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志二建置志 |
2 | 城池隘寮廨署倉廒遞鋪街里橋渡義塚水利番社 |
3 | 建置者,蓋合沿革、營造為一也。草創式廓,先後不同;修廢舉墜,循良各異;載諸方策,亦前事之師也。若夫番社,始皆生番、繼而歸化,繼而熟番;今界外雖猶有生番,苟其名目可稽,必與存記。蓋涵濡治化,久必編氓;豈忍以狉榛而外之乎!往者大吏嘗有墾闢水沙連之議矣,蘗牙有機,時至事起。有能恢閎圖、建善制者,必將縷指於斯編。作建置志。 |
4 | 城池 |
5 | 隘寮 |
6 | 廨署 |
7 | 倉廒 |
8 | 鋪遞 |
9 | 街里 |
10 | 橋渡 |
11 | 義塚 |
12 | 水利 |
13 | 番社 |
14 | 城池 |
15 | 廳城,在竹塹三台山下。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環植刺竹,周圍四百四十餘丈;設樓四座,凡四門。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楊愚增四城炮台各一座。舊址刺竹旋朽,僅存四樓。嘉慶十一年蔡牽亂,民築土圍。十八年,同知查廷華就土圍加高鑲寬,周圍一千四百餘丈,高一丈、闊一丈。城外闊一丈,植竹;竹外闊一丈,開溝,溝深亦一丈。民自派工供食,捐茅草。董事林超英、林光成、吳國步等並議改造四城門樓,添建窩鋪、堆房,需費按照田甲勻捐。道光六年,總督孫爾准,蒞台,同知李慎彞准紳士鄭用錫等所請,稟詳改建;奏入,報可。台灣道孔昭虔履勘度基,以原建太狹,土圍太寬;乃拆毀內外,更定周圍四里,計八百六十丈。牆高一丈五尺,添垛三尺,共一丈八尺;厚頂一丈二尺,基寬一丈六尺,深一丈。雉堞九百七十四垛,砌石為之;上間以磚。仍建四門:東曰迎曦、西曰挹爽、南曰歌熏、北曰拱宸。城樓四座;座二層,高一丈九尺。東、西、南三門炮台、水洞各一,北門炮台、水洞各二。四門內堆房各一座,座四間。改設四城道路各闊一丈二尺,共長七百七十二丈三尺。東、西城外吊橋各一,各長二丈六尺、闊五尺。城外濠溝周圍亦八百六十丈;南闊二丈二尺,東、西、北俱闊八尺,深各七尺。七年六月興工,九年八月竣。監造者李慎彞、易金杓等,總理者鄭用錫及林平侯之子國華、林紹賢之子祥麟等。官民捐貲,共費銀一十四萬七千四百九十八兩有奇。剩銀番九百二十四圓零,官諭紳等購舊北門基、新北門內業戶王世傑公地,創蓋瓦屋七座計十一間;僉舉殷紳鄭恆利等八戶遞年掌收,賃稅生息為歲修費。 |
16 | 土城,在廳城外約一里,道光十九年,台灣道姚瑩諭同知龍大敦查勘應否添建。二十二年,同知曹謹因防洋事,與紳民籌依舊址加築土圍,為廳城外蔽;計高一丈,周圍一千四百九十五丈,官紳士商捐建,每丈給草價銀六角。仍建四門城樓,又建小門四,計八門。城外植竹開溝,一如舊制;惟溝闊二丈,深一丈五尺。董事為鄭用鍾、洪德梁等。其八門:東曰賓暘、小東曰卯耕,林祥雲造;西曰告成、小西曰觀海,曹謹造;南曰解阜、小南曰耀文,鄭用鈺造;北曰承恩、小北曰天樞,鄭用鍾造:道光二十三年修築。同治九年,添築南門外溪邊炮台二座。 |
17 | 炮城,在滬尾街尾。荷蘭時建。山頂建樓,周以雉堞。偽鄭時重修,後圮。雍正二年,同知王汧重修;設東西大門二、南北小門二,今為英領事官廨。 |
18 | 大甲城堡,在大甲溪北,房裏溪南;巡檢守備駐焉。周圍五百一十丈,設四門。道光七年,紳民捐建。 |
19 | 房裡城堡,在房裏溪北。周圍約三里許,設四門。咸豐五年,紳民捐建。 |
20 | 後壟城堡,在打哪扒溪北;有營汛。堡外有竹圍。周圍約三百餘丈,設四門。道光十四年,紳民稟官捐建。 |
21 | 中港城堡,在中港北。僅設南、北、東、西四門;餘石牆未建。 |
22 | 中瀝新街城堡,在桃澗堡。周圍約三里,亦設四門。道光二十二年,總理謝國賢暨林炳華等捐建。 |
23 | 桃仔園城堡,在桃澗堡。有營汛在堡外。周圍約四里許,分設四門。道光十九年,徐玉衡等倡捐建。 |
24 | 枋橋城堡,在擺接堡。周圍約二里,皆甃以磚,設四門。咸豐五年,紳民捐建。 |
25 | 八里坌城堡,在觀音山西。周圍約里許。乾隆初年,紳民捐建。舊駐巡檢;今改堡亦圮,僅存形跡。 |
26 | 雞籠石圍,在雞籠街。近海一面,磊石為之;所以防寇,亦之防潮。道光二十二年捐造。 |
27 | 鹽水港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設;今為沙沒。 |
28 | 大安口炮台,道光二十二年設;今圮。 |
29 | 隘寮 |
30 | 火炎山隘,民隘。在城正南一百一十里。隘以內即番界,西南即大甲溪。原設隘丁八名,今仍之。 |
31 | 日北山腳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腳,後移入鯉魚潭高崗處,屬苑裏堡;距城南一百里火炎山隘之北。原設隘丁六名,今設八名。 |
32 | 三叉河隘,民隘。在苑裏堡內山高崗處,距城南九十里日北山隘之北。今設隘丁十五名。 |
33 | 內外草湖隘,民隘。本系高埔隘,後移入苑裏堡;東首內山。又南勢潮一隘,亦裁撤歸並之,距城南七十里三叉河隘之北。高埔隘原設隘丁十名、南勢湖隘原設隘丁七名,今共設二十名。 |
34 | 銅鑼灣隘,官隘。在後壟堡銅鑼灣之內橫崗要處,距城南六十五里草潮隘之北。原設隘丁二十五名,今仍之。 |
35 | 芎中七隘,官隘。在後壟埔芎蕉灣、中心埔、七十分三莊之內,故名。距城南六十里銅鑼灣之北。七十分隘原設隘丁三十名,今仍舊。 |
36 | 大坑口隘,官隘。本系中隘;後移入後壟堡內山橫崗,距城南五十五里芎中七隘之北。大坑口隘原設隘丁三十名,中隘原設隘丁十名,今仍四十名。 |
37 | 蛤仔市隘,官隘。在後壟堡蛤仔山內橫崗,距城南五十里大坑口隘之北。今設隘丁二十名。 |
38 | 嘉志閣隘,民隘。本在外間,後移入後壟堡內山橫崗,距廳南四十八里蛤仔市隘之北。原設隘丁二十名,今設三十名。 |
39 | 南港仔隘,民隘。在中港堡南港之內山橫崗,距城南三十九里嘉志閣隘之北。原設隘丁十五名,今設三十名。 |
