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第一節 論天主始制天地萬物而主宰安養之 |
4 | 首篇論天主始制天地萬物而主宰安養之。 |
5 | 一、《天主實義》小引 |
6 | 中士曰:夫修己之學,世人崇業。凡不欲徒稟生命與禽匯等者,必於是殫力焉。修己功成,始稱君子;他技雖隆,終不免小人類也。成德乃真福祿;無德之幸,誤謂之幸,實居其患耳。世之人,路有所至而止;所以繕其路,非為其路,乃為其路所至而止也。吾所修己之道,將奚所至歟?本世所及,雖已略明;死後之事,未知何如。聞先生周流天下,傳授天主經旨,迪人為善。願領大教。 |
7 | 西士曰:賢賜顧,不識欲問天主何情何事? |
8 | 中士曰:聞尊教道淵而旨玄,不能以片言悉。但貴國惟崇奉天主,謂其始制乾、坤、人、物,而主宰安養之者。愚生未習聞,諸先正未嘗講。幸以誨我。 |
9 | 西士曰:此天主道,非一人、一家、一國之道,自西徂東,諸大邦咸習守之,聖賢所傳,自天主開闢天地,降生民物至今,經傳授受無容疑也。但貴邦儒者鮮適他國,故不能明吾域之文語,諳其人物。 |
11 | 吾將譯天主之公教,以徵其為真教。姑未論其尊信者之眾且賢,與其經傳之所云,且先舉其所據之理。 |
16 | 靈才所顯,不能強之以殉夫不真者。凡理所真是,我不能不以為真是;理所偽誕,不能不以為偽誕。斯於人身,猶太陽於世間,普遍光明。舍靈才所是之理,而殉他人之所傳,無異乎尋覓物,方遮日光而持燈燭也。今子欲聞天主教原,則吾直陳此理以對,但仗理剖析。或有異論,當悉折辯,勿以誕我,此論天主正道公事也,不可以私遜廢之。 |
21 | 西士曰:子欲先詢所謂始制作天地萬物而時主宰之者。予謂天下莫著明乎是也。人誰不仰目觀天?觀天之際,誰不默自嘆曰:「斯其中必有主之者哉!」夫即天主——吾西國所稱『陡斯』是也。 |
38 | 四、天主為造物主 |
44 | 樓台房屋不能自起,恆成於工匠之手。知此,則識天地不能自成,定有所為制作者,即吾所謂天主也。 |
66 | ⑴天主是萬物本原 |
67 | 吾論眾物所生形性,或受諸胎、或出諸卵、或發乎種,皆非由己制作也。且問胎、卵、種猶然一物耳,又必有所以為始生者,而後能生他物。果於何而生乎?則必須推及每類初宗,皆不在於本類能生,必有元始特異之類化生萬類者——即吾所稱天主是也。 |
68 | ⑵天主無所由生 |
69 | 中士曰:萬物既有所生之始,先生謂之天主,敢問此天主由誰生歟? |
70 | 西士曰:天主之稱,謂物之原;如謂有所由生,則非天主也。物之有始有終者,鳥獸草木是也;有始無終者,天地鬼神及人之靈魂是也;天主則無始無終,而為萬物始焉,為萬物根柢焉。無天主則無物矣。物由天主生,天主無所由生也。 |
71 | ⑶天主化生萬物 |
72 | 中士曰:萬物初生,自天主出,已無容置喙矣。然今觀人從人生、畜從畜生,凡物莫不皆然;則似物自為物,於天主無關者。 |
73 | 西士曰:天主生物,乃始化生物類之諸宗;既有諸宗,諸宗自生。今以物生物,如以人生人,其用人用天,則生人者豈非天主?譬如鋸鑿雖能成器,皆由匠者使之,誰曰成器乃鋸鑿,非匠人乎? |
82 | ⑶天主是所以然之初所以然 |
