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道光二十三年癸卯科四川鄉試中式舉人,會試中式,殿試位列二甲第二十五名,賜進士出身,外派安徽以知縣任用。道光三十年(1850年)任英山縣知縣,咸豐二年(1852年)調任太平縣知縣。
咸豐三年(1853年)起,因在安徽征剿太平軍有功,屢受提拔,官至知府,並深受曾國藩器重。咸豐九年(1859年),代理安慶知府,因病回鄉調養。同治元年(1862年),經河南巡撫嚴樹森上疏推薦,重新任職。同治三年(1864年),曾國藩派其籌辦江北厘金總局(即稅務總局),期間制定《沿江收稅條例》,整頓稅務。清軍克複南京後,以道員歸兩江補用。同治四年(1865年)春,代理兩淮鹽運使,兼揚州道,任內組織在瓜州口東開鑿運河。同年3月,升安徽按察使,8月調任江寧布政使。
同治八年(1869年),李宗羲升任山西巡撫,加強黃河防務。同年冬,黃河凍結,宗羲指揮三次擊退欲過黃河的陝西回民反清軍隊。因母喪丁憂去職。同治十二年(1873年),守喪結束,擢升為兩江總督,協辦南洋大臣事務。任內加強江防,沿長江增築炮台。次年冬,因病上疏辭職。光緒十年(1884年),李宗羲病逝于家。清廷誥授光祿大夫、振威將軍、兵部尚書兼右都御史,賜祭葬。其墓在開縣城東迎仙山麓。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