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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 |
条件: 包含字词“宝佑三年六月戊子 (1255/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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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七十四》
165 | 戊子,洪天锡罢言职。时吴民仲大伦等列诉董宋臣夺其田,天锡下其事有司。而御前提举所移文,谓田属御庄,不当白台,仪鸾司亦牒常平。天锡谓:「御史所以雪冤,常平所以均约,若中贵人得以控之,则内外台可废,犹为国有纪纲乎!」乃申劾宋臣及卢允升而枚数其恶,帝犹力护之。天锡又言:「修内司,供缮修而已。比年动曰御前,奸赃之老吏,迹捕之凶渠,一窜名其间,则有司不得举手。狡者献谋,暴者助虐,其展转受害者,皆良民也,愿无使史臣书之曰:『内司之横自今始。』」疏六七上,留中不报,天锡遂去,诏迁大理少卿。宗正寺丞赵宗嶓移书谢方叔,责其不能止救,方叔甚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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