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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清史稿 |
條件: 包含字詞「date:154976/g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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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八》
37 | 三十一年,充日、俄修訂東三省條約全權大臣。三十二年,遣載振使奉天、吉林按事。改商部為農工商部,仍以載振為尚書。三十三年,命奕劻兼管陸軍部事。東三省改設督撫,以直隸候補道段芝貴署黑龍江巡撫。御史趙啟霖奏:「段芝貴善於迎合,上年貝子載振往東三省,道經天津,芝貴以萬二千金鬻歌妓以獻,又以十萬金為奕劻壽,夤緣得官。」上為罷芝貴,而命醇親王載灃、大學士孫家鼐按其事,不得實,奪啟霖官。載振復疏辭御前大臣、農工商部尚書,許之。三十四年十一月,命以親王世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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