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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 檢索 "咸豐二年 (1852/2/20 - 1853/2/7)"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清史稿
條件: 包含字詞「date:854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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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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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軍初皆召募,於八旗、綠營以外,別自成營,兵數多寡不定,分布郡縣,遇寇警則隸於專征將帥,二百年間,調發徵戍,咸出於此。若乾隆年臺灣之役,乾、嘉間黔、楚征苗之役,嘉慶間川、陜教匪之役,道光年洋艘征撫之役,皆暫募勇營,事平旋撤。故嘉慶七年,楚北初設提督,即以勇丁充補標兵,道光十七年,以練勇隸於鎮筸鎮標,二十三年,以防守海疆之水陸義勇三萬六千人仍遣回本籍,無防、練軍之名也。道、咸間,粵匪事起,各省多募勇自衛,張國樑募潮州勇丁最多。咸豐二年,命曾國藩治湖南練勇,定湘軍營哨之制,為防軍營制所昉。迨國藩奉命東征,湘勇外益以淮勇,多至二百營。左宗棠平西陲,所部楚軍亦百數十營。軍事甫定,各省險要,悉以勇營留防,舊日綠營,遂同虛設。綠營兵月餉不及防勇四分之一,升擢擁滯,咸辭兵就勇。粵、捻既平,左宗棠諸臣建議,防營誠為勁旅,有事則兵不如勇,無事則分汛巡守,宜以制兵為練兵,而於直隸、江、淮南北扼要之處,留勇營屯駐,遂有防軍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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