40 | 三灣隘,民隘。在中港堡三灣內山,距城南稍偏東三十三里南港仔隘之北。道光六年,奏請派撥屯把總一員、屯兵六十名、番通事一名,防守中港、三灣、大北埔等隘。 |
41 | 今改設隘丁四十二名,屯把總一員仍之。 |
42 | 金廣福大隘,民隘。此隘本分設於城東廂之鹽水港、南隘、茄冬湖、石碎崙、雙坑、大崎、金山面,圓山仔、大北埔、小銅鑼圈等十處;其小銅鑼圈即舊之中港尖山隘也。各隘因地日闢,已越舊址;乃裁撤歸並為一,移入內山五指山右角。沿山十餘里均設銃櫃,為各隘之最大者:距城東三十五里小銅鑼圈之北。其石碎崙隘原設隘丁四十名,隘糧由官撥給充公租稅以補不敷。其大北埔中港、尖山二隘亦官奏設,民自給糧。其鹽水港、南隘、茄冬湖、小銅鑼圈四處,原設隘丁各二十名,雙坑原設隘丁十四名,大崎、金山面二處原設隘丁各十八名,圓山仔原設隘丁六名;隘糧均民自給。今統設一百二十名,就地取糧不敷,同知黃開基籌撥充公租穀四百餘石,每年發印串一百張,給令自行催收。 |
43 | 樹杞林隘,民隘。在東廂內山橫崗,距城東二十五里金廣福隘之北。原設隘丁十五名,今設二十名。 |
44 | 矺仔隘,民隘。在東廂內山橫崗,距城東三十里樹杞林隘之北。原設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
45 | 猴洞隘,民隘。在東廂內山橫崗,距城東三十四里矺仔隘之北。原設隘丁十五名,今仍之。 |
46 | 九芎林隘,官隘。在東廂內山要處,距城東四十里猴洞隘之北。九芎林原設隘丁十名,系官征屯租,按丁全數給糧;今仍之。 |
47 | 鹽菜甕隘,民隘。在東廂內山叉口,距城東五十里九芎林隘之北。原設隘丁二十名,今仍之。 |
48 | 霄裏大銅鑼圈隘,民隘。本在四方林,後移入桃澗堡內山要處,距城東五十三里鹽菜甕隘之北。大銅鑼圈、四方林二隘,原設隘首各一,丁無定額;今設隘丁十名。 |
49 | 三坑仔隘,民隘。在桃澗堡,距城東五十三里大銅鑼圈之北。今設隘丁二十名。 |
50 | 大坪隘,民隘。在桃澗堡內山橫崗要處,距城東五十八里大銅鑼圈隘之北。今設隘丁二十名。 |
51 | 溪洲隘,民隘。在桃澗堡內山橫崗,距城東六十里大坪隘之北。今設隘丁十名。 |
52 | 大姑嵌隘,民隘。在桃澗堡內山交界處,距城東六十五里溪洲隘之北。原設隘丁三十名,今仍之。 |
53 | 三角湧十三天隘,民隘。在海山堡內山橫崗,距城東七十四里大姑嵌隘之北。今設隘丁十名。 |
54 | 橫溪南北隘,民隘。在擺接堡內山要處,距城東八十里三角湧隘之北。今設隘丁五名。 |
55 | 暗坑仔隘,民隘。在擺接堡內山要處,距城東北一百二十里橫溪隘之北。原設隘丁十名,今仍之。 |
56 | 萬順寮隘,民隘。在拳山堡北首內山橫崗,距城東北一百四十里暗坑仔隘之北。原設隘丁十二名,今設十五名。 |
57 | 十分寮隘,民隘。在石錠堡內山叉路口,距城東北一百七十里萬順寮隘之北。今設隘丁十名。 |
58 | 三貂嶺隘,民隘。在芝蘭堡三貂社民番交界處,距城東北一百九十五里十分寮隘之北。今設隘丁十名。 |
59 | 謹按:以上南北官隘五、民隘二十四,共二十九處。淡地內山,處處迫近生番,昔以土牛紅線為界。今則生齒日繁、土地日闢,耕民或逾土牛十里至數十里不等,紅線已無蹤跡;非設隘以守,則生番不免滋擾。於是有隘有丁,有丁有糧;每隘設隘首一名以理其事。官隘由官設立。乾隆五十三年,奏設官隘六座;原募丁一百二十五名,每名年給糧銀三十圓。惟九芎林一隘,官征屯租全給;餘俱官給四成、民給六成。每年屯租內共給口糧銀一千六百八十圓,民給在外。道光六年,同知李慎彞因生番擾近塹垣,添設石碎崙一隘,募丁四十名,年需口糧銀一千五百一十二圓,遇閏加銀一百二十六圓,先後將徵收猴洞山、豬湖、鹽菜甕、暗坑仔等處充公租稅及罰充尖山莊業戶陳五湖、潘銳卿等各案租銀撥給;不敷,仍官自捐湊。今石碎崙已歸並金廣福大隘,仍年撥充公租穀四百餘石,給串催收。至三灣等隘,道光六年奏請派撥屯把總一員、屯丁六十名、番通事一名,年需口糧,由該處民墾田園科租撥給,均不在屯租項內;今仍設屯把總,但有名無實。餘如中港、大北埔已裁並歸金廣福大隘矣。民隘則由居民請闢荒地,自行設隘防番。每隘亦設隘首一名;其隘糧每名亦年給穀三十石折銀三十圓,就新墾地畝按甲抽租,業戶四成、佃人六成。由隘首派收支應,官不過問。隘首口糧,即在隘丁內抽取。總之,官隘有定、民隘無常;愈墾愈深,不數稔輒複更易。甚至隘首、隘丁半匪徒,吏苦鞭長,此地方所以日壞也。 |
60 | 廨署 |
61 | 淡水廳署,在竹塹城內。新修「通志」云:舊公館在彰化縣治,雍正二年同知王汧建。乾隆七年,同知莊年重建門堂,規制悉具。二十一年,同知王錫縉改建。今所坐東向西,二十八年監生何長興捐修。五十七年,同知袁秉義興修。道光七年李慎彞、二十六年黃開基、咸豐五年丁曰健、七年馬慶釗、十一年秋曰覲、同治六年嚴金清、八年富樂賀,均詳報重修。 |
62 | 「彰化縣志」云:乾隆三十一年,鹿港添設理番同知疏稱:『同知衙署,現有彰化縣淡水同知舊署,尚屬完整,適在淡水、嘉義之中,盡可居住,毋庸議建』。按淡水舊公館,王汧、莊年所建,在彰化縣治南街。及王錫縉改建廳署於竹塹,其舊公館改為鹿港理番廳署。乾隆五十三年,鹿港廳署複移於鹿港口。嘉慶五年,彰化知縣胡應魁遂以縣治之舊公館改建關帝廟。艋舺縣丞署,在新莊。舊在八里坌街為檢署,雍正十一年建。乾隆十五年風災圮,移駐新莊公館。五十五年,改為縣丞署。咸豐三年,漳、泉分類毀。同治五年,署縣丞張國楷勸捐重建。 |
63 | 竹塹巡檢署,在竹塹城南門內;距廳署數武,兼司獄。乾隆二十一年,與廳署同建。五十五年,巡檢張啟進詳修。道光九年,易金杓重修。 |
64 | 大甲巡檢署,在大甲土堡內。嘉慶二十一年移鹿港,巡檢駐此。林志聰、王爽、巫朝綱、康閏洲等捐建。道光十年,巡檢張朝錫重修。同治元年,戴逆毀。三年,巡檢卜孔諧重建。七年,巡檢許其芬重修。 |
65 | 訓導署,在城內東南。 |
66 | 北路右營游擊署,在城東門內。道光七年,移鎮標右營游擊駐此。原設營房十四座,在署左右四城堆房各一座,軍裝局、火藥庫、演武廳各一座。 |