83 | 吾按天主為物之所以然,但云作者,為者,不云模者,質者。蓋天主渾全無二,胡能為物之分乎?至論作與為之所以然,又有近、遠、公、私之別。公遠者大也,近私者其小也。天主為物之所以然,至公至大;而其餘之所以然,近私且小。私且小者必統於大者、公者。夫雙親為子之所以然,稱為父母,近也,私也。使無天地覆載之,安得產其子乎?使無天主掌握天地,天地安能生育萬物乎?則天主固無上、至大之所以然也。故吾古儒以為所以然之初所以然。 |
84 | 五、天主唯一 |
85 | 中士曰:宇內之物眾而且異,竊疑所出必為不一,猶之江河所發,各別有源,今言天主惟一,敢問其理? |
90 | 使疑天地之間,物之本主有二尊。不知所云二者,是相等乎?否乎?如非相等,必有一微,其微者自不可謂公尊。其公尊者大德成全,蔑以加焉;如曰相等,一之已足,何用多乎?又不知所云二尊,能相奪滅否?如不能相滅,則其能猶有窮限,不可謂圓滿至德之尊主;如能奪滅,則彼可以被奪滅者,非天主也。 |
93 | 天主為天主萬物公本主 |
94 | 是故一家止有一長,一國止有一君,有二,則國家亂矣;一人止有一身,一身止有一首;有二,則怪異甚矣。吾因是知乾坤之內,雖有鬼神多品,獨有一天主始制作天、地、人、物,而時主宰存安之。子何疑乎? |
95 | 六、天主無窮難測 |
96 | 人不能完全了解天主 |
97 | 中士曰:耳聆至教,蓋信天主之尊,真無二上。雖然,願竟其說。 |
98 | 西士曰:天下至微蟲如蟻,人不能畢達其性,矧天主至大至尊者,豈易達乎?如人可以易達,亦非天主矣。 |
99 | ⑴君臣關於天主的問答 |
100 | 古有一君,欲知天主之說,問於賢臣。賢臣答曰:「容退一日思之。」至期,又問。答曰:「更二日方可對。」如是已二日,又求四日以對。君怒曰:「汝何戲?」答曰:「臣何敢戲。但天主道理無窮,臣思日深,而理日微,亦猶瞪目仰瞻太陽,益觀益昏,是以難對也。」 |
101 | ⑵嶴斯惕諾對天主的思考 |
102 | 昔者又有西土聖人,名謂嶴梧斯惕諾,欲一概通天主之說,而書之於冊。一日,浪游海濱,心正尋思,忽見一童子掘地作小窩,手執蚝殼汲海水灌之。聖人曰:「子將何為?」童子曰:「吾欲以此殼盡汲海水傾入窩中也。」聖人笑曰:「若何甚愚?欲以小器竭大海入小窩。」童子曰:「爾既知大海之水,小器不可汲,小窩不盡容,又何為勞心焦思,欲以人力竟天主之大義,而入之微冊耶?」語畢不見。聖人亦驚悟,知為天主命神以警戒之也。 |
103 | 只能以「非一無」形容天主 |
106 | ⑵天主非類屬而無以知之 |
107 | 若天主者,非類之屬,超越眾類,比之於誰類乎?既無形聲,豈有跡可入而達乎?其體無窮,六合不能為邊際,何以測其高大之倪乎?庶幾乎舉其情性,則莫若以『非』者,『無』者舉之;苟以『是』、以『有』,則愈遠矣。 |
108 | 以非與無來形客天主性情 |
110 | ⑴以萬物之缺欠知天主之完全 |
111 | 西士曰:人器之陋,不足以盛天主之巨理也。惟知物有卑賤,天主所非是,然而不能窮其所為尊貴也;惟知事有缺陷,天主所無有,然而不能稽其所為全長也。 |
112 | ⑵天主非天地、鬼神、人物、道德 |
113 | 今吾欲擬指天主何物,曰:非天也,非地也,而其高明博厚較天地猶甚也;非鬼神也,而其神靈鬼神不啻也;非人也,而遐邁聖睿也;非所謂道德也,而為道德之源也。彼寔無往無來,而吾欲言其以往者,但曰無始也;欲言其以來者,但曰無終也。 |
