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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維基 -> 李復亨
李復亨[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ctext:63834
關係 | 對象 | 文獻依據 |
---|---|---|
type | person | |
name | 李復亨 | |
born | 1177 | |
authority-wikidata | Q65046477 | |
link-wikipedia_zh | 李復亨 |
李復亨1177年 - 1222年,字仲修。榮州河津縣(今山西省河津縣)人,金朝大臣,金宣宗時參知政事。李革之侄。
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李復亨年十八歲登進士第,調任臨晉(今山西省臨猗縣西南)主簿,後任南和令,屢次以智擒盜賊。察廉,轉任臨洮府判官。改任陝西東路戶籍判官,轉任河東北路支度判官,有會計之才,人稱能吏。泰和年間,金朝伐南宋,出為宣撫司經歷官,轉任解鹽副使,歷任保大、震武同知節度事。遙授忻州刺史。金宣宗貞祐年間,歷任左司員外郎、郎中,轉任翰林直學士行三司事。興定三年(1219年),上奏定禁滄、濱鹽過河,限令河南只吃陽武鹽和解鹽,河北食滄鹽、濱鹽。又上言邊郡百姓當兵的恢複本業,金宣宗下詔准奏。南京(今河南省開封市)設京東、京西、京南三路行三司,以李復亨攝西路事,京西路行三司,治中京河南府(今河南省洛陽市),掌管勸農、催租、軍需、科差及鹽鐵酒榷等事。奏請于汝州魯山、寶豐,鄧州南陽產鐵處募工置冶,又請于陽武設賣鹽官以佐軍用。以勸農有功,轉任兵部尚書、吏部尚書,權參知政事。興定四年(1219年),拜參知政事,監修國史。興定五年(1220年),因為濫放進士及第,以定國軍節度使致仕。元光元年(1221年),蒙古軍攻破同州,他自殺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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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資料 | 引用次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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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 8 |
山西通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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