67 | 中軍守備署,在大甲土城內。道光七年,由竹塹城內移駐;設守備、千總、把總衙署各一座,外委公所三間,兵房四十間,軍裝局、火藥庫、演武廳各一座、煙墩三座、望樓一座。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鄴、署守備張榮森會同監督興建。其銅鑼灣把總署一座、兵房十二間,鬥換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間,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鄴添建。 |
68 | 艋舺營水師參將署,在艋舺街。嘉慶十三年,移台協右營游擊駐此;二十四年建。道光五年,改為參將署。 |
69 | 艋舺陸路中軍守備署,在艋舺街。嘉慶十四年,移延平協左營守備駐此。已毀。 |
70 | 滬尾水師守備署,在滬尾街。嘉慶十三年,移興化協左營守備駐此,賃民屋居。道光十年,郭揚聲捐建;是為舊署。二十三年,李朝祥以舊署為千、把總公所,別建新署,左右各設兵房;離舊署僅數武地。 |
71 | 滬尾海關公署,即滬尾水師守備舊署。咸豐十一年,道員區天民開設海關,改為公署。 |
72 | 公廨一十二處:一在社尾,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鄴移建大甲街。一在吞霄、一在後壟、一在中港、一在楊梅壢,一在中壢,同治九年建。一在桃仔園、一在艋舺即艋舺倉。一在暖暖,道光九年署同知李慎彞建。一在三爪仔、一在魚桁仔,道光八年署同知李慎彞建。寅賓館,在艋舺歡慈市,同治九年建。 |
73 | 淡水公館,在廳署左。乾隆二十八年,同知夏瑚建。同治九年重修。「府志」稱與監倉毗連;監倉亦在廳署左。 |
74 | 隆恩息莊公館三座:一在城內武營頭,台灣城守營參將設。一在海山堡彭厝莊,彰化北路協副將設。一在中港街,艋舺營參將設。每年各派一弁駐此,監收租息。 |
75 | 倉廒 |
76 | 淡水廳倉廒四所:一在竹塹。「府志」云:原設倉一十二間,嘉慶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興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鄴重修。計一十六間。一在八里坌,旋圮;移在艋舺。「府志」云:原設倉一十二間,薛志亮興修,李嗣鄴重修。計二十間。在後壟社。「府志」云:原設倉一間,薛志亮興修,李嗣鄴重修。計六間。今廢。一在南嵌社。「府志」云:原設倉一間,薛志亮重修。計四間。今廢。 |
77 | 附舊倉額備考 |
78 | 「嘉義縣志」云:半線莊倉三間,康熙五十四年知縣周鍾瑄建,貯半線至竹塹兵米。淡水倉三間,五十五年周鍾瑄建,貯淡水至南嵌兵米。雍正二年,半線倉歸彰化縣、淡水倉歸淡水廳。新修「通志」云:淡水廳常平倉六處,計六十一間。乾隆五十六年,同知袁秉義領項修額貯穀二萬石。按此云六處,與「府志」所載不符。再查塹城之倉僅一所,在廳署左;乃「府志」既云倉廒四所之一在竹塹,計一十一間;又云監倉二所,一在廳署內計五間、一在竹塹城計六間。彼此間數不符,案牘已無可稽,姑闕疑焉。 |
79 | 義倉三所:一在竹塹南門內,同治六年同知嚴金清諭業戶林恆茂、鄭永承、紳董吳順記、李陵茂、鄭恆升、鄭吉利、鄭同利、翁貞記、陳振合、何錦泉、陳沙記、鄭利源、恆隆號等捐建,計十二間。一在艋舺舊倉,六年捐修,何長潤督造,計十九間。一在大稻埕,六年捐建,未成。 |
80 | 道光十七年,同知婁雲創設義倉,未置廒座,捐穀即由捐戶收儲,業經奏獎;後經同知史密、丁曰健屢催欠谷,未繳。同治六年,同知嚴金清複倡捐廉銀一千圓購穀一千石,並紳商、業戶所捐,共谷四萬九千石,詳請具奏。另撥捐穀三千六百石,為義塾經費;乃於塹城、艋舺二處各設明善堂為義倉,附以義塾:具「興養立教」意也。竹塹義倉,購金姓屋改造;六年九月興工、七年四月竣,費銀二千九百七十二圓二角。艋舺舊倉久圮,即其地重葺之。又以大稻埕捐穀較多,議添設總倉;未行。至大甲,則在新建文昌祠內,左設總倉五間、右設義塾五間,均繪圖立案。餘如廳南之後壟、貓里、廳北之新埔、桃仔園,亦諭紳董建造,各設立倉總一人;其各倉出納穀數,仍歸各地紳董經管。 |
81 | 番社社倉三十四所:「府志」云:一、搭搭攸社,一、峰仔峙社,一、擺接社,一、雷里社,一、武朥灣社,一、雞柔山社,一、大浪泵社,一、八里坌仔社,一、毛少翁社,一、北投社,一、奇裏岸社,一、小雞籠社,一、金包里社,一、大雞籠社,一、三貂社,一、南嵌社,一、龜崙社,一、坑仔口社,一、霄裏社,一、竹塹社,一、後壟社,一、中港社,一、貓里社,一、新港社,一、嘉志閣社,一、吞霄社,一、苑社里,一、房裏社,一、貓盂社,一、德化社,一、大甲社,一、雙寮社,一、日南社,一、麻薯舊社。今俱廢。 |
82 | 鋪遞 |
83 | 大甲鋪,南距淡、彰交界五里,北距貓盂二十里。鋪兵三名。 |
84 | 貓盂鋪,北距吞霄十里。鋪兵三名。 |
85 | 吞霄鋪,北距後壟三十里。鋪兵三名。 |
86 | 後壟鋪,北距老衢崎二十五里。鋪兵三名。 |
87 | 老衢崎鋪,北距竹塹十五里。鋪兵三名。 |
88 | 竹塹鋪,北距南嵌七十五里。鋪兵三名。 |
89 | 南嵌鋪,北距艋舺三十五里。鋪兵三名。 |
90 | ——以上原設塹南七站,鋪兵二十一名;今仍歸彰化縣支給工食。 |
91 | 艋舺鋪,北距錫口十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2 | 錫口鋪,北距水返腳十五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3 | 水返腳鋪,北距暖暖二十五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4 | 暖暖鋪,北距柑仔瀨十五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5 | ——以上原設淡北之淡水、雞柔山、金包里、雞籠四站鋪兵九名,由彰化縣支給工食。嘉慶二十年裁汰改設,仍存四站,添鋪司四名。其鋪兵原設九名,又添七名,共十六名,統歸淡廳支給工食。 |