114 | ⑶天主全體全能全知全善 |
123 | 天主不可全明 |
124 | 夫乾坤之內,善性、善行,無不從天主稟之。雖然,比之於本原,一水滴於滄海不如也。天主之福德,隆盛滿圓,洋洋優優,豈有可以增,豈有可以減者哉?故江海可盡汲,濱沙可計數,宇宙可充實,而天主不可全明,況竟發之哉? |
128 | 第二節 解釋世人錯認天主 |
129 | 第二篇 解釋世人錯認天主 |
132 | 西士曰:二氏之謂,曰無曰空,於天主理大相刺謬,其不可崇尚明矣。夫儒之謂,曰有曰誠,雖未盡聞其釋,固庶幾乎? |
137 | 二氏之徒,並天主大父所生,則吾弟兄矣。譬吾弟病狂,顛倒怪誕吾為兄之道,恤乎?恨乎?在以理喻之而已。 |
139 | 余嘗博覽儒書,往往憾嫉二氏,夷狄排之,謂斥異端,而不見揭一鉅理以非之。我以彼為非,彼亦以我為非,紛紛為訟,兩不相信,千五百餘年不能合一。使互相執理以論辯,則不言而是非審,三家歸一耳。西鄉有諺曰:「堅繩可系牛角,理語能服人心。」敝國之鄰方,上古不止三教,累累數千百枝,後為我儒以正理辯喻,以善行嘿化,今惟天主一教是從。 |
153 | 四、天主開萬物之原 |
155 | 西士曰:有始之物,曰先無而後有,可也;無始之物,非所論矣。無始者,無時不有。何時先無焉?特分而言之,謂每物先無後有,可耳;若總而言之,則否也。譬如某人未生之先,果無某人,既生而後有也;然未生某人之先,卻有某人之親以生之。天下之物,莫不皆然。至其渾無一物之初,是必有天主開其原也。 |
156 | 五、天主非佛老之空無 |
157 | 中士曰:人人有是非之心,不通此理,如失本心,寧聽其餘誕哉?借如空無者,非人、非神、無心性、無知覺、無靈才、無仁義、無一善足嘉,即草芥至卑之物猶不可比,而謂之萬物之根本,其義誠悖。但吾聞空無者,非真空無之謂,乃神之無形、無聲者耳,則於天主何異焉? |
158 | 西士曰:此屈於理之言,請勿以斯稱天主也。夫神之有性有才有德,較吾有形之匯益精益高,其理益寔,何得特因無此形,隨謂之『無』且『虛』乎?五常之德,無形無聲,熟謂之無哉?無形者之於無也,隔霄壤矣。以此為教,非惟不能昭世,愈滋惑矣。 |
159 | 六、天主非儒家之理與太極 |
169 | 天主之理,從古實傳至今,全備無遺;而吾欲志之於冊,傳之於他邦,猶不敢不揭其理之所憑,況虛象無實理之可依耶? |
212 | 天主能生萬物 |
213 | 中士曰:先生謂天主無形無聲,而能施萬象有形有聲;則太極無靈覺,而能施物之靈覺,何傷乎? |
214 | ⑴天主精上能施粗下 |
216 | ⑵天主之性全然包下 |
217 | 又云,上物能含下物,有三般焉:或窮然包下之體,如一丈載十尺,一尺載十寸之體是也;或渾然包下之性,如人魂混有禽獸魂,禽獸魂混有草木魂是也;或粹然包下之德,如天主含萬物之性是也。夫天主之性最為全盛,而且穆穆焉,非人心可測,非萬物可比倫也。雖然,吾姑譬之。如一黃金錢有十銀錢及千銅錢價,所以然者,惟黃金之性甚精,大異於銀銅之性,故價之幾倍如此。天主性雖未嘗截然有萬物之情,而以其精德包萬般之理,含眾物之性,其能無所不備也;雖則無形無聲,何難化萬象哉? |
