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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旁觀臆度人呈稿。 |
3 | 八月二十五日 |
4 | 遣使論事 |
5 | 日本報謂日廷刻該遣大臣水西麥為正使,前來中國京師陳明日本取琉球之原委;行期何日,則尚未明。 |
6 | 閩浙督何奏為請旨簡放道員折 |
7 | 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臣何璟跪奏:為福建台灣道員因病出缺,請旨迅賜簡放;恭折仰祈聖鑒事。 |
8 | 竊臣於光緒五年七月初□日,據署台灣府知府周懋琦稟稱:『台灣道夏獻綸於六月□九日因公由省回台途中,感受暑邪;複遇風暴,巨浪山立,□甚顛簸,頭暈氣喘,遍身發熱。又於澎湖守風四日,未得醫治。及抵安平,扶掖坐竹筏冒險進□;湧浪過顙,衣履盡濕。當經延醫診□,謂系心氣久虧、外邪入里,恐成內陷。其時府、縣往謁猶,能諭□臥榻前,告以台南北海口防務,斷續數千言,未嘗有一語及私。然自此藥竟無靈,病益增劇;至六月二十三日出缺』等情前來。 |
9 | 臣伏念已故台灣道夏獻綸經管台事幾□□年,艱險備嘗,□績卓著。一病不起,慨惜同深!查該郡為閩□門戶,現雖番情已定,而海防急待布置;非得□權互用、□識兼優、熟悉軍情者,未易勝此監司重任。所有台灣道員缺緊要,相應請旨迅賜簡放,以重職守。□將道員出缺緣由恭折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 |
10 | 再,現在福建撫篆系臣兼署,毋庸會銜;合並聲明。謹奏。 |
11 | 奉旨已錄。 |
12 | 閩浙督何奏請優予故員恤典片 |
13 | 何璟片: |
14 | 再,已故台灣道夏獻綸自同治三年隨同前閩浙督臣左宗棠移師入閩,總理營務、贊畫戎機,深倚為重。旋令署理汀漳龍道篆,安良除暴,頌聲翕然。迨後一領□綱、□權藩篆,至十一年補授是缺。前後在任七年,勤求吏治,惠愛在民。其功績之足多者,□莫如從前琅𤩝驛騷,該故員晝夜簡料軍實;一面馳赴蘇澳相機籌劃,卒弭釁端。嗣複該開辦撫事宜,深入內山奇險之地,戡定積年梗化之番;至今台地晏然,無論知與不知,皆以該道□□力焉。猶慮營務之或弛也,必嚴定其操練;知餉源之已竭也,必精核其度支。勞怨弗辭,心力交瘁。營中□竇,無纖悉不察;用意似刻,而□□繩之以苛:以故□□皆嚴憚用命。而其注意尤在海防,雖病至彌留,猶傳諭府、縣至臥榻前,舉頭顧慮□所欲為而未竟者,一再□告:其忠□亦可概見。至地方創辦之舉、中外交涉之事,亦靡不斟酌緩急,措置裕如。臣本□□□老□才可為異日封疆之寄;不圖年僅四十三歲,數日之病,竟至不起:聞者莫不太息同聲!合無仰懇天恩,俯准將已故台灣道夏獻綸照軍營立功後積勞病故例優予恤典之處,出自逾格鴻施。謹附片籲懇,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
15 | 奉旨已錄。 |
16 | 閩浙督何奏委署道員片 |
17 | 何璟片: |
18 | 再,台灣為閩洋重鎮,撫番、防海,在在均關緊要。夏獻綸因病出缺,所遺台灣道篆,亟應由臣先行委員前往接署,免致礦□。查有調省辦理通商事務之本任台灣府知府張夢元,幹練勤明,才具開展。察其近□辦事,均屬精細;而於□務,尤能緩急得宜。且離台未久,從前夏獻綸經理台事情形,可以得其原委;而該府在台居官行政,聞亦深協輿情。臣與前署福建巡撫綜理船政臣吳贊誠往返函商,意見相同,堪以□令□署。除檄飭遵照外,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謹奏。 |
19 |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
20 | 八月二十八日 |
21 | 閩浙督何奏遵限查明未接案件片 |
22 | 何璟片: |
23 | 再,閩省京控交審未結各案,向系半年匯奏查參。嗣准部咨:如實因要証未到、未能依限完結,准予展限等因;節經奏咨展限在案。茲屆半年匯奏之期,查奏交案件,有未結彰化縣職婦林戴氏、福鼎縣寡婦周徐氏、漳浦縣民李瀆、陳風烈、南靖縣民張龍光及續奉奏交海澄縣武生藍忠庸、南安縣附貢生楊鼎泰共七案;其咨交案件,除彰化縣民林達生、南安縣革生許瞻雲二案業經分別奏咨完結、詔安縣世職吳宗錡一案現經由司詳辦外,尚有未結彰化縣革員林奠國、閩縣民林在忠、福清縣貢生俞瑞年、長泰縣民張講、鄭烏定及續奉咨交南安縣監生梁國勛、詔安縣民婦林吳氏共七案。或傳提人証未齊、或行查尚未覆到,致稽獄讞;委非無故遲延,亦非提解不力。由司詳請展限,並聲明「彰化縣民林應時、黃連蒲、洪壬厚三案應歸林戴氏案內辦理,已先將查訊情形另詳請奏等情前來。除分咨吏、刑部暨都察院、步軍統領衙門查照並飭分別催提解審查覆外,臣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 |
24 | 再,閩浙總督系臣本任,毋庸會銜;合並聲明。謹奏。 |
25 | 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
26 | 閩浙督何奏請補同知折 |
27 | 閩浙總督兼福建巡撫臣何璟跪奏:為揀員請補海疆要缺同知,以資治理而重地方;恭折仰祈聖鑒事。 |
28 | 竊照泉州府廈防同知李鍾霖,於光緒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因病出缺,經前撫臣李明墀具題開缺,照例以病故日作為出缺日期,歸三月分截缺。所遺泉州府廈防同知系沿海衝、繁、難題補要缺,例應在外揀選題補。該同知向有稽察海船、巡防口岸之責,近複兼辦洋務,在在尤關緊要;非慎選廉幹勤能、熟悉情形之員,不足以資治理。臣與藩、臬兩司在於記名分發候補各員內逐加遴選,非到閩不久、即人地不宜,一時實無堪補之員。惟查有補用同知台灣澎湖通判程起鶚,年四十二歲,浙江山陰縣監生;由捐納府經歷於克複漳州城池案內出力保奏,奉旨「免補本班,以通判仍留福建遇缺即補」,請咨赴部引見。旋補澎湖通判,籌餉勸捐出力保奏,同治十三年六月十三日奉上諭:『著俟補缺後,以同知用。欽此』。考試取列二等,委署晉江縣;卸事,現署侯官縣□縣。該員廉勤明達、沈毅有為,前宰晉江,循聲卓著。晉江與廈防相近,尤為熟悉情形;以之請補泉州府廈防同知,洵堪勝任。合無仰懇聖恩,俯准以補用同知澎湖通判程起鶚補授廈防同知,俾要缺治理得人,實於地方有裨。如蒙俞允,該員系由補用同知澎湖通判請補同知,銜缺相當,例免核計參罰;仍俟准到部覆,給咨引見。所遺澎湖通判缺,另行由外揀調。據署藩司盧士傑、臬司葉永元會詳,前撫臣李明墀未及核奏,移交前來。除咨部外,臣謹恭折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該覆施行! |
29 | 再,閩浙總督系臣本任,毋庸會銜;合並陳明。謹奏。 |
30 | 軍機大臣奉旨:『吏部該奏。欽此』。 |
31 | 九月初四日 |
32 | 論日本宜與中國聯絡以保亞洲大局 |