96 | 柑仔瀨鋪,北距燦光寮十五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7 | 燦光寮鋪,北距三貂嶺十五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8 | 三貂嶺鋪,北距淡、蘭交界遠望坑五十里。鋪司一名、鋪兵四名。 |
99 | ——以上嘉慶二十年添設三鋪,共添鋪司三名、鋪兵十二名,歸淡廳支給工食。 |
100 | 淡屬無驛遞,原設鋪遞自大甲至雞籠一十一處。後經裁汰改設,複添三處,計共十四處;鋪司七名、鋪兵四十九名。 |
101 | 街里 |
102 | 廳城內:東曰東門街、暗街仔、武營頭、井仔頭,西曰西門街、義學口、後番車路,南曰南門街、巡司衙口,北曰北門街、太爺街。 |
103 | 城外東廂二十五莊:東勢莊、下車店莊、大陂坪莊、埔仔頂莊、牛路頭莊、柴梳山莊、麻園堵莊、二十張犁莊、白沙墩莊、斗崙莊、八張犁莊、六張犁莊、鹿場莊、番仔寮莊、隘口莊、五塊厝莊、九芎林莊、頂下嵌莊、鹿寮坑莊、十股林莊、五股林莊、石壁潭莊、山豬湖莊、猴洞莊、橫山莊。 |
104 | 城外西廂一十莊:隙仔莊、南勢莊、牛埔莊、茇仔林莊、虎仔山莊、浸水莊、三塊厝莊、羊寮莊、香山莊、汧水港莊。 |
105 | 城外南廂二莊:巡司埔莊、溪仔底莊。 |
106 | 城外北廂一十七莊:水田莊、湳仔莊、金門厝莊、舊社莊、麻園莊、頂溪洲莊、新莊仔莊、白地粉莊、溪心灞莊、嵌頂莊、鳳鼻尾莊、紅毛港莊、蚝殼港莊、笨仔港莊、大溪墘莊、芝葩裏莊、鳳山崎莊。 |
107 | 城外東北廂一十六莊:新社莊、豆仔埔莊、枋寮莊、新埔莊、大茅埔莊、五份埔莊、六股莊、石崗仔莊、烏樹林莊、鹽菜甕莊、三峽水莊、婆老粉莊、大湖口莊、崩陂莊、楊梅壢莊、頭重溪莊。 |
108 | 城外西北廂一十莊:崙仔莊、沙崙仔莊、樹林頭莊、苦苓腳莊、槺榔莊、油車港莊、船頭莊、南北汕莊、下溪洲莊、魚寮莊。 |
109 | 城北兼東桃澗堡二十九莊:中壢街、內壢溪莊、嵌腳莊、下茄冬莊、新莊仔莊、赤嵌莊、大埔莊、坑仔口莊、過溪仔莊、南嵌街、桃仔園街、龜崙口莊、大湳莊、埔頂莊、霄裏新興莊、八塊厝莊、銅鑼圈莊、靈潭陂莊、三坑仔莊、舊社仔莊、東勢莊、南勢莊、安平鎮莊、山仔頂莊、宋厝莊、八張犁莊、貓朥合莊、黃泥糖莊、員樹林仔莊。 |
110 | 城北兼東海山堡一十七莊:風櫃店莊、潭底莊、山仔腳莊、樟樹窟莊、南靖厝莊、尖山莊、鷹哥石莊、大湖莊、二甲九、莊中莊、大姑嵌莊、三角湧莊、橫溪莊劉厝莊、柑園莊、石頭溪莊、彭厝莊。 |
111 | 城北兼東興直堡一十九莊:龜崙頂莊、搭寮坑莊、陂角店莊、新莊街、中港厝莊、中瘟莊、頭重莊、和尚洲莊、武朥灣莊、三重埔莊、洲仔尾莊、關渡莊、八里坌街、大坪頂莊、大小南灣莊、山腳莊、大牛椆莊、烏嶼寮莊、長道坑莊。 |
112 | 城外兼東芝蘭堡三十二莊:劍潭莊、內湖莊、角角溝、有臘莊、芝蘭街、毛少翁社、淇裏岸莊、北投社、嗄嘮別莊、雞北屯社、雞柔山店莊、大屯社、小雞籠社、石門汛莊、金包里街、野柳莊、馬煉社、大武崙莊、大雞籠街、深澳莊、跌死猴莊、鼻頭莊、三貂社、燦光寮莊、丹裏莊、獅球嶺莊、田寮港莊、長潭堵莊、苧仔潭莊、武丹坑莊、頂雙溪莊、魚桁仔莊。 |
113 | 城北兼東大加臘堡一十六莊:艋舺下嵌莊、三板橋莊、古亭莊、大灣莊、林口莊、上陂頭莊、錫口街、新南莊、南港仔街、搭搭攸莊、東勢莊、新莊仔莊、奎府聚莊、大隆同莊、社仔莊、溪洲底莊。 |
114 | 城北兼東石碇堡一十四莊:樟樹灣莊、叭嗹港莊、水返腳街、康誥坑莊、保長坑莊、五堵莊、六堵莊、七堵莊、八堵莊、暖暖莊、石錠內莊、四腳亭莊、枋仔瀨莊、鯽魚坑莊。 |
115 | 城北兼東拳山堡一十四莊:公館街、溪仔口莊、大坪林莊、秀朗社、暗坑仔莊、青潭莊、十五分莊、內湖莊、木柵莊、頭重溪莊、萬順寮莊、深坑仔莊、土庫莊、楓林莊。 |
116 | 城北兼東擺接堡一十七莊:加蠟仔莊、港仔嘴莊、芎蕉腳莊、龜崙蘭莊、枋寮街、新埔墘莊、南勢角莊、後埔莊、員山仔莊、藤寮坑莊、冷水坑莊、社後莊、柑林陂莊、大安寮莊、員林仔莊、火燒莊、柏仔林溪洲莊。 |
117 | 城南中港堡二十六莊:山寮莊、後厝莊、中港莊、中港社、湖底莊、澎湖厝莊、海口莊、瘟仔頭莊、番婆莊、香山厝莊、三角店莊、大牛欄莊、上下山腳莊、後莊、嵌頂莊、塗牛口莊、二十分莊、東莊、隆恩莊、田寮莊、蘆竹湳莊、水流潭莊、上下茄冬莊、斗換坪莊、三灣莊、南港莊。 |
118 | 城南後壟堡三十三莊:山仔頂莊、百三莊、圓寶莊、後壟街、大莊、海豐莊、溝仔背莊、新港埔莊、車路頭莊、田寮莊、西山莊、芒花埔莊、社寮崗莊、嘉志閣莊、貓里街、蛤仔市莊、大牆圍莊、芎蕉灣莊、七十分、樟樹灣莊、銅鑼灣莊、高埔莊、頭湖莊、二湖莊、三湖莊、四湖莊、溪洲莊、松仔腳莊、後壟底莊、南勢莊、打哪叭莊、牛欄埔莊、白沙墩莊。 |
119 | 城南苑裏堡十五莊:吞霄街、吞霄社、北勢窩社、竹仔林莊、五里牌莊、塗城莊、苑裏街、古亭笨莊、山柑莊、榭苓莊、日北莊、昆社、貓里社、房裏社、房裏莊。 |
120 | 城南大甲堡六十三莊:大甲土城、東莊、六分莊、磁磘莊、馬鳴埔莊、鐵砧山腳莊、新厝仔莊、內水尾莊、頭分田莊、大甲東番社、墩仔腳莊、中和莊、舊社莊、四塊厝莊、圳寮莊、牛椆坑莊、泉洲厝莊、犁頭鏢莊、彰界圳寮莊、中厝莊、後裏莊月眉莊、頂店莊、社尾莊、橫圳莊、松仔腳莊、營盤口莊、樹仔腳莊、九張犁莊、日南莊、日南番社、三張犁莊、蘆濫莊、打鐵莊、刪柑莊、五塊寮莊、雙寮莊、西勢社、大安街、海墘厝莊、北汕莊、頂大安莊、下大安莊、十三甲莊、五甲莊、田心仔莊、三十甲莊、田中央仔莊、頂莊仔莊、腳踏莊、蘊寮莊、龜殼莊、中莊、南莊、南埔莊、東勢尾莊、六塊厝莊、水卡頭莊、福興莊、埔姜林莊、三塊厝莊、牛埔仔莊、番仔寮莊。 |
121 | 右城外南北一十二堡各莊及番社群萃而處,分別開列。若小莊不過一二家及搭寮居住,尚無確名者不載。里數以意逆之,未盡確。 |
122 | 橋渡 |
123 | 中港大橋,廳南二十五里中港。新街頂居民建造。 |
124 | 媽祖宮橋,廳南中港。舊街中莊民建造。 |
125 | 瘟仔頭橋,廳南中港。溪墘莊民建造。 |
126 | 瓦窯溝橋,廳治南門城邊。乾隆五十四年,業戶何崇德捐建。道光九年重修。 |
127 | 湳仔橋,廳治北門外二里。錢茂祖建造。同治八年重修,更名萬年橋。 |