218 | ⑶天主含生化萬物之靈 |
219 | 理也者,則大異焉。是乃依賴之類,自不能立,何能包含靈覺為自立之類乎?理卑於人,理為物,而非物為理也,故仲尼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如爾曰:「理含萬物之靈,化生萬物」,此乃天主也。何獨謂之「理」,謂之「太極」哉? |
220 | 天主與理和太極的關系 |
223 | 西士曰:造物之功盛也,其中固有樞紐矣,然此為天主所立者。物之無原之原者,不可以理,以太極當之。 |
230 | 七、天主是中國古人所說的上帝 |
231 | 天主不是玄帝、玉皇 |
232 | 吾國天主,即華言上帝。與道家所塑玄帝、玉皇之像不同,彼不過一人,修居於武當山,俱亦人類耳,人惡得為天帝皇耶? |
233 | 用經典証明上帝是天主 |
234 | 吾天主,乃古經書所稱上帝也。 |
248 | 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恆性,克綏厥猶,惟後。」《金滕》周公曰:「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上帝有庭,則不以蒼天為上帝可知。歷觀古書,而知上帝與天主特異以名也。 |
249 | 用推理來証明天主是上帝 |
257 | ⑷天主是上帝 |
258 | 要,惟此一天主化生天地萬物,以存養人民。宇宙之間,無一物非所以育吾人者,吾宜感其「天地萬物之恩主」,加誠奉敬之可耳,可舍此大本、大原之主,而反奉其役事吾者哉? |
259 | 八、論天與天主 |
264 | 智者乃能推見至隱,視此天地高廣之形,而遂知有天主主宰其間,故肅心持志以尊無形之先天,孰指茲蒼蒼之天而為欽崇乎? |
265 | 天是天主的代稱 |
266 | 君子如或稱天地,是語法耳。譬若,知府縣者,以所屬府縣之名為己稱:南昌太守,稱謂南昌府;南昌縣大尹,稱謂南昌縣。比此,天地之主,或稱謂天地焉。非其以天地為體也,有原主在也。吾恐人誤認此物之原主,而實謂之天主。不敢不辨。 |
268 | 中士曰:明師論物之原始,既得其實,又不失其名;可知貴邦之論物理,非苟且茁災談,乃割開愚衷,不留疑處。天主之事,又加深篤。愧吾世儒佛徬要地,而詳尋他事,不知歸元之學。夫父母授我以身體髮膚,我故當孝;君長賜我以田里樹畜,使仰事俯育,我又當尊;矧此天主之為『大父母』也,『大君』也,為眾祖之所出,眾君之所命,生養萬物,奚可錯認而忘之?訓諭難悉,願以異日竟焉。 |
298 | 嗚呼!誠視世民,如大洋間著風浪,舟舶壞溺,而其人蕩漾波心,沉浮海角。且各急於己難,莫肯相顧。或執碎板,或乘朽蓬,或持敗籠,隨手所值,緊操不舍,而相繼以死。良可惜也!不知天主何故,生人於此患難之處?則其愛人反似不如禽獸焉? |
309 | 賢友儒也,請以儒喻。今大比選試,是日士子似勞,徒隸似逸;有司豈厚徒隸而薄士子乎?蓋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試畢,則尊自尊,卑自卑也。吾觀天主亦置人於本世,以試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 |