33 | 古之所謂智勇之君,必有深謀遠慮之思,敦友邦和睦之誼;樹犄角之形勢,防強鄰之侵凌。誠以顧大局者,不計小嫌;御外侮者,尤需共濟。君子觀於趙國廉、藺大夫不以小忿而害國家、不因私怨而外召患,未嘗不服其揆情度勢,深悉利害。十餘年間,卒使秦兵不敢覬覦、蕩我邊陲,謂非二三老臣同心戮力,計安社稷者哉!臣一國且然,君一國亦何莫不然。試觀虞乘虢,則折而入於晉矣;楚絕齊,則折而入於秦矣。秦敗六國之縱,而六國破;吳啟荊、襄之釁,而孫、劉危。往古如斯,蓍龜借鑒;我輩讀書論世,不禁盱衡往事、蒿目時艱,乘大敵未壓之秋,立先事預防之策。中、東聯絡,互相救援;載在盟府,太史志之。當無事也,則申畫郊圻,以固吾圉;及有事也,則整我師旅,志切同仇。縱使敵人狡然思啟,吾知越國鄙遠,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如秦師無功而歸耳。 |
34 | 試就亞洲大局以統論之,吾今不曰「中國宜與日本聯絡」,而曰「日本宜與中國聯絡」者,何哉?日自台灣一役賠贖巨款,驟勝而驕;輒自誇張,駸駸乎欲與薄海諸大國頡頏。其間伐高麗而示威、滅琉球而示武,漸與中國不以玉帛而以兵戎相見焉。籲!棄好尋仇、佳兵黷武,祗圖今日之功,不顧異時之患;有識者心焉傷之!鄭兼許而南邦遂競,魯貪邾而東土不平;況奪其土田、增其式廓,坐令如鄅侯大去、杞子無歸,竊恐積忿生怨、積怨生仇,樂毅之師再見於今日耳。諺云:「鷸蚌相持,漁人得利」;此言雖小,可以喻大。華之與日,胡不慮虎視東南、鷹瞵西北者,又有一俄也。且夫亞洲諸國,中原為大,而日次之。若朝鮮一隅自守、印度則疆宇日蹙,而其甚者緬甸、暹邏受制於於英,安南見困於法,其餘諸國諒不過彈丸小邑;而欲與俄師爭雄長,是何異鄒與楚戰!勝敗利鈍,不待智者而後決。則欲與俄相抗衡,非華則日、非日則華。然日與華分,俄人不懼;日與華合,俄計難行。夫俄何厭之有!其君則好大喜功,務勤遠略;其臣則急功圖利,徒尚戰爭。推其心,欲將亞、歐二洲地不盡削焉不止。前者俄師西出,方謂歐洲諸雄無難翦除,飽其封豕長蛇之貪、肆其虎噬鯨吞之志;幸英、法合而撓共師,俄遂不能出入於黑海間,恐英、法之躡其後也。而俄人曰:『吾不得於歐洲久矣,吾將我三軍、披我甲兵轉而東向;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未為晚也」。況夫東海浩渺,地廣田肥;若得所藉手,吾視奪東瀛諸國如摧朽耳』。觀其易塞希倫之地,棄膏腴而取脊磽,俄縱甚愚,斷不為此;殆亦如晉人藏諸外府之計歟!自易地後,添設戰艦、操練水師,其志曷嘗須臾忘亞洲哉!方幸天假之緣,犬牙交錯;窺伺便捷也,芻糧易饋也,士卒得以休養也,攻守便於進退也。奈何日人不悟,墮其術中,惟利令智昏;則日今茲之待琉球者,俄得以借口轉以待日耳。誠見及此,欲彌外變,必先內和。由是結好中原,依如唇齒;撫綏朝鮮,衛若屏藩。彼俄雖狡,斷不能斷華、日之親;俄雖強,亦不能當華、日之師。如此特東瀛長享治安、中國嬉游太平,即亞洲大小諸邦亦得與於衣裳之會,息兵車之爭;而泰西之侵伐,更無顧慮矣。 |
35 | 吾故曰:「日本宜與中國聯絡,以保亞洲大局」。 |
36 | 九月初四日 |
37 | 論日本宜與中國聯絡以保亞洲大局 |
38 | 古之所謂智勇之君,必有深謀遠慮之思,敦友邦和睦之誼;樹犄角之形勢,防強鄰之侵凌。誠以顧大局者,不計小嫌;御外侮者,尤需共濟。君子觀於趙國廉、藺大夫不以小忿而害國家、不因私怨而外召患,未嘗不服其揆情度勢,深悉利害。十餘年間,卒使秦兵不敢覬覦、蕩我邊陲,謂非二三老臣同心戮力,計安社稷者哉!臣一國且然,君一國亦何莫不然。試觀虞乘虢,則折而入於晉矣;楚絕齊,則折而入於秦矣。秦敗六國之縱,而六國破;吳啟荊、襄之釁,而孫、劉危。往古如斯,蓍龜借鑒;我輩讀書論世,不禁盱衡往事、蒿目時艱,乘大敵未壓之秋,立先事預防之策。中、東聯絡,互相救援;載在盟府,太史志之。當無事也,則申畫郊圻,以固吾圉;及有事也,則整我師旅,志切同仇。縱使敵人狡然思啟,吾知越國鄙遠,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如秦師無功而歸耳。 |
39 | 試就亞洲大局以統論之,吾今不曰「中國宜與日本聯絡」,而曰「日本宜與中國聯絡」者,何哉?日自台灣一役賠贖巨款,驟勝而驕;輒自誇張,駸駸乎欲與薄海諸大國頡頏。其間伐高麗而示威、滅琉球而示武,漸與中國不以玉帛而以兵戎相見焉。籲!棄好尋仇、佳兵黷武,祗圖今日之功,不顧異時之患;有識者心焉傷之!鄭兼許而南邦遂競,魯貪邾而東土不平;況奪其土田、增其式廓,坐令如鄅侯大去、杞子無歸,竊恐積忿生怨、積怨生仇,樂毅之師再見於今日耳。諺云:「鷸蚌相持,漁人得利」;此言雖小,可以喻大。華之與日,胡不慮虎視東南、鷹瞵西北者,又有一俄也。且夫亞洲諸國,中原為大,而日次之。若朝鮮一隅自守、印度則疆宇日蹙,而其甚者緬甸、暹邏受制於於英,安南見困於法,其餘諸國諒不過彈丸小邑;而欲與俄師爭雄長,是何異鄒與楚戰!勝敗利鈍,不待智者而後決。則欲與俄相抗衡,非華則日、非日則華。然日與華分,俄人不懼;日與華合,俄計難行。夫俄何厭之有!其君則好大喜功,務勤遠略;其臣則急功圖利,徒尚戰爭。推其心,欲將亞、歐二洲地不盡削焉不止。前者俄師西出,方謂歐洲諸雄無難翦除,飽其封豕長蛇之貪、肆其虎噬鯨吞之志;幸英、法合而撓共師,俄遂不能出入於黑海間,恐英、法之躡其後也。而俄人曰:『吾不得於歐洲久矣,吾將我三軍、披我甲兵轉而東向;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未為晚也」。況夫東海浩渺,地廣田肥;若得所藉手,吾視奪東瀛諸國如摧朽耳』。觀其易塞希倫之地,棄膏腴而取脊磽,俄縱甚愚,斷不為此;殆亦如晉人藏諸外府之計歟!自易地後,添設戰艦、操練水師,其志曷嘗須臾忘亞洲哉!方幸天假之緣,犬牙交錯;窺伺便捷也,芻糧易饋也,士卒得以休養也,攻守便於進退也。奈何日人不悟,墮其術中,惟利令智昏;則日今茲之待琉球者,俄得以借口轉以待日耳。誠見及此,欲彌外變,必先內和。由是結好中原,依如唇齒;撫綏朝鮮,衛若屏藩。彼俄雖狡,斷不能斷華、日之親;俄雖強,亦不能當華、日之師。如此特東瀛長享治安、中國嬉游太平,即亞洲大小諸邦亦得與於衣裳之會,息兵車之爭;而泰西之侵伐,更無顧慮矣。 |
40 | 吾故曰:「日本宜與中國聯絡,以保亞洲大局」。 |
41 | 九月十一日 |
42 | 琉人志節 |
43 | 日本夷琉球為郡縣後,駐琉大臣奉日廷明諭,謂該境設官分職,刻雖參用日人;惟應留出各員二十缺,以讓琉人,俾稍遂致身青雲之願。爰萃琉人而選之;琉球人民不忘故主,皆拒不受命。甚矣!攻心之非易也。然而琉人之志節,彌足佳矣。 |
44 | 九月十六日 |
45 | 恭錄諭旨 |
46 | 九月初八日,奉上諭:『前直隸按察使黎兆棠,著賞給三品卿銜,督辦福建船政事宜。欽此』。 |
47 | 同日,奉上諭:『光祿寺卿吳贊誠奏「病難速痊懇請開缺調理」一折,吳贊誠著准其開缺調理。欽此』。 |
48 | 九月二十一日 |
49 | 己卯正科福建省鄉試題名 |
50 | 葉題雁、吳廷琪、莊士勛、劉仁海、莊蕓香、蔡壽新、張贊忠。 |
51 | 九月二十三日 |
52 | 中東要信 |
53 | 「晉源報」云;頃接天津友人西前月二十八日信息,知該處近日俱該中、東啟釁之事。又云:刻得實在信息,知局面甚為危險,恐一旦或出於戰事未可知;但本館終未敢深信也。唯必出於戰,刻下中國適有極堅極捷之四炮船自英而來,真如天之福;然精於機器之學者,又謂此項船隻僅可資以防守,而未能駛入東洋也。又據東洋來信,知該國大員主戰、主和者各半;其主戰者謂本國已有雄師二萬名,一旦失和,於半月內即可駛入中國云云。此或系誇大之詞;本館亦姑據所聞,述之而已。 |
54 | 九月二十五日 |
55 | 中東交涉續聞 |