128 | 楊梅壢橋,廳北四十里楊梅街南。 |
129 | 仁者橋,廳北五十里;為楊梅壢、中壢適中之區。嘉慶二十二年,郭肇基等捐造。有木碑記。 |
130 | 桃仔園橋,廳北七十五里街口。乾隆二十五年,李天佑建造。嘉慶九年,林安承重修。 |
131 | 錫口街橋,廳北百二十五里街口;架木為之。道光八年,同知李慎彞同總理杜振榮等捐貲砌石。道光十二年重修。 |
132 | 水返腳橋,廳北三十里村口。莊佃鳩工修造。 |
133 | ——以上各橋,南北往來必由之路。 |
134 | 隆恩牛埔橋,廳治西廂三里牛埔莊。官民捐造。 |
135 | 槺榔牛埔橋,廳西北六里槺榔莊尾。莊民捐造。 |
136 | 內壢溪橋,廳北五十七裏桃澗堡。嘉慶二十二年,莊阿龍等捐造。有木碑記。 |
137 | 茄冬溪橋,廳北七十裏桃澗堡。乾隆四十四年,黃燕禮建造。道光三年,林安承重修。有木碑記。 |
138 | 陂角橋,廳北一百里興直堡。雍正年間,張廣福同眾佃七十二分築造陂岸,創建陡門。道光四年蔡海等修。 |
139 | 榕樹橋,廳北百二十里海山堡潭底莊。道光四年,張必榮等捐修。 |
140 | 太平橋,廳北潭底莊。道光二年,張必榮等同眾佃捐修。 |
141 | 三板橋,廳北百二十里大加蠟堡。郭錫瑠建造,眾佃重修。 |
142 | 金安橋,廳北百六十里芝蘭堡金包里。嘉慶十七年,汛官江名芳等捐造。 |
143 | 磺溪橋,廳北芝蘭堡金包里。陳尊邦、許鳴岐等創造。 |
144 | 永安橋,廳北百二十里芝蘭街西。乾隆五十二年,何文獻等建造;續壞,其子馬回修。道光二年,郭臨生等重修。 |
145 | 和尚橋,廳北芝蘭街東。乾隆五十三年,吳德崇等捐造。因路通員山仔廟,故名。 |
146 | 北投莊石橋,廳北百三十里芝蘭街。原系木橋;道光二年,李錦節等修換。 |
147 | 淇裏岸石橋,廳北芝蘭堡淇裏岸街東。乾隆四十六年,舉人王錫祺、莊耆潘元振等捐造。 |
148 | 淇裏岸柴橋,廳北淇裏岸街西。舉人王錫祺等捐造。 |
149 | 長坑溪橋,廳北百六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職員林維讓、林維源等捐建。 |
150 | 南港仔橋,廳北百四十里,在石碇堡。同治九年,職員林維讓、林維源等捐建。 |
151 | 萬福橋,廳北百二十里興直堡和尚洲。乾隆年間,居民捐造。嘉慶二十一年,訓導楊趨園、同業戶僧意松修換石橋。 |
152 | 公司田橋,廳北百二十里芝蘭堡田寮仔莊。原系柴橋;嘉慶十七年業戶何錦堂、總理蔡萬興等修換,同治二年改造。 |
153 | ——以上皆南北各鄉之橋。 |
154 | 大甲溪渡,廳南九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橫流,水道不通,渡筏隨時添設。 |
155 | 大安溪渡,廳南八十五里。遇有洪水,莊民自設。 |
156 | 房裏溪渡,廳南八十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
157 | 吞霄溪渡,廳南六十五里。義渡;中船一。 |
158 | 後壟溪渡,廳南四十五里。有兩渡,街南名南河渡、街北名北河渡。均義渡;各船一。 |
159 | 中港溪渡,廳南二十七里。官渡;船一。乾隆五十二年設。 |
160 | 鹽水港渡,廳南十七里。官渡;船一。 |
161 | 金門厝渡,廳北三里。義渡;船一。嘉慶元年,林先坤同竹塹社屯弁錢茂祖捐租設。 |
162 | 鳳山崎渡,廳北十里。官渡;船一。 |
163 | 艋舺溪渡,廳北百十五里。義渡;船二。上通擺接青潭內湖、下達淡水港。其渡稅給艋舺街天後宮香資。 |
164 | 滬尾溪渡,廳北百三十五里。船戶自置。每日船只多寡不定,系駁載人貨,均有定價。此渡為滬尾、艋舺往來必由之路。 |
165 | 錫口溪渡,廳北百四十里。民渡;船一。由錫口起,至暖暖止。往來行人或走東岸西岸、或坐駁船,視天之晴雨、水之大小為准。 |
166 | 五堵渡,廳北百六十里。官渡;船一。 |
167 | 六堵渡,廳北百六十三里。官渡;船一。 |
168 | 八堵渡,廳北百七十三里。官渡;船一。往大雞籠要路。 |
169 | 四腳亭渡,廳北百九十三里。官渡;船一。 |
170 | 鯽魚坑渡,廳北百九十八里。官渡;船一。 |
171 | 苧仔潭渡,廳北二百零八里;屬三貂嶺腳。官渡;船一。 |
172 | 粗坑口渡,廳北二百三十里。官渡;船一。 |
173 | 頂雙溪渡,廳北二百四十里。官渡;船一。 |
174 | 遠望坑渡,廳北二百五十三里。官渡;船一。 |
175 | ——以上南自大甲起、至噶瑪蘭交界止,為南北往來通津。 |
176 | 關渡口渡,廳北百二十里興直堡。艋、滬往來適中之區。 |
177 | 八仙渡,廳北百二十里艋舺東南。 |
178 | 獅頭渡,廳北百二十里和尚洲。 |
179 | 瘟仔渡,廳北百一十里興直堡。由新莊往滬尾之路。 |
180 | 成仔寮渡,廳北百二十里八里坌堡。 |
181 | 擺接渡,廳北百五里擺接堡。有上下渡,往來新莊;上通大姑嵌三坑仔、下達淡水 |
182 | 港。其渡稅給新莊街天後宮香資。 |
183 | 港仔嘴渡,廳北百五里擺接堡。 |
184 | 柑林渡,廳東北百一十里擺接堡。 |
185 | 員林仔渡,廳東北百十三里擺接堡。 |
186 | 橫溪渡,廳東北百十五里海山堡。 |
187 | 三角湧渡,廳東北百五里海山堡。 |
188 | 圭母卒渡,廳北百二十里大加蠟堡。 |
189 | 番仔溝渡,廳北百二十里大加蠟堡溪仔尾洲。 |
190 | 溪仔底渡,廳北百三十里興直堡。 |
191 | 劍潭渡,廳北百二十五里。芝蘭堡金包里往來要路,上通峰仔峙,下達淡水港。 |
192 | 社仔渡,廳北百二十五里大加蠟堡。 |
193 | 白石湖渡,廳北百三十里芝蘭堡錫口對河。 |
194 | 搭搭攸渡,廳北百三十五里大加蠟堡。 |
195 | 里族灣渡,廳北百三十八里芝蘭堡。 |
196 | 樟樹灣渡,廳北百五十二里石碇堡。 |
197 | 馬陵坑渡,廳北百六十三里石碇堡。 |
198 | 頭灣渡,廳南二十五里大北埔三灣內山。義渡。道光六年莊民公設。 |