313 | 今世也,禽獸之世也,故鳥獸各類之像俯向於地;人為天民,則昂首向順於天。以今世為本處所者,禽獸之徒也,以天主為薄於人,固無怪耳。 |
314 | 三、天主教天堂地獄說辯 |
316 | 西士曰:是何語乎?佛氏戒殺人,儒者亦禁人亂法殺人,則儒佛同歟?鳳凰飛,蝙蝠亦飛,則鳳凰蝙蝠同歟?事物有一二情相似,而其實大異不同者。天主教,古教也;釋氏西民,必竊聞其說矣。凡欲傳私道者,不以三四正語雜入,其誰信之?釋氏借天主,天堂、地獄之義,以傳己私意邪道;吾傳正道,豈反置弗講乎?釋氏未生,天主教人已有其說:修道者後世必登天堂受無窮之樂,免墮地獄受不息之殃。故知人之精靈常生不滅。 |
379 | 天主生人,使之有所司官者,固與其所屬之物相稱者也。目司視,則所屬者色相;耳司聽,則所屬者音聲;鼻口司臭、司嗜,則所屬者臭味。耳、目、口、鼻有形,則並色、音、臭、味之類均有形焉。 |
406 | 獨吾人雖習聞異論,有神、身均滅之說,亦無不冀愛長生,願居樂地,享無疆之福者。設使無人可得以盡實其情,豈天主徒賦之於眾人心哉?何不觀普天之下多有拋別家產,離棄骨肉,而往深山窮谷誠心修行?此輩俱不以今世為重,祈望來世真福。若吾魂隨身而歿,詎不枉費其意乎? |
412 | 蓋天主至智、至仁,凡厥所為人,不能更有非議。彼各依其世態,以生其物之態。故欲使禽獸止於今世,則所付之願不越此一世墜落事,求飽而飽則已耳。欲使人類生乎千萬世,則所賦之願不徒在一世須臾之欲,於是不圖止求一飽,而求之必莫得者焉。 |
419 | 甚且極之奄有四海,臨長百姓,福貽子孫,其心亦無底極。此不足怪,皆緣天主所稟情欲,原乃無疆之壽、無限之樂,豈可以今世幾微之樂姑為饜足者? |
420 | ⑷惟有天主能滿足人心 |
425 | 其五曰:天主報應無私,善者必賞,惡者必罰。如今世之人,亦有為惡者富貴安樂,為善者貧賤苦難,天主固待其既死,然後取其善魂而賞之,取其惡魂而罰之。若魂因身終而滅,天主安得而賞罰之哉? |
429 | 西士曰:人之靈魂不拘善惡,皆不隨身後而滅,萬國之士信之,天主正經載之,餘以數端實理証之矣。此分善惡之殊,則不載於經,不據於理,未敢以世之重事輕為新說,而簧鼓滋惑也。勸善沮惡有賞罰之正道,奚捐此而求他詭遇? |
435 | ⑶天主不因其善惡改變其本性 |
444 | 使惡人之魂概受滅亡之刑,則其刑亦未公,固非天主所出。蓋重罪有等,豈宜一切罰以滅亡哉? |
452 | 靈魂散滅由天主 |
453 | 此本性之體,兼身與神,非我結聚,乃天主賦之,以使我為人。其散亡之機亦非由我,常由天主。天主命其身期年而散,則期年以散,而吾不能永久。命其靈魂常生不滅,而吾焉能滅之耶? |
520 | 天主掌管靈魂 |
521 | ⑴天主制作限定萬物 |
522 | 天主制作萬物,分定各有所在,不然則亂。如死者之魂仍可在家,豈謂之死乎?且觀星宿居於天上,不得降於地下而雜乎草木,草木生於地下,亦不得升於天上而雜乎星宿。萬物各安其所不得移動,譬水底魚飢將死,雖有香餌在岸,亦不得往而食之。人之魂雖念妻子,豈得回在家中? |
523 | ⑵天主使靈魂顯現 |