56 | 中、東兩國為琉球一事,致啟釁端;前日本館據西報譯錄一則,中西各人皆不深信。今聞「字林報」所得北京之信,實皆信而有徵;且其中尚有數語,尤足驚心動魄,「字林報」亦不敢照登。然則中、東之局,不其危哉!本館又聞日本人激怒中國,使不得不出於戰;而中朝已托英國駐華威公使從中調處,日本駐京使署中人日往威公使署探問消息,威公使則秘不肯宣云。 |
57 | 九月二十六日 |
58 | 論東瀛事 |
59 | 自古人主撫有國家,不在矜智力而逞威權;惟在法祖敬天,神人允洽,方可永固丕基,克昌厥後。今日本一變舊俗,削諸侯而攬大政、修武備而並鄰疆,□視東洋莫不以為大有為之主矣。而自有識者觀之,實與戰國趙武靈王無異。 |
60 | 夫日本效法泰西,則通商裕課以富國可也,制船造炮以強兵可也。至於文物衣冠,各國自有祖宗制度。泰西之為泰西,並不在此;日本之效法泰西,又何必在此!乃並其冠履衣裳以及文字語言亦改其舊而從之,試思歲時祭祀,入祖廟而駿奔走;執豆籩睹先王之像,能無爽然若失乎!夫泰西之所以富強者,內則安民和眾,以固國脈;外則講信修睦,以聯邦交。一切舉動皆合乎萬國公法,是以攸往咸宜。有時舉兵相攻,亦不過該和賠餉。如德之與法,勝敗既分,一經講解,便即退□;□索取兵費外,僅割蔑十等兩郡——本系德之舊物,於法尺寸無損焉。又或有不能自治其國,則相與糾正之。如英、法等國之於土耳機,並未利其土地。此外,泰西各小國,或百十數里、或數百里,胥倚各大國如泰山焉。而各大國或待為與國、或撫為屬國,有罪則討之、服罪則舍之;要皆維持保護,使之各君其國、各子其民,列之於朝聘會盟,無相侵奪。嗚呼!此泰西之所以為泰西也。今日本王既法泰西,曷不法其「字小」之義;而乃於琉球肆其薦食! |
61 | 夫琉球如有虐政以自害其國,滅之可也;琉球如有違言以怒於日本,滅之亦可也。今琉球王未聞失德,其國並無內亂,且於日本為不侵不叛之臣;乃橫見吞噬,其如萬國公法何!竊以為日本之並琉球,實則貪其土地耳。以琉球托命於日本,供其賦役、奉其號令,時遣王子入朝;如此其恭順者,亦望日本有以覆翼之。乃人方依我,而我滅之;則不仁甚矣!琉球臣事中國已五百餘年,近又與美國、法國、荷國立約通商。夫忌器者不投鼠、愛屋者並及烏,今日本所為如此,與各國盟好之謂何;是又不義之為也。琉球本一彈丸小國,從來不設兵衛,以示無猜;今日本不折一矢、不煩一兵,唾手得之如奪小兒之食,不得為武!琉球雖自主之國,其實則日本外府也,存亡唯命、予奪唯命。即不降為郡縣,又與郡縣何異!且琉球近於日本,唯日本得而有之;非若宋、鄭之於晉、楚,我不早取,人將我先。又琉球積弱之國,與日本各為一島,決無反噬之慮;非若吳之於越,天與不取,轉受其咎。然則琉球一幾上肉,盍不存之以為名;況有小國而後大國益尊乎!乃狡焉思啟,廢其二千餘年之宗社,使琉球神人怨恫,似非計之得也。 |
62 | 夫三戶足以覆秦,一旅足以興夏;琉球若能臥薪嘗膽,難保不為後世之患!智者固如是乎?桓公存三亡國,為五霸長;今日本將稱雄海外,而無故兼並琉球,計殊左矣!「詩」曰:『控於大邦,誰因誰極』!自傷無有能拯其危也。今中國與泰西各大國之力皆足以敵日本而庇琉球;倘有申包胥其人,吾知中國與泰西各大國必有能仗義執言以興滅繼絕為事,斷不坐視琉球之終於覆亡也。 |
63 | 九月二十七日 |
64 | 中東和戰比較說 |
65 | 前日「晉源報」述天津友人俱該中、東啟釁之事,謂已接得實信,知局勢甚為危險,恐一旦竟出於戰事未可知。又云:日本主戰、主和之說,各居其半。其主戰者,謂國中現有雄師二萬,一旦失和,半月之內即可駛入中國等語。閱竟,不勝駭異!乃昨日又接續信,似此事竟為確實。嗚呼!何日人之不知量也。 |
66 | 夫日本與中國,和好於今未及十年,中朝從無不欲和之意;而日人屢次啟釁,理之曲直,最為易明。前數年,以琉球難民遭台灣生番戕害,日人越俎而謀,借口琉球為伊藩屬,興師以向台灣,冀圖複仇——此日人無理取鬧之端。蓋琉球雖屬日本,不能不謂其兼屬中國!台南境上從前失於平定,致生番不知教化、殘殺性成,固非一日;琉球即有難民為其殺害,應赴訴於中官為之辦理。當時琉人並無此心,而日本乃遽興師問罪!中朝之於友邦事事吃虧,但求可已則已,不欲過甚;經英國威欽使出為和解,即允略償兵費、酌給撫恤,以饜日人之求而塞日人之口。當日猶聞琉人不願得此恤銀,而日人強之。其兵費,則日人安受之;且自此以為得意於中國矣,而不知竊笑者之多也。在日人自改用西法以來,自視富強,將橫行於五大洲之上;先其所近,而後及其所遠。於是以通商誘高麗,誘之不遂乃逼抑之;其心之叵測,正不惟高麗之是圖也。近又夷滅琉球,遷其君、屋其社、廢其政教、疆其土地,竟若中朝無敢過問者!蓋因台灣一役,中朝置不與較;而遂生其驕傲之心,以為中朝誠無如我何!而不知中國兵力之強,以之敵日本尚屬有餘;不過釁自人啟、不由我開,曲直順逆之理歷久必明,無暇即為辨白。高麗通商,不惟不遣使諭止,而且令其從日本;琉球之廢,中國雖有與國之誼,而亦不遑力爭也。不圖中朝處處以大度示之,而日本竟視為無能;欲藉此以為失和之端,將逞大言激而為戰爭之禍,始肯甘心。何其好大喜功之見,竟固執而至於此耶! |
67 | 夫琉球一事,中人雖有煩言;而維持大局者,斷不肯以弱小與國之故,失和於東鄰。故總理署及南北洋大臣、駐日星使並未聞有與日本力爭之說,亦未聞琉球有遣官前來求救之事。日本今忽挑戰,果何所見而為此先聲奪人之舉乎!且亦姑勿論其曲直也。就以目前兩國之勢言之,日所恃者西法也,軍械精矣、教練熟矣、船炮備矣。而民間困苦、內亂迭興,眾心不可知也;國債難償、軍需無出,兵氣未必壯也。若中國勢雖積弱,然祖宗培養之隆二百餘年,深仁厚澤;民心之固結,則百倍於日本矣。況乎海防之具,今日已大勝從前。堅甲利兵,次第庀備;沿海兵船會集一處,亦足以抵日人。各路水師調遣,一時何止號稱二萬。至如軍需一節,現在雖以重利貸之西人辦理新疆善後,固由於國內之空虛;然各省閒耗之財一旦暫停,悉充糧餉,亦未始不能濟事。況夫元戎威武,具有長材;平日事事持重,量而後勝、慮而後會,其氣之所懾,豈不足敵日人輕躁之心、誇妄之習!所謂「敬勝者吉」,中國有焉。日本若果出於戰也,夫豈遂足以勝乎! |
68 | 夫日本地勢,儼然為中國之外蔽。琉球渺小,海濱遙望,如齊州九點之煙;而氣勢自日本西海道斷續而出,迤東向南,拱衛中國之境。日人欲並其土,尚足聯貫,固可以地脈為據;舍此而外,何者可以連屬乎!其與高麗僅隔對馬一島,而勢實並峙;雖地面略小,而彼此各不相下。苟欲如琉球之可並,已知其難;而況越高麗而覬覦中土耶!故日人而有羨乎中國,其事固不可知;苟無羨於中國,其事更屬無益!何居乎輒自詡詡然曰:「我善為陳、善為戰也」。方今市舶流通,珍貨往來,各擅其利;而且瀛州仙嶼,古今所指之而渺茫者,亦見帆檣雲集、輪軸風馳,海中之點綴日有生色。日本之君臣,當亦顧而樂之;乃背鄰國之盟、違萬國之法,取怨於與國、貽笑於遠人,而仍無能逞志以圖,不亦呆乎!日本苟必該戰,中國何嘗畏之!特是凡為國者,民心最重、民力次之,元氣攸關,長養難而剝喪易;輕舉妄動,勞而無功,誠足可惜!故為此喋喋之語以勸止之,竊願其反複而思也! |
69 | 九月二十八日 |
70 | 故藩可憐 |
71 | 日本夷滅琉球,改為衝繩縣;設官分職,惟日廷之令是聽。並聞琉球故主自入日境後,日本密卡度當給該王五品職銜,每年於琉球境入款內撥洋二十萬元以為祿養。噫!昔居主位,今作屬曹爾。故國之餘財,尚仰他人之鼻息;亦可憐矣! |
72 | 九月三十日 |
73 | 發抄旨一道 |
74 | 何璟奏「林戴氏控案勢難速結懇請展限」,奉旨:『著即敕令嚴緝林方得等,務獲歸案,不得稍涉松懈。欽此」。 |
75 | 十月初五日 |
76 | 中東信杳 |
