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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
条件: 包含字词“天彰宝嗣五年十二月乙亥 (113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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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乙亥,户部尚书章谊入对,上谕曰:「天下苖米,湏与措置,其不熟处,除检放外,止令输钱,仍运钱于丰熟之地籴米,如此则公私两利矣」。谊退以上㫖告执政,行之。丙子,徽猷阁待制、知池州刘岑移知镇江府。己卯,秘书郎罗孝芬提举荆湖南路茶盐常平公事。辛巳,尚书礼部侍郎常同试御史中丞。 试尚书户部侍郎王俣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侍御史石公揆论俣在户部所行皆诛剥之政,初为赵鼎所用,及鼎与张浚争论,不合而去,则百计谮短以求合,扵浚又谄事吕祉、张宗元,因縁求哀,且谓得革心洗虑,以求自効,祉常笑其语,对士大夫语之,然复说其谄力为游说,浚遂喜而用之,力言回易之利,呼吸驵侩,市井为之用,破费官钱数百万缗而莫收其利,伏望亟加贬斥,投置闲散,故有是命。俣辞后三日,改充集英殿修撰。壬午,吏部员外郎蒲贽面对,论当建都险要之地,时已议定回跸,故贽言及之。 温州布衣黄石应诏上书,论内事之可治者七,外事之可治者四,诏与免文解,仍赐束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