524 | 凡有回世界者,必天主使之,或以勸善,或以懲惡,以驗人死之後其魂猶存,與其禽獸魂之散而不回者異也。魂本無形,或有著顯於人,必托一虛像而發見焉,此亦不難之事。 |
526 | 天主欲人盡知死後魂存,而分明曉示若此,而猶有罔詆無忌、亂教惑民,以己所不知,妄云人死魂散,無複形跡,非但悖妄易辯,且其人身後之魂必受妄言之殃矣。可不慎乎? |
542 | ⑶天主命鬼神引導萬物 |
543 | 但有物自或無靈,或無知覺,則天主命鬼神引導之,以適其所,茲所謂體物耳矣,與聖君以神治體國家同焉。不然,是天下無一物非靈也。 |
579 | 夫鬼神非物之分,乃無形別物之類。其本職惟以天主之命司造化之事,無柄世之專權。 |
581 | 故仲尼曰:「敬鬼神而遠之。」彼福祿、免罪非鬼神所能,由天主耳。而時人諂瀆,欲自此得之,則非其得之之道也。夫「遠之」意與「獲罪乎天,無所禱」同,豈可以「遠之」解「無之」而陷仲尼於無鬼神之惑哉? |
582 | 七、萬物與天主不同體 |
583 | 中士曰;吾古之儒者,明察天地萬物本性皆善,俱有宏理,不可更易。以為物有巨微,其性一體,則曰天主上帝即在各物之內而與物為一,故勸人勿為惡以玷己之本善焉,勿違義以犯己之本理焉,勿害物以侮其內心之上帝焉。又曰人物壞喪,不滅本性而化歸於天主,此亦人魂不滅之謂,但恐於先生所論天主者不合。 |
584 | 萬物與天主一體是魔鬼傲語 |
585 | 西士曰:茲語之謬,比前所聞者愈甚,曷敢合之乎?吾不敢以此簡吾上帝之尊也。天主經有傳:昔者天主化生天地,即化生諸神之匯,其間有一鉅神,名謂「輅齊拂兒」,其視己如是靈明,便傲然曰:「吾可謂與天主同等矣」。天主怒而並其從者數萬神變為魔鬼,降置之於地獄。自是天地間始有魔鬼,有地獄矣。夫語「物與造物者同」,乃輅齊拂兒鬼傲語,孰敢述之歟? |
586 | 萬物與天主一體不合儒家正論 |
588 | 人不能與天主同等 |
590 | 萬物不能與天主同等 |
592 | 八、人與天主不同等 |
593 | 中士曰:佛氏無遜於上帝也。其貴人身,尊人德,有可取也。上帝之德固厚,而吾人亦具有至德;上帝固具無量能,而吾人心亦能應萬事。試觀先聖調元開物,立教明倫,養民以耕鑿機杼,利民以舟車財貨,其肇基經世,垂萬世不易之鴻猷,而天下永賴以安,未聞蔑先聖而上帝自作自樹,以臻至治。由是論之,人之德能,雖上帝罔或逾焉。詎雲創造天地獨天主能乎?世不達己心之妙,而曰心局身界之內;佛氏見其大,不肯自屈,則謂:「是身也,與天地萬物咸蘊乎心。」是心無遠不逮,無高不升,無廣不括,無細不入,無堅不度,故具識根者宜知:方寸間儼居天主。非天主,寧如是耶? |
595 | 西士曰:佛氏未知己,奚知天主?彼以眇眇躬受明於天主,偶蓄一材、飭一行,矜鳶另,肆然比附於天主之尊,是豈貴吾人身、尊吾人德?乃適以賤人喪德耳。傲者諸德之敵也,一養傲於心,百行皆敗焉。 |
596 | 謙卑以聖人敬事天主 |
597 | 西土聖人有曰:「心無謙而積德,如對風堆沙。」聖人崇謙讓。天主之弗讓,如遜人何哉?其視聖人,翼翼乹乹,畏天明威,身後天下,不有其知,殆天淵而水火矣。聖人不敢居聖,而令恆人擬天主乎?夫德基於修身,成於事上帝。周之德必以事上帝為務,今以所當凜然敬事者而曰「吾與同焉」,悖何甚乎? |