77 | 中國、日本交涉之事,本館節據所聞,登列於報。日內則北京絕無一確實音耗,東洋來信亦未提及。此事之不可解者,或謂兵事如火,苟能延緩一日,勢即較殺一日;然伏久而發驟,亦或有之。故禍福之機,殊難臆度也。況前禮拜內東洋郵來日報,內登致仕相臣某之言曰:刻下中、東該戰將成未成,愚以為中國大於日本、中兵亦多於日本,苟出於戰,我日本必應先發以制之,毋使中國一兵得入我境;此策之上者也。況戰場而在中國,中之禍即東之福云云。此雖一人之私言,然舊臣之志如此,東國人心亦略可知矣。 |
78 | 十月初六日 |
79 | 香港西報述中東事 |
80 | 香港西報先接上海中、東消息,遂登於報。而該另接一信云:中朝今已詰問日本,定欲其仍還琉球以為自主之藩國,限三個月內如言辦理。若期滿後仍不聽從,惟有以兵戎相見耳。又傳令北洋大臣將新到之炮船四艘趕緊預備,各處制造局亦日夜趲造云云。以新炮船而論,自非三閱月不能成行;此言似確。然屈指彼時正值嚴冬北洋封河期內,文報往還,諸多阻滯。恐中國即欲必出於戰,亦斷不在此時;故此信亦恐系子虛也。 |
81 | 閩浙督何奏為遴員請補水師員弁缺折 |
82 | 閩浙總督兼署福建巡撫臣何璟跪奏:為遴員請補外海水師都司員缺,恭折仰祈聖鑒事。 |
83 | 竊福建台灣水師協標中營都司黎振湘升任,遺缺先因「台灣酌度營制」案內改為台灣鎮標左營陸路都司,經臣璟會同前署福建撫臣葆亨恭折奏准以軍功留閩盡先補用陸路都司徐正邦補授。茲台灣新改各營業經奏准仍複舊制,將徐正邦撤歸原班另補。所有原設台灣水師協標中營都司員缺,系台灣水師題補之缺;准到兵部咨:輪用盡先人員,行令照章請補等因。 |
84 | 伏查該都司駐扎安平,孤懸海外,實為全台鎖鑰,緝捕、巡防均關緊要;非精明幹練、熟悉風土情形之員,不足以資整頓。臣隨在閩省軍功盡先水師都司各員內詳加遴選,如名次在前之郭為藩,於署理是缺都司任內年老衰庸,難期振作撤委;自未便遷就請補,致滋貽誤。惟查有軍功留閩盡先補用水師都司烽火門守備吳永兆,年四十五歲,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由水勇,隨軍剿匪著績,遞保盡先守備。旋在浙省洋面捕盜出力案內保獎,奉部核該:改為俟補守備後以都司留於福建盡先補用;同治七年閏四月三十一日奉旨:『依該。欽此』。嗣於八年十一月初六日奏准:補授海壇左營守備員缺;續經調補烽火門守備,於十二年閏六月內授札任事。該員年力強健、練習風濤、槍炮嫻習,曾經赴台剿匪著績,於台北風土情形極其熟悉。即盡先名次,現計亦屬在前。以之請補台灣水師協標中營都司,洵堪勝任,與例相符。合無仰懇天恩,俯念台灣水師協標中營都司員缺緊要,准以吳永兆升補,於營伍、海防均有裨益。如蒙俞允,該員於補授守備時引見已滿三年,容俟部覆到日,即行給咨送部引見,恭候欽定。 |
85 | 除飭取覆歷另行咨部外,臣謹會同福建水師提督臣彭楚漢合詞恭折陳請,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該覆施行! |
86 | 再,福建巡撫系臣兼署,毋庸會銜;合並陳明。謹奏。 |
87 | 軍機大臣奉旨:『兵部該奏。欽此』。 |
88 | 十月初七日 |
89 | 中國自棄藩邦論 |
90 | 中國無越海控制之勢,故隋伐高麗,不有其地而許其降;明得台灣,而複棄之。我朝龍興,版圖獨邁前古。未入關之前,先征高麗,許成而還。康熙間,「海寇」鄭成功不靖,初無得地之志;迨其自亂,然後取之。琉球又接踵朝貢。故創越海控制之局者,實惟開國數聖人焉。然高麗、琉球雖云藩服,仍系自主之國;台灣列為外府,當時猶有該棄者,可見控制之難。海外之地,中國實無所取也。 |
91 | 顧海外無論已。若與中土接壤者,安南、緬甸、暹邏界乎粵、滇、蜀諸省,其勢易連,與西北口外蒙古部落、前後二藏相等;何以蒙、藏之地可以附入版圖,而諸西南小國獨不能聯絡乎?即日聖主推亡固存,不願取地自益;然蒙、回部落設立盟長,世守其祀,亦非滅之也。則安南等國,亦為立主自治,而派辦事參贊大臣以資鎮守,盡如治蒙、回之法亦無不可;而何以勿如是也?琉球難民遭生番之害,中國不為查辦;而日人乘此媚琉,問罪於中國,而今因而取琉球之地矣。中國於日人之問罪也,曰償之、恤之;則以前年日本所為於琉者,還而問日人以今日取琉之意,方不知日人何詞以對!然而,不敢問也。不問,而日人猶以詰戰相恫喝,使終於不敢問也。中國無如之何,然猶曰海外也。乃今之安南,一琉球也;李揚材,一台番也。李竄安南,而馮軍門不即誅之;一台番殺琉人,而中國不查辦之,勢也。法國駐兵西貢以護安南,猶之日本問罪中國為琉人報複也;今亦因而盡治安南之地矣,猶日人之取琉也。中國而不以安南問法國也,則亦不以取琉球問日本而已矣。其事相同,其機又甚速。海外如此,邊外又若此。方今四洲之上,一大戰國之局也。彼此相伺,乘間即發;一不提防,無所措手。日人之於琉球,而適有台番一事;今法之於安南,而適有李揚材一事,何其巧也!然非事會之巧,而實則中國之疏。就安南而論,當時發逆遺孽潛竄安南,乃中國未曾告竣之軍務也;安南弱小,豈容黃、黑二旗之擾,不得已而讓地處之。此時理宜命將出關,自攜糧餉,不擾及安南而討平二逆,然後為「字小」之義;乃僅清中原之地而以藩屬為藏垢納污之所,統兵將帥腆然受上賞!設中國早入安境誅此二逆,則法國何至藉保護為名,屯兵設官而取其西貢也!夫前明桂藩敗入緬甸,吳逆貪掌兵權,必以獻俘為快;論者以為窮兵黷武。若發逆之餘,豈可以此相例而幸其竄入鄰國,不複窮追乎!然事在既往,固不必論。乃今日之李揚材,又複為法人所借口,而治其東路矣。當馮子材統師出關,諭旨嚴飭速剿。然粵西相隔數千里,文報已屬遷延,關外行蹤更無憑據;自出師以後數月以來,不聞接幾仗、誅幾賊。而忽然相傳李逆知軍門之來,自將黨羽解散,身入深山,無可蹤跡;僅俘得逆眷數口。又經訪搜,殊無影響,遂爾報捷入關矣。然則官兵之出也,不過虛與委蛇,待其自散,原未嘗進剿也。所俘之人,大半婦女;訊得供詞,皆云前曾從過李逆、繼而為其所棄者。既已棄之,即非叛賊眷屬矣;分別誅戮,就此塞責。然則此所俘者,其果為李逆妻妾與否,則固未可知耳。如此辦理,亦謂李逆窮極而竄,諒無能為也;而孰意法人之窺伺安南,正得以李逆不死、安南一日不安為詞,而以保護者取其土地也。則是安南之失西貢,以縱黃、黑二旗故;而今之與法更章程,又以留李揚材故也。夫安南國小而貧,不能自治。去歲傳聞其國中兵制、餉項,一無章程;且七省經略之黃公,徒知擁眾自衛,不能決戰。民間苦於兵擾,情又難堪。似此政令,原不足以為國;而中國又留一李逆以重其後患!假令官兵既返,黃、黑之黨又助李逆而起,安南何以御之;法人起而代謀,彼亦不得已而從之矣。何況法人之治西貢,成效可觀。東京之民,方樂為法人所治以自免於貪暴之□;故其勢有特順者,法亦何憚而不為哉!然而為中國計,則不啻有惡於安南而自棄之也。從前之不以治蒙、回者治西南各國,固為失計;乃今則不僅失計矣! |
92 | 嗚呼!日人豈惟琉球之是欲,而將有志乎高麗;法人亦既全轄乎安南,而緬甸、暹邏亦尚有外人伺之。不數年間,而諸藩盡失,誰之咎耶! |
93 | 十月初十日 |
94 | 西人述中東事 |
95 | 近有一西人傳稱中國總理衙門之大臣因琉球事,時與駐華京之日本公使往複辨駁;謂『日本如執意不從,必欲夷琉球為縣;中國勢難坐視。行當整我六師,會聚樓櫓以決勝負』云云。西人既述此而複論之曰:吾觀中國風氣,大抵務近功而不勤遠略,尚虛聲而無實事。此刻雖倡此大言;及至事勢決裂,又必事先轉圜,斷不至炮火喧天、兵連禍結,有傷兩國和好也。日本近年來步趨西法,壹意自強;今已翦滅琉球,普天同喻。若仍使為自主之國,則狐埋狐搰,不幾為他國所竊笑哉!中國不於其將取琉球時先為責問,至今日而始以口舌相爭,徒見其辭費矣。 |