199 | 九信埔渡,廳南二十五里中港堡北埔。義渡。莊民公設。 |
200 | 龜山頭渡,廳南五十二里後壟堡中心埔下。乾隆四十六年設。 |
201 | 車路潭渡,廳南五十二里後壟堡嘉志閣莊。道光八年設。 |
202 | ——以上南北各鄉之渡。 |
203 | 淡屬南北袤長數百餘里,中外溪河皆發源內山,西流入海。然至半途,或合或分,大抵近源則流小宜橋、近海則流大宜渡。亦有不橋、不渡厲揭從事者,固由開闢未久,物力未充;然有謂留此以限戎馬之足,防械斗、驗匪蹤,似亦近理,殆時勢使然耳。 |
204 | 義塚 |
205 | 乾隆二十四年,台灣知縣夏瑚等設法捐資,代運旅櫬至廈,俾客亡親屬按籍認領。咸豐年間總兵林向榮鎮守時,各屬停柩不能歸葬者,資助運回原籍;皆一時傳為盛舉。要不若廣設義塚,俾小民得一壞之土以安旅魂,其利尤溥也。但必劃界勒碑,垂諸永遠,方無年久混侵之弊。後之樂義君子,或出貲倩工,收掩暴露;或給地增設,請官立石存案。並禁牛羊踐踏以澤枯骨,而惠將來:則所謂種福田者,其在是歟!茲將各處義塚,開列於左: |
206 | 中塚,一在廳治南門外巡司埔尾、一在中塚邊。道光十六年,署同知玉庚諭諸紳士捐設。 |
207 | 枕頭山塚,在廳治東門外枕頭山。 |
208 | 土地公埔塚,在金山面。道光七年,郭棠棣稟充。 |
209 | ——以上皆附城義塚。 |
210 | 桃仔園義塚,在桃仔園街頭。道光八年設。 |
211 | 艋舺義塚,一、林士快獻給;一、陳長茂獻給。今已滿,須再籌。 |
212 | 大隆同義塚,乾隆三十年,邱文華獻給。 |
213 | 滬尾義塚,在滬尾街後山仔頂。嘉慶元年,何宗泮獻給。 |
214 | 嗄嘮別義塚,乾隆二十三年,眾社番獻給。 |
215 | 圭柔山義塚,嘉慶二年,陳晃生獻給。 |
216 | 新莊義塚,同治九年,縣丞鄒祖壽捐建。 |
217 | 鼻頭莊義塚,乾隆六十年,黃意使獻給。 |
218 | ——以上皆廳城北義塚。 |
219 | 後壟義塚,在赤塗崎。乾隆五十三年,白沙墩莊民陳伯樹獻給。 |
220 | 大甲東山嶺義塚,同治七年,業戶王昆岡獻給。 |
221 | ——以上系廳城南義塚。 |
222 | 謹按:廳治東門內外前皆叢塚,道光己酉年各董事捐資清塚,將骸骨收掩數處。其開費餘剩銀項,於東門內置屋三間,謂之回生洞。凡客民無親屬可依者,病亟時,送入其中,遣人看視;沒則埋之。然看視者多不得其人,故存者卒鮮。是在仁人君子,加意存恤,俾疾苦無告之游子不致顛連以待斃,亦廣行陰德之一端也。「詩」云:『哿矣富人,哀此煢獨』。彼煢獨者之當哀,在富人行之尤易為力耳。 |
223 | 水利 |
224 | 四百甲圳,在廳治東門外。業戶王世傑置。後被水衝,溫明源招佃重鑿。其水由二十張犁溪引導至東門外,流轉而北,灌溉隆恩息莊及北莊田四百餘甲,故名。中有一陂,名曰為公陂。上承下分,又灌溉水田莊、樹林頭等莊之田。每年業主、佃戶,共納水租為修費。 |
225 | 六十甲圳,在廳治東門外。莊佃所置。其水由二十張犁溪引導至城東穿水關而入,轉過北門城內,出北水關,灌溉崙仔莊等田。又從城北別分一支流至城西,出西水關,灌溉隙仔莊等田約六十甲,故名。年納水租,付圳長為工資修費。後圳頭崩壞,吳振利出費重鑿,別分一路曰新圳。餘水或引大溪,或引坑泉,耕者自為之。 |
226 | 靈潭陂,在桃澗堡,距廳北五十里。乾隆十三年,霄裏通事知母六招佃所置。其水灌溉五小莊、黃泥塘等田甲。相傳昔旱,莊佃禱雨於此即應,故名。 |
227 | 霄裏大圳,在桃澗堡,距廳北六十餘里。乾隆六年,業戶薛奇龍同通事知母六集佃所置。其水由山腳泉水孔開導水源,灌溉番仔寮、三塊厝、南興莊、棋盤厝、八塊厝、山腳莊共六莊田甲。水額十分勻攤,番佃六、漢佃四。內有陂塘大小四口。乾隆年間,因新興莊田園廣闊,水不敷額;佃戶張子敏、游耀南等向通事別給馬陵埔陰窩,開鑿一圳引接之。 |
228 | 永安陂,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里。圳長三十里。乾隆三十一年,業戶張必榮舍地、張沛世出資合置;相傳為沛世陂。其水自二甲九福安陂同引擺接溪源流不敷,複移三塊厝下傍擺接溪漈欄築大陂,遇溝艋舺,灌溉海山莊及擺接堡之西盛、桕仔林、興直堡之新莊頭、二三重埔等田六百餘甲。嘉慶二十三年七月大水陂壞,張豐順改築在三塊厝頂,與大安陂上下相望。年納水租,圳長三分得二、顧圳者得一為修費。 |
229 | 福安陂,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里。圳長八里許。業戶張必榮、吳際盛合佃所置。冥水自二甲九分擺接溪源至樹頭陂引入。後因大水衝壞,業佃林■〈弓丙弓〉益等移置海山之麓中坑口,鳩資築壩,寬三丈餘、長一百六丈。後購陳金聲田地添設陡門,外通連陂水,內分圳道三,各寬一丈餘,長八里許;仍由二甲九溪源分流灌溉海山莊田三百餘甲,上至石頭溪、下至三角埔。 |
230 | 隆恩陂,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里。其水自二甲九分擺接溪源流至南靖厝築陂引入,灌溉隆恩田三百五十餘甲。 |
231 | 萬安陂圳,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里。圳長二十里許。乾隆二十六年,業戶劉承纘鳩佃所置。其水自擺接堡古寧莊下鑿引擺接溪流而入。至興直堡新莊,以八分之一灌中港厝田;其餘七分化為二百三十甲。至頭重埔,又分六十二甲,付張必榮灌二重埔之田;餘直灌至加裡珍。通計灌溉二百六十餘甲。年納水租每甲六石,別抽二石給顧圳者為修費。 |
232 | 七十二分埤,在海山堡,距廳北一百七十里。周圍約四里許。原在陂角莊腳,瀦水灌溉七十二分之田,故名。今變為田照埤,分各管內,有撥充學海書院膏伙。 |
233 | 十八分埤,在海山堡十八分莊坑口,距廳北一百里。業戶林啟泰等圍築瀦水,灌溉田畝。今浮坍成田,仍業戶承管。各甲已換帶別圳水租,亦引山泉自灌。 |
234 | 大安陂圳,在擺接堡溪東,距廳北一百一十里。圳長三里餘,一帶旱溪,軟陂植樹。顧圳業戶林成祖等鳩佃所置。其水自三叉河二甲九至鴟鴞山下透九芎林引入大陡門至軟陂下分圳,寬二丈四尺,長十餘里。灌溉大安寮至港仔嘴莊等田一千餘甲。 |
