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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 |
条件: 包含字词“绍圣二年十一月丙辰 (1095/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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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十八 哲宗二》
22 ![]() | 十一月乙未,安焘罢知河南府。丙申,太白昼见。戊戌,范锷自转运使入对,言有捕盗功,乞赐章服。帝曰:「捕盗,常职也,何足言功?」黜知寿州。甲寅,梁惟简除名、全州安置。丙辰,赠蔡确为太师,赐谥忠怀。十二月乙丑,复置监察御史三人,分领六察,不言事。令翰林学士蔡京、御史中丞黄履各举御史二人。壬申,白虹贯日。戊子,诏如元丰例,孟月朝献景灵宫。是岁,苏州夏、秋地震。桂阳监庆云见。出宫女九十一人。交址、三佛齐、韦蕃、阿里骨入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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