96 | 十月十二日 |
97 | 閩浙總督何奏為京控案犯請俟獲案後再行審訊片 |
98 | 何璟片 |
99 | 再,准軍機大臣字寄光緒五年七月初五日奉上諭:『何璟、李明墀奏「複陳林戴氏京控」一案……等因,欽此』等因,寄信到臣;臣敢不欽遵速辦。 |
100 | 伏念林戴氏京控一案,延今十年,久不訊結。實緣林文明餘黨林萬得等利其所占田土,深虞案結照追給主,並有應得之罪;是以唆使林戴氏迭以冤陷等詞,赴京呈控。迨經官訊,又複匿其丁壯,獨遣該氏出頭恃邁刁纏,以致問官窮於推鞫。此案延莫結之實在情形也。本年三月,臣與前福建撫臣李明墀欽奉諭旨:飭將林文明從前糾合惡黨林萬得等霸占民人洪潮隨等數十家田土,照□追還給主;並將林萬得等按名弋獲,從嚴辦理等因。此系欽遵查辦之件,實亦案中要緊關鍵。昨閱邸抄,該林戴氏又以前台灣道夏獻綸委員何恩綺等扶同曲護,欲藉強占田土以實氏子罪名,並為凌定國開脫地步;該林萬得之弟林文鸞亦以委員駕空捏稟,加萬得以惡黨之名,分詞遣抱赴京呈控,預為抵制。 |
101 | 查林文明從前結黨妄為,被控淫殺、擄占各案計凡四十餘起。而其所占田土,多有當時勒寫典賣字據;或於被占後自捏字據,招佃承耕,改換丘塅。歷時既久,清理非易。至林萬得與其父林奠國——即林天河平日倚恃林文明聲勢,霸產勒捐,幾激變故;經前任台灣道丁曰健及前督臣英桂先後奏明革辦,飭司留禁各在案。該林萬得漏網餘生,輒思捏詞翻異。跡其怙惡不悛,必有藏身之固,尤恐非克期所能弋獲。抑臣更有慮者,該林文明惡黨於欽奉拿辦嚴緊之際,尚敢任情誣抵,妄行越瀆;惡黨之刁狡若此、□情之繁重若彼,反複思維,似非三個月內所能訊結。臣前於張夢元赴署台灣道篆時,已囑其首先查辦此案。計新任撫臣,不久亦可到閩。合無仰懇天恩,俯准俟勒拿林萬得等到案後,再行起限審訊,俾昭詳慎而杜刁翻。 |
102 | 除由臣分飭所屬嚴限勒拿林萬得等務期速獲外,所有本案勢難速結懇請展限緣由,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鑒訓示!謹奏。 |
103 | 軍機大臣奉旨:『著即勒限嚴緝林萬得等務獲歸案訊辦,不得稍涉松懈。欽此』。 |
104 | 十月十四日 |
105 | 全台協募晉賑公所致林時甫觀察書 |
106 | 時甫先生卿堂大人閣下: |
107 | 久欽偉望,未遂攀從;邇維義聞仁聲昭播寰壤,望塵不盡神傾!前年直秦、晉、豫奇荒,執事罄私室之力,紓難公家;捐資之巨,為亙古史冊所未見。明季張、李之禍,始於飢民;今數省就蘇,天下晏帖。雖由聖天子洪福無疆、在事諸公不遺餘力,而執事之鴻施偉烈、弭患無形,實為寰宇所同叨受,不特全活生靈、廣造福澤也。今者榮膺懋賞,迭晉崇封。在執事方謙讓未遑,尤征德袍;然而人爵之榮,無逾天爵。僕等叨居鄉末,亦與有光榮焉。 |
108 | 不謂本年天災未已,晉省又厄蘊隆!一切情形,詳陳「申報」;諒邀察鑒!是以蘇、杭、揚、滬樂善諸君子廣集義資,馳赴災區力施拯救;孑遺之民,可冀複活。惟被災既廣,全仗眾力維持。此項捐冊到台,僕等即在海東書院設立公所,廣邀同志籲懇鎮、道、府之門,已蒙當事倡捐巨資;並官眷內外上下,無不樂助。旬日以來,紳庶亦形鼓舞。台北素多善士,惟執事領袖巍然。用特肅具公函,忝恭梓之情,效發棠之請。並呈「晉省災淚盡圖」、「用作霖雨圖」、「徵信錄」、「富貴源頭」等書;覽竟,仍乞發還艋舺分募晉賑公所為禱。平汾萬眾,環籲台階;惟執事之矜鑒!僕等不勝翹首請命之至。 |
109 | 專此肅啟,敬請勛安!惟乞霽鑒不備。 |
110 | 按時甫觀察,官印維源;即去年捐晉、豫賑銀二十餘萬元,蒙恩賞三品卿銜、正一品封典者。此次既得台郡諸善士之信,想必善與人同,又將解囊慨助也!本館附識。 |
111 | 十月十八日 |
112 | 台灣籌賑 |
113 | 前聞福州王君少樵,自閩垣攜帶捐冊、勸啟往台灣籌募。全台紳商素多好善,現接來信,悉王君抵台後,頗蒙投合;已特設公所,踊躍輸捐。更聞有泉州高人陳君嘉瑞,率眷屬、宗族百餘人首捐巨資。又有郡城明經蔡君國琳、傅君藻文協力分募,並擬倡捐書院膏火。而鎮、道、府、縣官幕之太夫人、夫人、如夫人、女公子、僕婦,無不解囊樂助。嘉義縣二等子爵王公得祿之六公子名朝經者,偕夫人各捐巨資,慨無吝色;實屬樂善好施,尤為難得!今匯到第一次款三百金;知彼處方設立公所,嗣後接濟源源,正未有艾也。 |
114 | 十月二十一日 |
115 | 發抄旨一道 |
116 | 何璟等奏「琉球遭風難人,循例撫恤」;奉旨:『知道了。欽此』。 |
117 | 十月二十三日 |
118 | 閱「撫恤疏球難人批折」書後 |
119 | 昨閱十月初八日科抄,有閩浙總督何璟奏「琉球遭風難人撫恤」一折,奉旨:『知道了。欽此』。閱至此,不禁慨然以興,憮然以嘆焉! |
120 | 夫琉球之為日本夷為衝繩縣,已數閱月矣。其先,琉球服屬中國,雖仍受制於東洋,而中國終以屬國視之;除使命冊封以外,凡有該國商民人等偶遇颶風飄流內地,中國地方官必力加保護,給發供應、量予川資,俾得生還故土。督、撫入告,其所用之款,亦均由藩庫開支,准其作正報銷:所以撫恤遠人也。故琉球之於中國,亦自始至終心悅誠服;非謂以此小惠要結人心,而本朝厚澤深仁所浹洽乎荒徼者,實有深入其心者也。琉球之為日本支派與否,中國書闕有間;即使果系支派,則亦豈有夷滅其宗支而可以為義者!衛侯毀滅邢,「春秋」書其名,為其滅同姓也;經訓所昭,古今不易。今乃以貪其土地之故,猝焉滅之;而反借口於本屬宗支,理宜歸並。譬諸民間有奪繼之案,將其兄弟、叔侄之產據為己有,而曰「本系同宗,不妨攘奪」;有是理乎?夫琉球蕞爾小國,政事、兵革從未整頓;例以「兼弱攻昧」之道,滅之亦不為過。而日本必飾為分支之說,則有不可解者;徒多為鄰國之口實而已。中朝之待琉球如此其厚,日本之滅琉球如此其易;曲直之數,固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
121 | 前報言日本大官與中國總理衙門言:此後不得再提琉球之事。是直欲以是關中國人之口;然中朝豈遂能嘿爾息乎!防人之口,甚於防川;即其本地人民,亦有不能箝其口者,而況其為他國也!此時中朝雖略有詰查之辭,而猶不能定其計。即各報所言中國購辦兵船,大有問罪於日本之意;要亦揣度之辭,未足為准。然揆之於理、度之於勢,此舉亦自不可少。蓋琉球之臣服中朝,未嘗不為恭順;一旦為強鄰肆其兼並而竟絕無舉動,未免示弱於人。且平時之所以施恩於琉球者,原欲以此為海外之藩服,永相和好,以示皇靈之遠播;至今日而皇澤猶行,藩封頓失,就日本支屬而論,則所撫恤之難民,究系為日人乎、為琉人乎?如以為琉人,則王之被劫也,不能挽回於前;祚之移也,不能補救於後。區區之數難民遭風漂蕩,曾何足憫!而猶欲耗中國之財、瀆明廷之聽哉!如以為日人,則既為與國,其民偶遭不測,漂入內地,自當竭力貲助以敦和好;而彼既舉我所撫恤之國而芟夷之,我又何必舉彼所漂失之民而保護之!不特報施之理不合,抑亦恩怨之分不明矣。中國所以仍前保護之者,蓋亦有道也。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自是聖王之度;無論琉球之為日本所滅與否,而見有遭難之民,總觸動惻隱之意。此中國之所以為中國,即古聖人「一夫不獲時,予之辜」之意也。至於問罪與否?徐俟謀定而後動;宸謨所默運,豈淺識者所能測哉! |