235 | 永豐陂圳,在擺接堡,距廳北一百二十里。圳長五里餘。業戶林成祖等鳩佃所置。 |
236 | 其水鑿石孔穿尖山,自暗坑口接引青潭大溪水流,至南勢角枋寮莊,灌溉田一百九十餘甲。 |
237 | 暗坑圳,在安坑莊,距廳北一百三十里。長二里餘,與永豐陂毗連。業戶杜登選等鳩佃所置。其水自青潭大溪引入,灌溉安坑莊田六十餘甲。 |
238 | 南勢角大陂,在擺接堡烘爐寨下,距廳北一百餘里。三面繞山、一面砌石,築岸瀦水,灌溉田二十二分。 |
239 | 瑠公圳,在拳山堡,距廳北一百二十里。業戶郭錫鳩瑠佃所置。其水自大坪林築陂鑿石穿山,引過大木見溪仔口,再引至挖仔內過小木見,到公館街後拳山麓內埔分為三條:其一由小木見至林口莊及古亭倉頂等田,與霧裡薛圳為界;其一由大灣莊至周厝崙等田,水尾歸下陂頭小港仔溝;其一由大加蠟東畔之六張犁、三張犁口過見直至車罾、五分埔、中崙前後上搭搭攸等田,水尾歸劍潭對面犁頭標,入北港大溪。灌溉田一千二百餘甲。 |
240 | 大坪林圳,在拳山堡,距廳北一百四十里。莊民所置。其水引青潭溪,灌溉田四百六十五甲。 |
241 | 內湖陂,在拳山堡,距廳北一百餘里。莊民所置。其水由內湖溝仔口、鯉魚山腳築陂鑿穿石門過見尾街、後溪仔口、公館街後通流,灌溉大加蠟西畔古亭倉、陂仔腳、三板橋、大灣莊、下陂頭及艋舺街一帶等田七百餘甲,至雙連陂為界。 |
242 | 上陂頭陂,在大加蠟堡,距廳北一百二十里。周圍約六、七里。莊民所置。其水灌溉田一百餘甲。 |
243 | 下陂頭陂,在大加蠟堡,距廳北一百餘里。周圍約五、六里。形灣而狹,灌溉田四十餘甲。 |
244 | 雙連陂,在大加蠟堡,距廳北一百二十里;屬九板橋下。兩陂相連,灌溉田一百餘甲。 |
245 | 雙溪圳,在芝蘭堡,距廳北一百二十五里。雍正年間,業戶鄭維謙同佃所置。其水自大坪七星墩引入,灌溉芝蘭一派各田甲。無水租。 |
246 | 番仔井圳,在芝蘭堡,距廳北一百四十里。乾隆年間,業戶潘宗勝暨農民自置。其水發源於內山吼咈天泉,灌溉田一百餘甲。無水租。 |
247 | 七星墩圳,在芝蘭堡,距廳北一百三十里。雍正年間,業戶舉人王錫祺暨農民自置。其水自七星墩西流至橫溪及芝蘭堡,灌溉田甲。無水租。 |
248 | 水見頭圳,在芝蘭堡,距廳北一百三十里。乾隆四十一年,番業戶同謝開使所置。其水發源於山坑,灌溉各田甲。無水租。 |
249 | 頭渡溪坑,在大北埔,距廳南四十里。道光六年,同知李振青諭墾首林福昌、梁張徐、邱湯成等開屯。其水發源於內山,灌溉田六十二甲。 |
250 | 隆恩陂、番仔陂二陂,在中港堡,距廳南二十餘里。遞年由佃公舉陂長一人,專管其修費。隆恩陂則照大租勻派,每十石出穀七斗;番仔陂則照甲勻派,每甲出穀四斗:俱陂長按佃自收。餘陂由農民相度水勢,各自開鑿。 |
251 | 蛤仔市圳,在後壟堡,距廳北六十里。乾隆五十二年,眾佃派丁冒險在河頭攔築大陂,分開水路。其水發源於合番坪,灌溉田六百零二甲。道光元年,眾佃議設陂長專管。每甲年納水租四斗。 |
252 | 馬龍陂,在後壟堡山仔頂南,距廳南三十五里。其水遇有災異則紅。 |
253 | 貓裏莊圳,在後壟堡,距廳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四年,眾佃按甲科派所置。其水發源於合番坪,在龜山頭築石壆以瀦之。由林秀俊分開圳道,灌溉田四百四十八甲。每甲年納陂長水租穀一斗為工資。 |
254 | 嘉志閣圳,在後壟堡,距廳南五十二里。乾隆三十二年,眾佃派丁欄築。其水發源於合番坪,灌溉田一百四十甲。每甲年納陂長水租穀一斗五升為工資。 |
255 | 獅潭圳,在後壟堡,距廳南四十五里。佃人自置。其水由蛤仔市至合番坪獅潭合流,灌溉田三百餘甲。每甲年納陂長水租穀三斗為工資。 |
256 | 西勢莊圳,在苑裏堡,距廳南八十里。灌溉田五十甲。每甲年納水租穀五斗六升。 |
257 | 苑裏莊圳,在苑裏堡,距廳南八十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納水租四斗。 |
258 | 古亭笨圳,在苑裏堡,距廳南八十里。灌溉田六十甲。每甲年納水租四斗。 |
259 | ——以上苑裏堡屬凡三圳,其水均由內山打蘭出口,流入大溪,至角口別分一支達苑裏,分灌各田。 |
260 | 大安溪圳,在大甲堡頂下,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三百九十甲。每甲年納水租五斗。 |
261 | 火焰山腳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納水租一石。 |
262 | 新莊陂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二甲。每甲年納水租一石。 |
263 | 瀨施陂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六十四甲。每甲年納水租三斗。 |
264 | 九張犁莊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四十四甲。每甲年納水租五斗六升。 |
265 | 日南莊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五甲。每甲年納水租七斗。 |
266 | 七張犁莊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七十甲。每甲年納水租五斗六升。 |
267 | 安寧莊圳,在大甲堡,距廳南九十五里。灌溉田一百零五甲。每甲年納水租五斗六升。 |
268 | ——以上大甲堡屬凡八圳,其水均由內山打蘭出口,歸入大安溪經莊佃開鑿,引灌各田。 |