599 | 至於裁成庶物,蓋因天主已形之物而順材以成之,非先自無物而能創之也。如制器然,陶者以金,謖咭閱荊然而金木之體先備也。無體而使之有體,人孰能之?人之成人,循其性而教之,非人本無性而能使之有性也。 |
600 | 天主能從無中創造萬物 |
601 | 若夫天主造物,則以無而為有,一令而萬像即出焉。故曰:無量能也,於人大殊矣。 |
602 | 人物之理是天主印跡 |
603 | 且天主之造物也,如朱印之印楮帛,楮帛之印非可執之為印,斯乃印之跡耳。人物之理皆天主跡也。使欲當之原印而複以印諸物,不亦謬乎? |
607 | 必言顧行乃可信焉,天主萬物之原,能生萬物。若人即與之同,當亦能生之,然誰人能生一山一川於此乎? |
609 | 中士曰:所雲生天地之天主者,與存養萬物天上之天主者,佛氏所云「我」也。古與今,上與下,「我」無間焉,蓋全一體也。第緣四大沉淪昧晦,而情隨事移,「真元」日鑿,「德機」日弛,而「吾」、天主並溺也;則吾之不能造養物,非本也,其流使然耳。夜光之珠,以蒙垢而損厥值,追究其初體,昉可為知也。 |
611 | 天主不會受四大昧溺 |
613 | 天主不可能與我為一體 |
614 | 夫天上之天主,於我既共一體,則二之澄澈、混淆無異焉。譬如首上靈神於心內靈神同為一體也,故適痛楚之遭、變故之值,首之神混淆,心之神鈞混淆焉,必不得一亂一治之矣。今吾心之亂,固不能混天上天主之永攸澄澈,彼永攸澄澈又不免我心之混淆,則吾於天主非共為一體,豈不驗乎? |
615 | 天主與萬物不同體 |
616 | ⑴天主與萬物同體的三種可能 |
617 | 夫曰天主與物同: |
618 | ①天主即萬物 |
619 | 或謂天主即是其物,而外無他物。 |
620 | ②天主在萬物內 |
622 | ③天主使用萬物 |
623 | 或謂物為天主所使用,如械器為匠之所使用。此三言皆傷理者,吾逐逐辯之也。 |
624 | ⑵批駁天主即萬物 |
625 | ①天主即萬物則沒有物性 |
626 | 其云:天主即是『各物』,則宇宙之間雖有萬物,當無二性,既無二性,是無萬物,豈不混淆物理? |
627 | ②天主即萬物則萬物不相戕害 |
628 | 況物有常情,皆欲自全,無欲自害。吾視天下之物固有相害相殛者,如水滅火,火焚木,大魚食小魚,強禽吞弱禽,既天主即是各物,豈天主自為戕害而不及一存護乎?然天主無可戕害之理。 |
629 | ③天主即萬物則不必祭上帝 |
631 | ④人心不接受天主即木石 |
632 | 果爾,則天主可謂木石等物,而人能耳順之乎? |
633 | ⑶批駁天主在萬物內 |
634 | ①天主小於萬物不合理 |
635 | 其曰天主為物之內本分,則是天主微乎物矣。凡全者,皆其大於名分者也。斗大於升,升乃斗十分之一耳。外者包乎內。若天主在物之內為其本分,則物大於天主,而天主反小也。萬物之原乃小乎其所生之物,其然乎?豈其然乎? |
636 | ②天主在人內不合理 |
637 | 且問天主在人內分,為尊主歟?為賤役歟? |
638 | a、天主為賤役不可以 |
640 | b、天主為尊主則無人為惡 |
642 | c、天主受蔽於私欲則與天主之德不符 |
643 | 天主為善之本根,德純無渣,既為一身之主,猶致蔽於私欲,恣為邪行,德何衰耶? |
644 | d、天主不能管理一身則與天主之能不符 |