122 | 晉未滅虢之時,虢曾敗戎;金未滅宋之前,宋亦啟土。琉球既無兵政,又無制度,地小而政荒;日人唾手而得之,非遂足為武也。而中國內難既靖,故土已歸;宵旰孜孜,厲精圖治;內外臣工亦複講求良法,購備精械,力圖振興:未必遂為鄰邦所蔑視。而各國堅守和約,方共敦睦;日人雖強,恐亦未必遽擅勝勢!觀乎日人之所為與夫所著之書,類多好為大言,不求核實;即此可知其國之風尚,亦未能果有所恃而不恐也。中朝但能痛除積習,勿專以粉飾太平為事、勿仍以上下欺蔽為心;自持者既固,而後用以禦侮、用以折衝,眾寡強弱,不難預決。竊願與內外臣工慷慨陳之。「書」云:『若虞機張往,省括於度則釋』;此其時矣。 |
123 | 十月二十七日 |
124 | 閩撫起程 |
125 | 新任福建巡撫勒少仲中丞陛辭出京,經過蘇垣,因官眷尚在藩署內,小住數日;隨於月之二十日挈眷由蘇起程,在葑門外密度橋下船。是日,蘇撫憲吳子健中丞親自送至城外;其餘文武各官,均排班站隊在河干恭送雲。 |
126 | 十月二十九日 |
127 | 福州近事 |
128 | 前日「拿毛」輪船到滬,報稱:自福州出口,有中國炮船六艘同時出口,巡歷洋面。又聞福州船政局近亦日夜趲造戰械,蓋大吏恐與東洋有成釁之舉也。 |
129 | 十一月十六日 |
130 | 日報論琉球事 |
131 | 日本新聞紙館有聞琉球一事,美國朝廷將從中調處者;乃發為論曰:此事殊無足喜,恐於日本偶有不足,殊難為情;不若請中國毋庸另請他國,有事盡可面該云云。又有一新聞紙云:日本夷滅琉球,今為已成之局,無可再商等語。合兩事以觀之,恐琉球之求複國也難矣。 |
132 | 十一月二十六日 |
133 | 琉效日言 |
134 | 日本渡基澳「初冶善賓日報」云:琉球前王尚泰將於渡基澳設立書院,以教其舊臣子弟學日本語言、文字;聞不日將遣五十人由琉球至彼,送入書院肄習。或謂琉球王之為此,抑何無志之甚哉!其殆以為此間樂不思蜀耶?不然,聆異國之音,祗益悲思耳。衛侯效楚言,而終於失位;然則琉王之複國,不甚難哉! |
135 | 十二月初六日 |
136 | 台札附登 |
137 | 曜堂公祖大人執事: |
138 | 素依慈宇,逖聽仁聲。漢世循良,龔、黃最著;聖門從政,由、賜稱長:不圖複見今日! |
139 | 往歲晉、豫奇災,執事慨捐巨金,力辭獎敘;並聞普瞻族人之被災失所者。此等風義,出之清廉之吏,尤為罕見;治下等惟有望塵傾慕而已。本年晉省複遭亢旱,畿疆更厄水災;一切情形,諒邀察鑒!是以蘇、揚、浙、滬樂善諸君子攘臂一呼,捐集二十餘萬金,陸續解往;孑遺之民,可冀全活。此項捐冊到台,由南遞北;治下等專托吳小帆、陸自牧兩二尹、李吉士廣文在艋設立協募公所,李迪臣太守收解銀錢;並由張觀察致書左右,想執事具慈祥悱惻之懷,籌勸自不遺餘力。台南、北鴻稀道遠,禱盼殊深!辰下郡城捐務,惟王星槎二尹以數年宦積番銀千元慨然罄助;餘不過零星捐集,無可生色。張吾一軍,不得不望於台北紳富。蘧伯玉恥獨為君子;台灣富庶,海內艷稱,樂善之誠,何遽遜於江、浙諸郡。良由治下等德薄能鮮,不能以誠感人,實增慚愧!將伯之助,所亟盼於大賢之仁為己任者。奉上「富貴源頭」、「十可省歌」、「急籌直晉賑啟」數種,即乞垂鑒!臨穎不勝悚皇待命之至。 |
140 | 恭肅寸啟,順請勛安;伏乞鈞鑒! |
141 | 全台協募晉賑公所謹肅。 |
142 | 十二月初九日 |
143 | 日本寒心 |
144 | 日本東京郵信云:日本近聞中國與俄修好,各日報館皆發為論該,咸以此為日本之憂也。蓋中國之所以與俄修好者,無非為日本取琉球之故,將修好於俄以攻日本耳;此出自軍機大臣之意也。日本須作速整頓,藉以防衛云云。按日報之說如此;則俄人之歸伊犁,日人有不勝寒心者矣。 |
145 | 論琉事不足辨宜亟自強 |
146 | 邇來西字日報每論日本兼並琉球一事,輒多偏袒。蓋日人自步武西法以來,自以為漸著富強之效,而駸駸然馳域外之觀。西人每重視日本而輕視中朝,遇事輒任意抑揚,隨聲附和。琉球向時入貢於薩峒摩島,不過與新羅、百濟、高麗、渤海同為藩屬焉耳,載之日本國史,班班可考;而遽欲視之內諸侯一例,此一人之私言也。西國不察其實,信以為然;群謂『日本之於琉球土疆接境、支派一源,性情風俗相同、文字語言無異,其地應為日人之所有。三百餘年前,薩摩人曾取其國而俘其王;繼釋之歸以與之約,視同屬土:此前事之足証也。十餘年前,美國以兵艦至日,強請通商;繼而有欲取琉球以為外府者,日人居間以請,賄之以貨幣乃免:此近事之可徵者也』。以此兩端,遂以琉球屬日本。其實,不然;其辨見余前說中。或又謂琉球介於日、俄兩大之間,而弱小不能自立;設使日人不取,則他日必為俄人所取。今既歸日人之版圖,則日人得以施其保護,俄人可以絕其覬覦;此亦未免一偏之論。夫琉球為千餘年來自立之國,雖蕞爾彈丸,弱小不能自強;而既托日本宇下,又入貢於中朝——久為藩服,矢慎矢恭,何不可約中朝相與共保之,以聯輔車、唇齒之誼,俾為中、日之維屏維翰!琉球土瘠民貧,物產鮮少,泰西諸國無與通商者;其得之猶石田也,而反取大不韙以失鄰國之和。我雖崛強,必不以此而取怨於中、日可知也。西人為此說者,其明袒日本無疑也。凡此該論,登諸日報者蓋不一而足;或多為日人所指授,亦未可知。 |
147 | 顧西人之左袒日人,要非無故。我朝所有屬國凡五:越南也、暹邏也、緬甸也、高麗也、琉球也,皆登王會之圖而預共球之列。今自琉球、高麗外,越南則據於法矣,暹邏、緬甸則據於英矣;蠶食鯨吞,方且日事侵削,安知其後不為琉球故轍乎!故以琉事折衷於西人,計之左也。至日人之與我中朝齟齬者,要亦有因。彼且謂法之於越南,英之於暹邏、緬甸,中朝何不一問之?而獨於日本之於琉球移文詰難,是畏歐洲而欺日本也。不知日人果以此為言,則我有詞矣。彼不自知日於琉球,入其國、擒其王、並其土地;而英、法則未若是之甚也。越南、暹邏、緬甸之王,仍得有其疆土,君其國、子其民,發號出令,稱王以治;將來之事,不過出之逆料,豈得藉為口實哉!日本自亦知此必欲掩其傾覆翦滅之跡,而指琉球為內屬,是尚思據理而言為掩耳盜鈴計也。然明者於此,轉笑日人之徒勞妄作矣!何則?天下之公論不可掩,而故府之事實不能假也。 |
148 | 嗚呼!今日之事,非可以口舌爭,亦豈能以筆墨戰!我中國亦惟有內求諸己而已矣。夫中國,非小弱也;乃至今日,狡焉思逞者,何國蔑有!時挾其所長以凌侮我而恫喝我,跋扈飛揚,已非一日;我中朝率以豁達大度,一切包容之:此時事之所以每變而益亟也。有志者於此,蒿目時艱、睠懷大局,未嘗不痛哭流涕長太息!而臥薪嘗膽之不暇,是惟有奮發有為,亟圖自強計。稽古在昔,國以無難弱,亦以多難強;惟在一洗頹靡之習而已。整頓海防、制造軍艦、演練水師,此治於外者也;延攬人才、簡選牧令、登崇俊良,此治於內者也。外治則兵力強,內治則民心固;二者既盡其在我,何向而不濟,複何國之可畏!雖使制梃可撻堅甲利兵矣。 |
149 | 十二月十二日 |
150 | 中東消息 |
151 | 橫濱來信云:中、東軍務,刻尚未有端倪。聞日廷將於明春簡派使臣前來中國,以便辯論琉球之事也。 |
152 | 十二月十三日 |
153 | 遠設巡丁 |
154 | 日人兼並琉球後,改為衝繩縣,特簡縣官往治;而琉球人心殊不服,附近各島皆有蠢動之意。日人乃鎮定而撫綏之,示之以威而結之以惠;琉球人轉以日政為便,安堵如常。且其取琉球,不折一矢、不血一刃,廛市無驚,閭閻如故;士無亡國之悲,民罔喪君之戚。其托於日本宇下,若已漸忘乎琉球矣。現聞日人將於琉球內地建差館、設差弁,司巡防之役;藉以譏察非常。所有一切經費,悉皆撥自日廷;蓋以蕞爾琉球地瘠民貧,豈堪以額外征輸多擾之也。 |
155 | 發抄旨一道 |
156 | 何璟奏「歷年籌辦防務等員,請改獎」;奉旨:『吏部該奏。單並發。欽此』。 |
157 | 十二月十八日 |
158 | 西報論滅琉事 |
