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 |
简体字版 |
檢索內容: |
---|
检索范围: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条件: 提到“书义断法” |
Total 2 |
《卷12 经部·书类二》
《经部十二·书类二·《书义断法》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
《卷36 经部·四书类二》
1 | 明永乐十三年翰林学士胡广等奉敕撰。成祖御制序文,颁行天下,二百馀年尊为取士之制者也。其书因元倪士毅《四书辑释》稍加点窜。顾炎武《日知录》曰「自朱子作《大学、中庸章句》、《或问》、《论语、孟子集注》之后,黄氏有《论语通释》。其采《语录》附于朱子《章句》之下,则始于真氏。祝氏仿之,为《附录》。后有蔡氏《四书集疏》、赵氏《四书纂疏》、吴氏《四书集成》,论者病其泛滥。于是陈氏作《四书发明》,胡氏作《四书通》,而定宇之门人倪氏案定宇,陈栎之别号合二书为一,颇有删正,名曰《四书辑释》。永乐所纂《四书大全》,特小有增删。其详其简,或多不如倪氏。《大学》、《中庸》、《或问》则全不异,而间有舛误」云云,于是书本末言之悉矣。考士毅撰有《作义要诀》一卷,附刻陈悦道《书义断法》之末,今尚有传本。盖颇讲科举之学者。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