269 | 謹按:淡北外港有旱田、水田之別,旱田仍賴雨暘為豐歉;惟近港水田,實稱沃壤。蓋自內山水源錯出,因勢利導,通流引灌以時宣洩,故少旱澇。此陂圳之設,為利最溥。推之塹南,亦各因地制宜。凡曰陂,在高處鑿窪瀦蓄雨水,寬狹無定,留以備旱:此旱田之利也。凡曰圳,在水源所出處屈曲引導,或十里、或二三十里,灌溉田甲、此水田之利也。有曰軟陂,於陂之洩水處,以木閘欄水;遇洪流,則開閘疏之,因以軟名。有曰見者,直圳道塞、溪壑阻隔,水難徑達或恐分而他流,乃制木架空遞接以導之。亦有用竹者,用竹從筧;用木從見。見,通水器也。陂必有圳,圳不必有陂;二者相需,而圳之利為尤廣。至若小陂,蓄水無多,如廳城龍王祠前及金厝口各潭、城外東勢莊之蓮花池、香山大莊各陂,南門外各小陂以及淡北之劍潭、八卦潭、屯山上及獅頭岩邊各泉、艋舺之龍山寺陂、下嵌陂、蓮花池、土地後陂等處,俱未詳載。或附見於「山川」「古跡」,以備參稽雲。 |
270 | 附中壢擬開水圳說 |
271 | 中壢為塹北、淡南適中之區,地高亢而不曠,間有小陂而瀦水甚少,半為旱田。前同知曹謹探得水源在大姑嵌後山之湳仔莊,蜿蜒約三十餘里;引其流以達中壢,可灌溉數千甲。計議舉行,苦於發源處生番出沒,遂中止。比來開墾日廓,生番遠匿,絕無滋擾患矣。惟大姑嵌之居民屬漳者多,而中壢又多粵人;欲引漳人之水以溉粵人之田,非民所能自辦也。所以弭釁端、拓盛土為百世無窮之利,應俟後之君子! |
272 | 番社 |
273 | 岸裡舊社、大甲德化社、大甲東社、日南社、日北社、雙寮社、房裏社貓盂社、苑裏社、吞霄社、後壟社、貓里社、嘉志閣社、新港社、中港社、竹塹社、霄裏社、南嵌社、坑仔社、龜崙社、武朥灣社、雷里社、搭搭攸社、毛少翁社、北投社、金包里社、大雞籠社、雞柔社、外北投社、八里坌社、峰仔峙社、毛搭吝社、猴猴社、卓高屘社、奇毛宇老社、珍汝女簡社、女老社、奇五律社、勿罕勿罕社、毛老甫淵社、哆凹尾社、歪仔歪社、東拂東拂社、奇立援社、抵羨福社、賓仔扣難社、貓姜淵社、丁仔難社、巴老鬱社、八里沙喃社、哆朥美仔遠社、屏仔貓力社、擺里社、新仔羅罕社、奇立丹社、毛社陳縣社、抵馬悅社、抵美簡社、朥援丹社、奇班宇難社、四朥灣社、奇宇貓氏社、抵美抵美社、打那軒社、踏踏社、匏渡灣社、新仔罕社、奇覓省社、搭籠奇社、三貂社。 |
274 | 以上淡屬番社七十,乾隆二十九年新修「府志」所列也。 |
275 | 「番社紀錄」云:淡水共三十六社。又云:猴猴、歪仔歪社等二十二社,今在噶瑪蘭界內;當日並未歸化,「府志」載在淡水番社中。恐生熟番揉雜,似此者尚多,非親歷不能核實。按稱社者,番居也;稱堡者,民居也。歷年番社半歸漢業,閒多雜處;且叢山窵遠,生熟各番界在疑似,譯名互異,為社亦多。今就同治九年屯丁冊,查南北熟番凡四屯,均由屯外委選充,隨時會同鹿港廳操演。各丁額照列如左: |
276 | 淡北武朥灣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九社,屯丁三百名:武朥灣社屯丁三十二名,擺接社屯丁一十三名,雷朗社屯丁二十二名,龜崙社屯丁二十三名,南嵌社屯丁一十四名,坑仔社屯丁一十六名,圭泵社屯丁一十五名,搭搭攸社屯丁一十六名,里族社屯丁二十名,錫口社屯丁一十四名,峰仔峙社屯丁一十二名,毛少翁社屯丁四名,北投社屯丁二十二名,八里坌社屯丁五名,小雞籠社屯丁六名,圭北屯社屯丁一十一名,金包里社屯丁二十二名,大雞籠社屯丁一十二名,三貂社屯丁二十一名。 |
277 | 淡北麻薯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二社,屯丁四百名:岸東社屯丁三十一名,岸南社屯丁三十二名,岸西社屯丁五十五名,崎仔腳社屯丁二十名,西勢尾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裏蘭社屯丁一十三名,葫蘆墩社屯丁二十一名,翁仔社屯丁二十三名,麻薯舊社屯丁三十八名,樸仔籬社屯丁二十一名,舊岸西社屯丁一十一名,舊社岸里內城社屯丁一百一十二名。 |
278 | 淡南日北社屯管下大小五社,屯丁三百名:大甲東社屯丁七十二名,大甲西社屯丁四十名,雙寮社屯丁四十四名,日南社屯丁七十四名,日北社屯丁七十名。 |
279 | 淡南竹塹社屯管下大小一十一社,屯丁四百名:竹塹社屯丁九十四名,新港社屯丁五十一名,霄裏社屯丁二十名,後壟社屯丁三十九名,貓閣社屯丁三十名,中港社屯丁三十三名,吞霄社屯丁二十五名,貓盂社屯丁八名,苑裏社屯丁十二名,房裏社屯丁四十四名,雙寮社屯丁四十二名。 |
280 | 以上計共大小四十七社,屯丁一千四百名。 |
281 | 續查大姑嵌南雅內山生番三十二社,附錄於此:曰竹頭角,曰咬狗詣,曰南雅社,曰貓里翁社,曰木瓜原社,曰大道難社,曰逃懶懶社,曰貓里北社,曰淋漓雨社,曰九美懶社,曰錦籃篚社,曰卓皆銀社,曰排衙散社,曰加朥擺社,曰雜無老社,曰卓高山社,曰石衢額社,曰雞飛內、外社,曰合吻上、下社,曰蘇老,曰麻膠社,曰加勞社,曰無賊社,曰騾怡社,曰婆老社,曰儀母社,曰乾藥社,曰密裴社,曰文甲社。 |
282 | 淡屬界外生番社名開列: |
283 | 雞籠三貂界外:竿真林社、吧嚕吻社、阿里紋社、旗鈕吝社、連雞督社。 |
284 | 艋舺暗坑界外:大悅仔社、小悅仔八仙社、青坑假已社、日本阿里山社。 |
285 | 三角湧界外:猴吼裏自社、橫溪油麻社、大霸社、■〈口思〉囉阿班社。 |
286 | 以上各社通噶瑪蘭遠近不一,亦有已剃發穿衣者。 |
287 | 大姑嵌三層埔界外:貓里蛙社、阿里吻社、竹頭角有嫻打滾社、加厘本社。 |
288 | 三坑外大坪界外:油囉社、媽陵媽嗄社、秀翁已稱社、連笏仔社。 |
289 | 銅鑼圈湳湖界外:哆囉敏社、茄假牙社、阿里翁社、吧拉荖社。 |
290 | 金廣福大隘界外:球琉社、喉仔社、茄荖哩社、荖哩社、擺當茄冬社。 |
291 | 咸菜甕界外:金雞翁社、山姐仔社、貓𡁠𠼩社、打囉山社。 |
292 | 三灣屯營界外:雞蠻社、水晶那眉社、鹽朥拐仔社、吟𡁠打荖社、抵嚕那𡁠社。 |
293 | 南港仔界外:桶盤社。 |
294 | 銅鑼灣界外:百二分一帶生番社。 |
295 | 樟樹林三叉河界外:一十六分一帶生番社。 |
296 | 大甲後山界外;哆囉嘓社、朥施坪社。 |
297 | 以上各社,皆刺面不穿衣服。女束發,男披髮,以刀銃打鹿為生;亦有種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