159 | 泰西各國日報,當以「泰晤士」首屈一指;昨得倫敦郵來近日新聞一紙,中有論日本夷滅琉球之事,至明且晰。今譯其意曰:日本夷滅琉球一役,以餘觀之,殊不能以日本為是也。其它姑不具論,即據日廷所自述情形,已有大可訾該者。查琉球一國,數百□□,日本視之同於藩服;與自行封建之諸侯,大相懸絕。雖有強為壓制之權,然亦待藩邦之常事。年來日廷將其侯國薩司摩並為郡縣,則凡侯國應為之事,自亦歸於日廷。琉球向屬薩司摩,日廷之轄琉球,亦固其所;何以其權竟可軼過於當日,則誠局外人所不解也!夫琉球既離薩司摩之轄而轄於日廷,自問仍可安處;初何料日本之既改封建為郡縣,並欲將侯國之藩服兼並而入其版圖哉!乃日本今又謂琉球實非能自立之國,數百年來未嘗有人目之為國也;獨不思中國曾有冊封其國王之權,史策昭彰,聞於鄰國。即謂僅托空言,然但據此一事之形,即可知琉球之實一藩國,而非日本之地明矣。不然,何能舍本國而倚他國乎!余謂琉球前已臣服中國,日本必欲滅之,必當聲明於萬國,謂琉球臣服中國之事,以何時為止,然後可取舍由己;否則,揆諸萬國公法,實先有蔑視中國之意而後出此,將何以逃天下人之清該也哉! |
160 | 十二月二十二日 |
161 | 靈輀出殯 |
162 | 已故台澎道夏筱濤先生靈旐抵籍,曾列前報。茲悉於月之初十日,靈櫬由廣潤門進城,走西大街、轅門口、洗馬池、翠花街、塘塍上而至石條街,即入住宅。儀從甚盛,沿途觀者如堵。十二日,撫、藩、臬、道、府皆往吊。十三日,則為親友吊奠之期。十四日,家祭。十五日,出殯。惜在雪後道路泥濘,行動殊多不便云。 |
163 | 十二月二十三日 |
164 | 中東兵勢辨 |
165 | 中、東交涉之事,求所謂確鑿消息,原屬杳然。外間所傳,皆東洋故欲激怒於中國,以期得所藉手,庶幾逞志;而在中朝,則固默以觀其變,而靜以俟其發也。 |
166 | 現東洋日報刊有其致仕相臣某之言,謂『刻下中、東該戰事雖未成,而機則已動;此不容不慎審也。竊以為中國地大於日本、兵亦多於日本,苟出於戰,我日本宜先發以制之,毋使中國一兵得入我境;乃策之上者也。況戰場而在中國,則中國之禍,而即日本之福乎』!日報又謂:中、東成釁之役,雖難臆定;然以兵勢計之,中國可得兵八十萬、日本祗得兵十萬之間耳,眾寡之勢已甚懸殊。若釁果成,為日本計,當以智勝,而不可以力勝;宜猝出不意,先用勁兵從水道駛至京師,為迅雷不及掩耳之計。若得占據形勢,則膚功之成,在掌握中矣。然近日東人膽識才略,與前不同;必果決立斷,乃不為浮該所奪。報中所錄如此;觀其舊相所言,雖屬一人私論,然已不啻昌言於朝矣。其不令中兵得入東境,欲以中國為戰場;是即日報所云「宜猝出不意,先從水道闖入京畿」之意也。無論中朝不為琉球一事赫然震怒,搜其軍實、簡其師旅,先發難端;即不得已而出於戰,亦必先固海防,備籌守禦之具,以免敵人聲東擊西、狼奔豕突。日人雖成算在胸、詭謀百出,又安能直駛入京,如馬援之負羽而進壺頭、鄧艾之裹氈而度陰平乎!可知其日報所刊錄,皆故為大言,以期虛聲恫喝,俾昧於時勢、重於發難者聞而疑慮,畏首畏尾,陰墮其術中也;固不待辯而自明者也。惟所言日本兵籍,悉索之可得十萬,遽欲以此入中國之境;則誠不自量其力矣。夫日本國勢雖似於驟強,然統水、陸軍約略計之,陸軍不過四萬人、水師不過二萬人;此皆有籍可稽而不能浮冒也。即或有事,召募丁壯以敵愾而從戎;然兵連禍結,傾國以爭;既已戰場在於中土,則其國內定必空虛;倘有為中國謀者別簡選鋒,潛由海道直抵其境,斯時聞警回救,而兵已深入重地,進退兩難;欲力戰以求一勝,則內顧增憂,軍心必亂;恐善謀如孫、吳,善戰如頗、牧,亦將坐受其困。中國雖雲積弱,然所長慮卻顧者,要在帑藏支絀、籌款維艱;不似日本勉強支持,行銀票以濟一時之急。然得清廉之官,內則力求撙節、外則開誠勸諭,則厘稅所出、捐輸所集,以一省之貲財供一省之經費,未必無餘。複於額兵之外,慎募丁壯,勤加訓練;果能奮勇向前、殺敵致果,即次第挑補,坐充兵額之缺。民間義勇如能自成一隊,守護鄉閭,亦必重加獎賚:則可戰之兵,豈祗八十萬而已。中國無業游民最多,若朝廷善用其眾,即營兵亦可無庸紛紛調遣,便可成功。觀發、捻諸逆蹂躪幾半天下,言兵不足以堵御、言餉不足以接濟;而削平大憝,卒賴練勇、團兵,是效已可睹。日人豈真未聞,而顧狃於成見,謂先遣兵旅猝入中國,便可得志!非特昧於眾寡之勢,而亦未審主客之形也。 |
167 | 噫!興言及此,不禁深有念於俞大猷、戚繼光諸人矣。 |
168 | 十二月二十四日 |
169 | 恭錄諭旨 |
170 | 十二月初六日,奉上諭:『吳元炳奏「請將已故督臣政績宣付史館並請建專祠」一折,已故兩江總督沈葆楨自咸豐五年出守九江,調署廣信;當粵逆鴟張之際,嬰城固守,力戰解圍。嗣補授吉南贛寧道,幫辦江西團練事務。同治元年,奉命巡撫江西;該故員膺□兩朝特達之知,力圖報稱。維時粵逆並力窺伺江西,沈葆楨相機堵剿,連戰皆捷,保全實多。厥後綜理船政,殫心竭慮,創立規模。其巡視台灣,於撫番、開山各事,尤為不辭勞瘁,弭患無形。迨總督兩江,實心實力整頓吏治,保惠民生;與巡撫江西時先後一轍,實屬功績昭彰。著將該故督政績宣付史館立傳,並准其在江南省城及立功各省分建立專祠,以彰忠藎。欽此』。 |
171 | 十二月二十五日 |
172 | 論日本未嘗無人 |
173 | 日本立國於東瀛,南有琉球、北有蝦夷;琉球為中朝之藩屬,蝦夷為俄國之土疆。近者俄人卒取蝦夷,日人不得而爭也。日本亦複吞並琉球,夷之為縣;我中朝雖移文往問,而未有成言也。岡本監輔著「窮北日志」志在開拓土疆,請序於成齋編修;成齋曰:『南、北倭之稱,見於「隋書」。源君美以琉球為南倭、蝦地為北倭,以為皆我種類也。予固謂琉球之有支那,猶蝦地之有俄羅斯。支那以虛名爭琉球,我陽與之名而陰收其利;冊封進貢,不過順適其意。俄羅斯以利爭蝦地,我徒擁虛名而彼日收其實利;銅標緯度,殆不能為之限。蓋我之策,每得於南而失乎北也!岡本監輔於窮北之地,志在開拓。夫北之難開,不若南之易治。俄羅斯方圖遠略,固與支那不同;假令我措置得宜,猶不能保其無侵略,況於策屢失哉!雖然,窮發不毛,亦我版圖也;連眉黥面,亦我種類也。一時為俄羅斯所逼,而內向之志未嘗忘焉。當路者誠能參酌監輔之論,使廟謨主乎一定而不動,處之有方,則猶可及為也』。成齋此說,在於壬申年間。其時北地經界大定;未幾遷民之該起,而其地全為俄有矣。不獨監輔之說不行,即成齋亦徒托空談而已。日人有鑒乎此,然後決意翦滅琉球;蓋恐我朝之先彼為之也。是則強則讓之、弱即取之,日人之策亦下矣。雖然,莫謂日無人焉!成齋之言,目光如炬,洞若觀火;其度事審情,可謂中矣。 |
174 | 側聞雨生丁大中丞於日本駐兵台灣一役,昌言於朝:謂數年之後,日本必有事於琉球;不如及今而早為之備,練水師、置戰艦、固海防、造攻器——我先操自強之術,則疆埸乃可無事矣。惜朝廷韙其言而不能用,蓋以經費無從出也。設使當時用丁中丞之言,琉球當不至蓼六之不祀,而重煩廟堂之上為之躊躇而審顧也。 |
175 | 嗚呼!國家何嘗無人,患在不用其言耳。觀於成齋之說,不禁拍案三嘆。 |
176 | 十二月二十六日 |
177 | 日使來華續聞 |
178 | 自琉球為日本夷滅後,中、日兩國嘖有煩言;文牘往來,迄無成說。前報記日本將遣使來華一節,略而未詳;今聞日廷特遣仁艾懿嘉溫為中、俄兩國使臣,先至中國京師而後至俄京聖彼得羅堡。聞已束裝就道,不日前來;日本民人於其啟行之日,額手相祝曰:『惟願中、日自此輯和,勿壞升平之局;是固國家之福而生民之望也』!按琉球之事,日民時為關心;但我朝所重者,在反其地、釋其王,俾重立為國耳。豈能以一介之空言,即調停於無事哉! |
179 | 清季申報台灣紀事輯錄九 |
180 | 光緒六年 |
