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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 |
条件: 包含字词“乾德元年十二月甲辰 (964/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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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一 太祖一》
12 | 八月癸巳,蔡河务纲官王训等四人坐以糠土杂军粮,磔于市。乙未,用知制诰高锡言,诸行赂获荐者许告讦,奴婢邻亲能告者赏。诏注诸道司法参军皆以律疏试判。诏尚书吏部举书判拔萃科。九月庚午,吐蕃尚波于等归伏羌县地。壬申,修武成王庙。丙子,占城国来献。禁伐桑、枣。冬十月乙酉朔,赐百官冬服有差。丙戌,幸太清观,遂幸造船务,观习水战。己亥,幸岳台,命诸军习骑射,复幸玉津园。辛丑,以枢密副使赵普为枢密使。辛亥,畋近郊。十一月癸亥,禁奉使请托。县令考课以户口增减为黜陟。丙寅,南唐遣其臣顾彝来朝。丙子,三佛齐国遣使李丽林等来献,高丽国遣李兴佑等来朝。己卯,畋于近郊。壬午,赐南唐建隆四年历。十二月丙戌,诏县置尉一员,理盗讼。置弓手,视县户为差。戊戌,蒲、晋、慈、隰、相、卫六州饥,振之。庚子,班捕盗令。甲辰,衡州刺史张文表叛。是岁,周郑王出居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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