,罢之。丁亥,诏安宅筠州居住,温州大水。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枢密院事,蒋芾权参知政事。召叶顒。庚寅,少保、新兴郡王吴盖薨。甲午,立中兴以来十三处战功格目。乙未,诏吴璘复判兴州。丙申,升宣州为宁国府。罢户部诸路岁籴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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