181 | 大官過境 |
182 | 廣儲軍火 |
183 | 紀論辨琉球事 |
184 | 台灣近事 |
185 | 台灣郵報 |
186 | 閩浙督何奏為遵旨覆陳折 |
187 | 琉球瑣記 |
188 | 閩水師彭奏出洋督緝日期並督操輪船緣由 |
189 | 淡水地震 |
190 | 六月分教職單 |
191 | 恭錄上諭 |
192 | 恭錄上諭 |
193 | 閩浙督何奏揀員請欽定升補折 |
194 | 閩浙督何奏委署知縣片 |
195 | 發抄旨一道 |
196 | 發抄旨一道 |
197 | 閩浙督何奏報京控未結各案片 |
198 | 發抄旨一道 |
199 | 閩浙督何奏請建專祠片 |
200 | 台番劫客 |
201 | 日使言旋 |
202 | 閩浙督何奏請改獎片 |
203 | 閩撫渡台 |
204 | 閩軍近狀 |
205 | 台北煙瘴說 |
206 | 調兵赴台 |
207 | 正月初九日 |
208 | 大官過境 |
209 | 新任福州將軍穆,昨午由蘇來滬,暫駐於法大馬路吉星公棧,所帶隨從甚眾。滬地文武印官,俱至行轅稟謁。聞不日即由輪船赴閩雲。 |
210 | 正月二十五日 |
211 | 廣儲軍火 |
212 | 日本橫濱西報云:今觀日本制造局趕造洋槍及各項軍器,似與大局有關。查東京制造局每日成槍八十桿,他處尚不在內;而日本猶以為未足,又向花旗國購買:一似為琉球一役也者。中國正不得不為留意也。 |
213 | 紀論辨琉球事 |
214 | 美國西字新聞,抄錄日本、中國論及琉球之事。公歷去年七月二十三日,日本匿高埠來信云:日本近與中國不協,其端則在於琉球。琉球乃中國洋面海島,由數島相連而成一國者也;日本則謂屬於彼、中國又謂屬於此,兩國相持,未知孰是。茲錄往還論辨之語,以供眾覽。 |
215 | 美國前任總統赫蘭之游亞洲也,恭邸與之接見,於禮有加;又懇總統於到日本時,勸日本國家善行其交鄰之政,以保亞洲升平之局。逮總統至日本江都時,中國駐扎日本欽使往謁總統,聲言承恭邸命,求為居間;乃將日本與中國不協之端,陳於總統。總統答言:『此乃美國公使分中事也。然在中國時,曾允恭親王、李中堂之請,將此事告知美國公使;如以為合,則又當告之日本官憲』。乃請畢言其前後情節,俾知其詳。中國欽使乃言曰:『中朝謂琉球為屬國,歷歷有據。琉球王初即位,即請中國冊封,呈書閩浙總督轉達朝廷;皇帝乃詔禮部以該其事,定奪琉球所立嗣君,可否稱為中山王?可否准其頒發諭旨?可否准以二使臣攜往?——蓋一正使、一副使也。若中朝新皇帝登極,琉球遣大官來賀;我國家每有喜慶事,遣使來賀亦如之。琉球入貢,中國俱有定期,兩年一次;貢物由福建而達京師,其物則有硫磺、銅、白鐵及鉛。其隨從琉球使臣入京之年少人員,均准留在京師國子監肄業。如琉球船艦遭風,中國官撫恤保護,為修理其船,給以船費回國。以上規條,自公歷一千六百四十九年至今,行之不改;載在「大清會典」,在禮部規條之內。又,日本人所撰「琉球史記」一書,亦有明文可考。琉球與中國通,蓋自宋朝始——時公歷五百八十九年。明洪武年間,琉球入貢中國,然後群島合為一國,而名之曰「琉球」,稱其君為「中山王」,中國賜其君為尚姓;又遣閩人三十六家住居其地,以興教化。自大清立國以來至於今日,此規例未嘗有所變易。琉球自明迄今,皆從中國紀年以奉正朔,月數、日數無不悉依;至文字,亦尚華文。前者,一千八百五十四年琉球與美國立約、一千八百五十五年與法國立約、一千八百五十九年與荷蘭立約,皆用中國文字,年月日悉依中國紀年』。已上系中朝星使對前任總統赫蘭之言也。欽使言畢,又以今時日本所為,訴之總統;其言曰:『一千八百七十二年,日本行文與中山王,令其遣子入侍——中山王,即琉球君也。日本自發此文後四閱月,即改琉球為日本名號,而稱之曰「漢」。琉球回書不欲稱「漢」,而請複中山王號。一千八百七十三年,日本傳令琉球須將前與合眾國、法國及荷蘭國所立之約交出,其約須交與日本理藩院官;琉球宰臣答書拒絕之。日本自封琉球為「漢」之後,即將琉球國與泰西諸國相通各件交與理藩院;並告之曰;「所封「漢」名,爾無庸辭;蓋日本非欲廢爾琉球也。爾幅員之疆界、政治之條例,悉仍其舊;我日本一無所侵犯。即爾琉球向與中國相通,今亦如故,無所變更」。琉球聞之,乃以禮致謝。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再行出諭,將琉球政事歸於日本京師;複謂琉球無庸更改各事。一千八百七十五年,日本致信於琉球,謂「聞琉球向於中國循例遣使入貢;中國新君登極,琉球亦遣使稱賀。凡此所為,自後不得複行」。且言曰:「自今以往,琉球漢宜用日本紀年。所有從前政治規條,皆需更易」。琉球聞此消息,大為驚異;自君王、大官下至臣庶,莫不驚駭。上書自陳,前後凡十有四次;皆言「琉球向為中國藩服,已歷五百年;中國之待琉球,恩侔天地。如琉球稍有背中國之心,則不複成為國矣;天下其謂我何」!於是至再而三,辭不受命。日本既禁琉球不許入貢國,爰遣官徑往琉球,禁止琉球船艦不得出入中國。琉球既為日本禁止不得入貢中朝,乃發公使往日本渡機澳,又自中國而至各友邦——如合眾國、法國、荷蘭國等皆遣使前往,冀得從中調停,仍複舊時和好。惟至渡機澳之公使,日本驅之回國,不准入境;並命偕之同回,令其不複懇請各國居間調停。琉球王乃上書,言入貢之事須中國與日本定奪。其後日本遣武員至琉球,以兵弁二三百人、兵卒二百餘人隨往;移文通知琉球,謂將廢「漢」之稱而立「乾」之號。以一督撫管轄其地,追令琉球王至渡機澳;又將諭旨頒行國中,言自後琉球國改為日本一縣雲』。按「漢」,意即列為內藩;「乾」,意即夷為一縣也。 |
216 | 於是,總統赫蘭深明此事之原委矣。乃日本夷琉球為縣,中朝雖忿然不平,而日本人尚以為中朝未之或知也者。及總統至長崎,具言中國因此大為不悅;又聞日本駐扎美邦公使約詩特其言亦然,或謂總統轉告之也。然後日人始驚為奇事。 |
217 | 記日本橫濱埠七月二十一日日報其主筆云:接日本渡基澳郵筒,言日本駐扎中國京師欽使來文言:中國朝廷因琉球一事,嘖有煩言;聞不日將調回中國駐日公使,而日本駐中公使施詩度亦將先回上海以觀動靜。日報又云:中朝曾在歐洲購取大炮、軍火等物,又添置堅固炮船六艘——載大炮三十五尊。若謂中國遽因日本之待琉球而即與日本啟釁興兵,雖未可深信;然觀中國情形,閩省之官及京師當道與日本深不相能,恐不複顧往來之交情而念輯睦之舊誼矣。此橫濱日報之論也。於時兩國公使時有文札往還,皆言琉球事跡之見於史冊者,中國則謂琉球屬於天朝;日本則謂琉球屬於日本,實為日本之分地耳。此等往還文札,向未有刊諸日報者。今為錄其要,以廣見聞。 |
218 | 最始一公文,系中國駐扎日都何、張二欽使寄與日本理藩院官之在打剌詩馬者也。公文系寫一千八百七十八年公歷十月七日呈日本理藩院官依度;依度謂此公文大辱日本國家,可以不容再該。中國欽使公文,其略云:『琉球,乃群小島之在中國海面者也。其幅𢄙甚小,土產甚微;貪之何益、取之何利!居於洋海之中,寡弱寂寥,自為一國。自明朝洪武年間,已臣服中國,受冊封、納貢物,久為中朝之屬國,而藉中國以保護覆翼之;惟中朝則常聽之自立政治。我大清朝憐琉球之孤弱也,乃時加意撫恤之;琉球受中朝之深仁厚澤,其奉事我中朝更加誠敬。琉球入貢中國,兩年一次,未嘗有廢;此成規,載在「大清會典」禮部規條。我中朝遣公使前往冊封琉球,皇華紀程,恆有著書,皆班班可考。又如「中山征信錄」、「中山實錄」、「喬陽志」等書,乃琉球人自著者;「遼苗志」,乃出於日本人手筆:言之朗若列眉。況咸、同年間,琉球與美洲合眾國立約,又與法國、荷蘭國立約,諸約皆以中國國號紀年月日,兼用中國文字;歐洲諸國無不知琉球� |