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
毛 璞 曰 使 小 民 無 争 安 用 有 司 使 諸 侯 無 争 委 裘 可 | 聴 訟 之 大 人 不 尚 中 正 可 乎 | 决 鼠 牙 雀 角 之 誠 偽 必 欲 見 召 伯 故 其 訟 之 理 明 為 | 楊 萬 里 曰 虞 芮 争 田 之 訟 必 欲 見 文 王 故 其 訟 之 理 | 朱 熹 曰 中 則 聴 不 偏 正 則 斷 合 理 | 以 元 吉 也 元 吉 大 吉 而 盡 善 也 | 程 頥 曰 以 中 正 居 尊 位 治 訟 者 也 治 訟 得 其 中 正 所 | 九 五 訟 元 吉 象 曰 訟 元 吉 以 中 正 也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