646 | ⑷批駁天主使用萬物 |
647 | ①天主使用萬物則天主與萬物不同體 |
648 | 其曰物如軀殼,天主使用之若匠者使用其器械,則天主尤非其物矣。石匠非其鑿,漁者非其網、非其舟。天主非其物,何謂之同一體乎? |
649 | ②天主使用萬物則不應當懲惡賞善 |
650 | 循此辯焉,其說謂萬物行動不系於物,皆天主事,如械器之事皆使械器者之功:夫不曰耜耒耕田,乃曰農夫耕之;不曰斧劈柴,乃曰樵夫劈之;不曰鋸斷板,乃曰梓人斷之。則是火莫焚,水莫流,鳥莫鳴,獸莫走,人莫騎馬乘車,乃皆惟天主者也。小人穴壁逾牆、御旅於野,非其罪,亦天主使之罪乎?何以當惡怨其人,懲戮其人乎?為善之人亦悉非其功,何為當賞之乎?亂天下者,莫大於信是語矣。 |
651 | 天主不是萬物本分 |
652 | 且凡物不以天主為本分,故散而不返歸於天主,惟歸其所結物類爾矣。如物壞死而皆歸本分,則將返歸天主,不謂壞死,乃益生全,人亦誰不悅速死以化歸上帝乎?孝子為親厚置棺槨,何不令考妣速化為上尊乎?嘗証天主者,始萬物而制作之者也。其性渾全成就,物不及測,矧謂之同? |
653 | 十、天主與萬物的關系 |
654 | 萬物性理是天主印跡 |
655 | 吾審各物之性善而理精者,謂天主之跡可也,謂之天主則謬矣。試如見大跡印於路,因驗大人之足曾過於此,不至以其跡為大人。觀畫之精妙,慕其畫者曰高手之工,而莫以是為即畫工。天主生萬森之物,以我推徵其原,至精極盛,仰念愛慕,無時可釋。使或泥於偏說,忘其本原,豈不大誤? |
656 | 天主是萬物之外分 |
657 | ⑴天主是物之外分 |
658 | 夫誤之原非他,由其不能辨乎物之『所以然』也。所以然者,有在物之內分,如陰陽是也;有在物之外分,如作者之類是也;天主作物,為其公作者,則在物之外分矣。 |
659 | ⑵天主在物的四種方式 |
660 | 第其在物,且非一端:或在物如在其所,若人在家、在庭焉;或在物為其分,若手足在身,陰陽在人焉;或倚賴之在自立者,如白在馬為白馬,寒在冰為寒冰焉;或在物如『所以然』之在其『已然』,若日光之在其所照水晶焉,火在其所燒紅鐵焉。以末揆端,可云天主在物者耶。 |
661 | ⑶天主不離於物也不雜於物 |
662 | 如光雖在水晶,火雖在鐵,然而各物各體本性弗雜,謂天主之在物如此,固無所妨也。但光可離水晶,天主不可離物。天主無形而無所不在,不可截然分而別之。故謂全在於全所,可也謂全在各分,亦可也。 |
665 | 人不同於天主與萬物 |
666 | 西士曰:以人為同乎天主,過尊也;以人與物一,謂人同乎土石,過卑也。由前之過,懼有人欲為禽獸;由今之過,懼人不欲為土石。夫率人類為土石,子從之乎?其不可信,不難辯矣。 |
704 | 獨至仁之君子能施『遠愛』,包覆天下萬國而無所不及焉。君子豈不知我一體、彼一體;此吾家吾國,彼異家異國?然以為皆天主上帝生養之民、物,即分當兼切愛恤之,豈若小人但愛己之骨肉者哉? |
714 | ⑴天主造萬物 |
715 | 天主之為天地及其萬物,萬有繁然:或同宗異類,或同類異體,或同體異用。今欲強之為一體,逆造物者之旨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